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这部电影是一部“拐打题材”电影,该部电影的原型便是孙海洋寻找被拐儿子,他曾贴出悬赏20万元寻找儿子,经过长达数年的寻找并在深圳市公安局共同努力下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深圳市公安局也为他们举办了一个认亲仪式。孙海洋夫妇抱着失散多年的儿子喜极而泣,孙海洋也表示孩子找到了以后再也不用找孩子了。
那你们对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的法律规定知道吗?了解吗?养父母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犯?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本罪是以出卖为目的,对妇女、儿童进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即构成本罪。
具有两种或者两种行为以上的,仍定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同时,无论犯罪分子参与了哪一环节,只要介入了合谋,参与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的,都是共同犯罪。只要出卖为目的,没有得到钱财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系行为犯)
注意要区分接送养为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正当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关键是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抚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而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
注意:对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重男轻女思想等原因,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的“感谢费”“好处费”“生活救助“的行为,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宜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那什么是拐骗儿童罪呢?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罪名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本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罪是复杂体,既侵犯了家庭关系又侵犯了儿童的合法权益。本罪也是行为犯,实施了行为即可构成。
注意区分主动拐骗和被动收养的关系,如果是因为自己没有孩子或者其他原因,把被遗弃的婴儿或者父母失散的儿童领回收养,行为人眉头拐骗的故意,也没有拐骗的行为,儿童离开了家长或者监护人是因为被遗弃或失散造成的,此中领养行为也不构成本罪;如果事先没有参与谋划,只是从拐骗者手中收领被拐骗儿童,对于不知道儿童是被拐骗的,或者知道是被拐骗的,但无收买的收养抚育均不构成本罪。
从上述发条我们可以看出,养父母如果花钱购买了并且知道是拐骗的儿童,是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犯的。
综上,你对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