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把爱情怪罪给这个现实的社会,其实骨感的又岂止如今。
为了成为这灯红酒绿里的一股清流,说服自己一定要和爱情结婚才配的上幸福。好容易就忘了,现在的富二代,以前就有,只是那时候称作地主家某位冥顽不灵的少爷了。这黑锅,“现实”是不背的。自由自主成为主流已是明摆着的事实。不再惟命是从,逆来顺受,有自己的想法,想过自己的生活,也已不再是为人称道的思维新潮了,因为不这样想的人,已然和生活脱轨,成为旧社会的残骸。
婚姻有时候和爱情,好像真的有差。爱的时候,欣赏的是有棱有角,而结合往往需要磨平这些尖锐。
萧红,临终前还说,要是发去一封电报,萧军必来帮她。然而在和端木的婚礼上,却也坦诚她不过想要一个普通平凡的婚姻生活,只是这个人不是三郎。即使分别在即,萧军仍然承诺只要萧红不先说分手,永远是夫妻,他不会抛弃她。但其实他心里明白,就算萧红没有他嫁,她仍然不是妻子,尤其不是他的。二萧,是因为爱情结的婚,无论当初选择在一起因为是才气,还是因为其它什么原因也好。吸引这个东西,在每个人那总有不同的解释,也还都能成立。
在那个穷困潦倒又疲于奔波逃难的年代,只要三郎回来,她就不觉着孤独和饥寒;也只要看着萧红,于是风霜雨雪他都不值一提。可是,孤僻又有些倔强的萧红,明明是畏惧那样刚强又骄傲的三郎的,这种畏惧不声不响地侵蚀着她的自尊心。那个对别人可小,对她可大的自尊心。而萧军呢?百家奶养活的野孩子粗糙惯了,他不说苦不喊累且心甘情愿,但却疲烦那样孩子气又有些任性的萧红,甚至连她的体弱多病也成了可以讨厌的缺点。
可他们爱彼此,因为提到爱情二字时,自然而然地心里就叫了彼此的名字。可这或许恰恰就是爱情与婚姻最大的区别。有些爱适合轰轰烈烈地被人传道,有些则只需要轻描淡写甚至一笔带过。前者大多是经历,而后者才是人生。毕竟,幸福的方式就那一种,而不幸却各有各的不同。
我们,嘴上说着和爱情结婚,心还是诚实点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