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民诉讼意识觉醒,很多问题都会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是诉讼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而且诉讼费一般来说不便宜。根据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大部分案件都是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比如民间借贷纠纷,你起诉对方欠你100万,先需要准备好1. 38万的诉讼费。而且记住,是你起诉金额100万,不是法院判决100万!如果法院判下来对方欠你10万,这10万块的诉讼费大概率是对方承担,90 万的诉讼费还是要你自己扛的,所以真到了诉讼环节不要在标的上狮子大开口。(另外关于律师费,现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按照约定,所以借钱给别人打借条或者做生意签合同的时候最好加上一句由违约方承当包括律师费、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在内的诉讼费用)。
相对于其他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就低廉了不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每件交纳10元,这么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促使劳动者积极维权,但是诉讼成本的低廉也滋生了不少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先经过仲裁(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再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之后还可以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监督。也就是说完整走完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再审、申请监督五个环节(不考点裁定再审、抗诉等情节)。那么诉讼成本是多少呢?15元,最多 20元!
首先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一审基本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元,二审10元,再审、申请监督也是不另外收费的。所以我们打工者该维权的时候要积极维权,毕竟在这种导向下法院判决还是会尽量维护劳动者利益的。
现在随着员工收入的增长,劳动争议案件的标的也之变化,农民工与建 筑企业几千元、几万元的讨薪纠纷是劳动争议案件;年薪几十万、数百万的高级白领与企业围绕劳动合同的成百上千万的纠纷,也是劳动争议案件,不管案件的标的额是多少,只要是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都是10元。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从理性经济的考虑都会选择到法院起诉、上诉。
我们先从部分企业的角度分析:如果仲裁确认我应该支付给劳动者2万元,其实我内心是认可的,到法院、上诉结果通常也不会改变,那我要不要起诉、上诉?那先需要考量一下成本:起诉、上诉的费用为15或20元;但是我起诉、上诉一下,等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起码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我企业的资金是需要成本的,以资金成本为5%(实际大部分企业资金成本更高),拖延半年时间我相当于赚了 500, 一年就相当于赚了1000元,虽然为了这个官司我可能需要出个一两次庭,支付一些交通费用,但总体还是赚的,那就起诉然后再上诉吧。 同理,如果争议标的更大的话企业起诉、上诉的积极性会更高,因为收益也会更高。(劳动争议案件判决生效后会涉及迟延履行的利息,所以企业申请再审的不多)
从部分劳动者的角度分析:虽然我自己计算下来,企业欠我的加班费、工资、奖金是2万元,但是我提高到3万元问题也不大吧,反正诉讼费也不变,万一法院判了呢?所以继续走流程吧。甚至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诈工现象,就是几个人跑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工作个十天半个月,然后就仲裁、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加班工资之类的,几个人还相互作证,因为标的不大,还真有得手的。对于这些人来说,不得手也没关系,毕竟不得手损失也不大,大家都是会算账的。(所以企业保存好用工打卡记录很重要,否则多数情况下法院会推定企业过错。)
也就是说低廉的诉讼费容易让部分劳动者提不符合实际的诉讼要求,也容 易让部分企业利用诉讼拖延实际支付的时间。更有甚者,一部分当事人在二审结束后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监督,反正不收钱!
回到劳动争议诉讼低成本设计的初衷来看,是为了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但是如果被企业滥用的话,劳动者拿到钱的时间会大大延长,相当于钱缩水了, 所以即使单独从劳动者的角度考虑,也应该从经济角度预防一下企业滥用诉权。
而且相对于其他案件的二审终审,劳动争议案件已经多了一道仲裁程序, 经过仲裁、一审的案件其实争议已经充分论证了,可以在二审之前进行一道切割: 一审干脆就不收费了,二审按照财产争议比例分段收费,相信这样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才能更好的维护劳动者以及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