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偏爱夏季的,因为夏季的莲开得最是肆意。
至于缘何会喜爱莲,我想应是受了母亲的影响。
我母亲爱花,惜花,懂花,她告诉我花都是养人的,我因日夜都吸收着花的精华,所以才能生养得如此俊美。
说这话时,她坐在满是莲花盛开的池塘前,又美丽又温柔,她身后的朵朵红莲随风而舞,似在追逐她的发丝。
我一定是看呆了,所以才忘记跟她说,我之所以俊美,是因为她是这个世间最好看的人啊。
母亲曾是理缘城有名的花女,她常常说,你别看这花儿都柔柔弱弱的,但其实都是有风骨的。
我知道的,就像她一样。
我与母亲住在陈府最偏的一处杂院里,在她的巧手下,才焕然有了几分花圃的味道。
即便如此,我也无甚怨忿,于我而言,花圃或杂院,吃饱或挨冻,生或者死,好像都没有什么差别。
我的父亲也爱花,只不过他爱的是女人花。
他的花园里有很多千姿百态的花,里面也包括我的母亲。
母亲不屑于争宠,宁愿偏安一隅,所以我虽是陈家最小的孩子,却也是最可有可无的那个。
五岁那年嫡长子陈小少爷用小刀砍去了我左手小指,那些人按住我,我眼睁睁地看着小刀刺进我的皮肉,砍断我的骨头。
可那时的我想的竟然只有,以后帮母亲缠花再没法用小指勾线了。
母亲赶来的时候,我还站在原地,也没有哭,断指处裸露着,淌着血,染红了一片草地,没有人给我包扎,也没有人为我止血。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母亲强硬的样子。
事情闹得满府皆知,父亲最后也来了。
他好像突然想起有我这号人一般,但他张了张嘴,愣是没有叫出我的名字。
他自然是叫不出的,因为我根本就还没有名字。
于是托陈少爷的福,我在五岁的时候,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名字。
父亲看向我想了想,说你就叫陈完吧。
我能听到周围隐隐的笑声,但我还是谢谢他的赐名。
我知道,完是完整的完,我的存在不过就是消遣。
可母亲告诉我,完是完美的完,是父亲对我寄予的期望。
我笑,没有反驳她。
我十五岁时,跟父亲提出要自立门户,他的表情很有趣,皱着眉头打量我,仿佛不知道我所谓何意。
我说我母亲死了,我想带她回家。
他的表情变得更有趣了,他睁大了眼睛,胡子一抖一抖的,他说,谁死了?
我说,我母亲,胡忘心。
他退了两步,然后重重地坐在了那个雕花方座上,许久,他说,罢了,你走吧。
我于是带母亲回了家。
她的家离陈府不远不近,正是她做花女时候住的地方,那里的花更多更美更鲜艳,那里的女人却没有一个比我母亲好看。
临着花房有一个府邸,不大,但是是陈家的家产。
父亲将它给了我。
这府邸是建于父亲最爱母亲的时候。
他知我母亲爱莲,故不惜花费大价钱挖出了一条弯弯曲曲的观赏河,尾端连着一大片池塘,让人感觉整个府邸仿佛都飘于水上。
我初见时,便格外喜欢,哪怕这是个没有建成的残次品,哪怕它只有一半。
陈少爷听说了此事,他说,连宅子都只有一半,陈完,你这辈子所成所享皆不得完整。
他哈哈大笑,我也笑,淡淡的,我知道他想要这个宅子想到发疯。
我乔迁之时,来了些人,多为我母亲花房时的旧友,他们帮我将牌匾挂上。
我抬头,那两个字在我视线中越来越清晰。
半花。
你赐我名为完,可我偏只要半。
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情绪起伏,却不知道是为父亲,还是为母亲。
我喜欢躺在那间只有一半屋顶的卧房里,夜晚,月光洒在我身上,我一动不动,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
后来我的名气大了,父亲老了,陈少爷当家了,那个不远不近的陈府慢慢衰败了。
我仍旧摆弄着我的花。
所有人都知道,花会开,也就会有败的那一天。
陈少爷找过我一次,那时他说,你我本是兄弟,何必做的如此决绝。
我笑,低头摸了摸那截断指。
他便再不说话了。
我闭上眼睛,鼻间是浓郁的花香,我将手套重新带上,再睁眼,塘中的莲花鲜艳而美丽。
我从不思念我的母亲,也不憎恨我的父亲,但我身上却处处都是他们的影子。
我爱花,惜花,懂花,知花养人,知花有风骨。我也甚爱女人花。
睡不着的夜里,我会躺在池边,伸手摘一朵莲。
<完>
日记的多天,终于发文,不出意外,这个系列会一直一直写,文风大致就是这样。
我很喜欢的一个公众号主写过江湖系列,第一人称,一千多字,言简意赅,刻画故事,我当时就超级喜欢,将他的六十多篇文一篇篇地看过去。
然后我写文就喜欢改改改改改,这文从20年一直改到了21年,改的我都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了。
所以,多多指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