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那个火热的我----致七年之痒

“人是无法长期相处的生物,因为我们心里住着魔鬼。热烈后平淡,厌倦后挑剔,争执后冷漠,最后终于来到那扇必经的大门前。有人踌躇不前,有人一拍两散,只有很少人坚定地穿行而过。他们并不特别,只是在其他人被魔鬼的歌声笼罩时,他们捂上耳朵,直视着远方辽阔的地平线走去。”

在我看,我一点都不认同。


打从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我便是满满的热情。最初的感情,不会在意对方的感受,也不计较感情的平衡与否;无论什么事都做到最最努力,付出自己满满的一份情,滚烫的一颗心。

无论对方对自己怎样,也都还是照单全收,似乎表现出自己所有感情才算是给对方的交待,说好听点就算是一腔热血,说白了还是大傻冒……

各种小鸡汤小故事都在教育女孩子,要矜持,要扭捏,要欲擒故纵,要若即若离,可是在看过那么多琼瑶和席绢以后,一点指导意义都没有,反倒成了忠贞烈女一样,生扑对象,对方犯错也只是会用更好的态度去对待,想着感化到能让他自责也就罢了,结果最后,对方反而觉得压力十足,想躲想逃......

记得有一次分手,男孩的朋友找我聊,只说了一句话,你在三年里给了她三十年的爱,以后,你拿什么给?

我当时懵了,我付出真心都有错吗?

然而,过去十年了,现在想想,他说的真对,感情热烈并不代表和盘托出,洪水般的猛烈远不如涓涓细流的滋润,大可不必用架势十足来表达,试着提高一下细流的温度,不也一样是温暖的吗?

敬往事一杯酒 不再那么走

敢爱敢恨绝对是一股爱情界的洪流,平淡如火这并不矛盾的做法倒是爱情中的一股清流,抓的紧,刺手。

至于长久相处,那不正是需要缓缓托爱,温暖至极,每一个点滴的火热正是使得感情恒温的要素。

看到文首那段话,我反复在想,我不是那样,我也决不那样,我要保持一颗少女心,看待他,看待生活,我保持热情似火;我不跟你平淡,不甘于平淡,当我们感情出于七年之痒的时候,我想,我能做的只有——让自己重新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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