翁氏祖宅,不知何年所建,旧为木制平房。祖父筑之,祖母嫁之。院中有一枇杷树,其果酸甜,祖父甚爱。
后数年,吾父、姑母诞。又二十年许,吾诞。举家迁至武原。此宅遂鲜有人居。
余幼年时,偶归祖宅,时院中饲有一狸猫,善捉鼠,祖母喜之,后误食鼠药而毙,余怜之,猫之爱,盖始于此。
又后几年,北墙破旧,祖父扩建之,以水泥筑室,为盥洗之所。
至余年十,父母仳离,而祖宅如初者又十余年。
至余二十有七,祖父病笃,而宅院亦破败不治。遂命吾父重建祖宅,戒之曰:“好为之!好为之!”吾父乃觅图于沪上,拆旧宅,依图新造。
毛坯初成,祖父见背。当是时,院中砖石狼藉,行丧于废墟之上,举哀于四壁之中。
旧主死,新居立。红砖黑瓦,中西相杂。新居凡三层,顶层为阁;中层一室,供吾父小憩,常锁不开,吾未尝窥得全貌;底层一厅一室,为祖母居所。祖父既殁,祖母偶归,独坐于室,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越二年,祖母无疾而终。余自川西奔丧而归,时已深夜,见祖母静卧于榻,烛影幢幢,拂之遗容。
祖宅终无一人居,门可罗雀。又数年,祖母旧室顶破,庭院亦荒颓,杂草丛生。吾父修之,易新顶,撤旧榻,置杂物于其室。又斫去园中旧木,种红枫,腊梅,海棠,金桂。又植葡萄,苹果,柚,金柑焉。
每岁清明之时,吾辈归家祭祖,聚于翁氏宅院。冬去春来,父所植果树,亭亭如盖,然金桂香消,金柑果稀,唯柚落于地,如金玉满堂,却有枯腐之气暗杂于清香之中,院中庭下,又生杂草。
旧时枇杷树,祖父死之年为人所斫,今已不复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