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帝王天子都会狩猎。有古话云:驰骋游猎,使人心发狂。丧心病狂的日本人,当年就没把中国人当人。
我有幸经历了两次“狩猎”过程,算不上真正的狩猎。可是那种愉快感缺失相似的。这活动最本质的是享受其中的生杀大权!象棋为清戏,尚动战争之心。狩猎的时候,身体运动,或紧张或松弛,脑内多巴胺分泌出兴奋的因子。比象棋好玩多少倍都不止。一旦你捕获猎物,喜悦之情何以言表。若能团体作战,回到原始人类男性狩猎的场景,就更刺激了。
狩猎这种事只听说男人们喜欢,很少有女人喜欢。大概是人类基因的缘故吧。远古人类就是通过男人打猎,女人种植来分工存活延续的。所以享受的乃是天伦之乐。同吃饭性事一样都是本能反应。
这两次第一次是打了一只5斤重的白兔子,这兔子已经圈养,后来放外面野化4个月,变得异常敏捷,唯一就是不怕人。我苦思2周都没办法抓住,结果新来同事带的弹弓派上用场。我拿着弹弓用钢珠在1米近的距离打了至少3发,每发都很重。看着兔子一瘸一拐的跳走,特别高兴。粘着它穷追不舍,终于又补了7、8下才将它打死。剥了皮,剁了头,内藏取出,下锅煮了兔子肉。
还有一次围追野狗。这群野狗一共四只,分工明确,专门来偷我们散养的兔子。我们三个人,挡不住野狗,只有一只落了单,超房子地下兔子洞钻,卡在那里。这才有机会逮住,废了3个小时,我们也没能够着狗。只是在后腿用钢珠弹了10多下。挖了有1方土,还是够不着又没有利器,结果回去休息的很短时间,狗跑了。
一次有猎物,一次没猎物。有兴奋,有失落。我爱上了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