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4月23日,世界读书日。网络平台上又开始新一轮关于读书的讨论,好不热闹。
对我来说,读书是件安静的事。每个夜晚和清晨都会安静读会书,然后才会觉得过了完整的一天。
从去年开始,我启动了“旧书新读”计划,每月至少重读一本以前读过的书。
通常情况下,重读一本书,我的阅读速度都会快一些。但四月被安排上的是《百年孤独》不一样,我仍旧读得很慢。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时,我读高中。那会我刚进学校文学社,社团活动时大家分享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书籍,当时倾慕的男生分享的书单即《百年孤独》,我便立马买回来读。遗憾的是当我第一次读完时,我只记住了有个地方叫马孔多。那凌乱的人物关系,荒诞的、像按了快进一般的情节,读完我都不知道里面到底讲述了什么。后来读大学时,我不死心读了第二遍。第二次阅读,我终于厘清了人物关系,记住了故事的大概情节,但仍谈不上“欣赏”。
直到这一次阅读,我才真正感受到它的魅力。《百年孤独》同其它小说都很不一样,它没有固定的叙事框架,没有悬念,甚至没有主角。马尔克斯似乎不屑通过悬念来吸引注意,他只是用笔尖忠实的记录着百年里一个家族发生的光怪陆离的奇事以及兴衰荣辱,他将一部拉美自由解放史揉进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里,以其独有的视角告诉我们南美是块破败的被世人遗忘的孤独之地。小说用了一个很特别的方法:人名的大量重复。这一次我才知道人名的混杂重复与某些情节的对应,都是作者的精心安排,它是重复的变奏曲。它告诉我们,家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大地的历史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咒语。
我甚至不觉得马尔克斯想要表达的东西包含太多的隐喻,只不过他那迷离魔幻的文字如同站在草叶上瞪大了翅膀上双眼的彩蝶,让捕食者陷入对未知的迷茫和惊慌,幻想出过多的不存在的意义,实际上我们忘了蝴蝶的翅膀并不会生长出眼睛。是的,孤独本身没有意义,有意义的只是人在孤独中所呈现出来的不同状态,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种种对孤独反抗的尝试与个性化体验。
这一次我看《百年孤独》最强烈的感觉是,马尔克斯简直在耗散自己的才华,因为到处都是密集而充满华彩的段落,每一页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句子,从头到尾都贯穿着一种高度紧张、凝练的能量。(摘抄几个句子,感受一下)
1.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2.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3.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4.对我来说,只要能确定你我在这一刻的存在就够了。
5.此时微风初起,风中充盈着过往的群声嘁喳,旧日天竺葵的呢喃窸窣,无法排遣的怀念来临前的失望叹息。
6.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7.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8.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一百年,一个家族,一个生命的轮回,如雾一般出现,如烟一般散去。绚丽奇瑰的文字化身成一排一排白浪猛烈的拍击内心的礁石,那些从前觉得索然无味的字句在时隔多年后居然散发出钻石般的光芒将我点亮。我迷醉在马尔克斯制造的玻璃房子里,迷醉在十九世纪波澜壮阔的南美自由斗争史中。
年轻的时候,常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至于孤独,那注定与生命同在,荒芜或繁盛,全靠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