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红
“Agatha Christie和Stephen Edwin King,你更欣赏哪一位?”
“欧亨利。”
“玩个游戏吧。”
“乐意至极。”
1
夕阳红的刺眼。提着笔记本电脑,赶回家。今天是最后一天,小说更新的最后一次。
得快点儿,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
钥匙在锁里打了一个漂亮的圈,咔,门开了。
沙发上的男人坐着,栗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一点点金,眼眸微睁,长长的睫毛在白净的脸上映出一小片扇形的阴影。本就清秀的脸庞更加立体好看。
匆匆进门的男人并未看他一眼,自顾自的上楼,冲进浴室打开雕花的龙头,任由温水泻下。接上网,打开笔记本,精细地做最后的修改,随后满意的笑笑,发出了小说最后的章节。
水声未断,男人送了送脖子,走到一个精致的柜子前,打开,一瓶福尔马林里安安静静地泡着一颗好看的心脏。
楼下的男人依旧这么坐着,连眼都未眨过一下。
今天是他们游戏的最后一天,第1095天,第三年。
2
初遇在酒吧。啧,俗气的剧情。
他不过是一个男妓,不巧,是头牌。
他不过是一个作家,不巧,是罪犯。
那天他画着浓妆,看到执笔的他,拿着一杯红酒,与他玩了一个游戏。
他们开始同居,在早上互相道好,晚上互相享受。
渐渐的,他们开始早上亲吻彼此,作为新一天的象征,中午一起吃饭,偶尔品品红酒,晚上的动作像是要把对方揉进骨头里,刻在血肉里。
只是他们都知道,他们没有结果。
于是他觉得不甘。
于是他觉得遗憾。
不过终在那一天变了。
3
他的罪终是无法赎去的,被找上时只有他在酒吧,手中端着一杯红酒,妩媚的笑。
他赶到时,看到画着眼线的他坐在血泊里,对面就是两具尸体。
他喘着气看向他,告诉他他杀人了。对方报警了,刚走。
他没听他说话,眼里只看到他腹上两个狰狞的伤疤,毫不留情的向外涌出一片红。
他的最后一个动作,拉住他的手,在他左手无名指上戴上了一枚戒指,抬头,看见男人猩红的双眼泛着水光,他想说句话,却最终只是笑笑,倒在了他肩上。
最后一个触感,是金属圈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感觉。
我就知道你总会给我一个欧亨利式的结尾,对吧?
4
他很喜欢他,喜欢到作为一个男妓,他没有让人碰过。
他喜欢他,喜欢到愿意放下罪恶,拿起笔,谱写一段爱情的恋歌。
他们从不敢奢望对方,以为这只是个游戏,从未想过彼此是互相爱着的。
他爱他。
他也爱他。
互相不知道而已,仅此而已。
那是发生在游戏结束前三天前的事。
5
水声依旧。
他将自己浸泡在温热的水里,手中捧着他的心脏,紧紧的。
将心脏从你白净的胸膛拿了出来,不好意思啊。
但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吧。对吧!
手腕处的鲜血流淌,染红了水,染红了衣裳,染红了眼眶又染红了心脏。
6
咔。门被打开。
那张陪伴了他三年的脸庞毫无防备的冲入视线。伴随着响彻夜空的警笛和一队白大褂。
他愣了。
医护人员上前为他止血,他却再也无力去想,闭上了眼。
欧亨利式的标准结尾。
7
“这次的高仿机器人运用极佳,有可能在接下来的任务中会广泛运用。好了,关于上次的通缉罪犯落网,经过调查发现其精神有一定问题,已经送至相关专业医院。你也辛苦了,案子追了三年终于收网了。当了那么久男妓眼线倒画上瘾了哈!行了,等上头批下来就能升职了!到时候请你好好吃一顿啊!”领导这样说到。
画着眼线的男人笑了笑,抚了抚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没有回答。
8
小屋里,男人抱着电脑,他看着他给他小说发送的评论,是在第1096天时发送的。
咔,门开了。
“我升职了!回头请你吃饭!”男人风尘仆仆的走进门,将大衣挂在衣架上。
男人两步就来到了抱着电脑看屏幕的他身边,想吻他,却被他躲开了。
“干嘛!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啊!这么多年,你可是我办案的第一个破例啊!”他红着眼撞上男人亮晶晶的眸子。余光瞥见男人修长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漂亮的银色戒指。
几乎是一瞬的,他也笑了。
低头,吻上了面前那个就算骗了伤了他但他还是忘不了的让他爱到发指的男人。
9
男人只给他写了三个字:蒲公英。
他却又等了他一年。
没什么,他忘不了而已。
初见时酒的红和他的香味,刻在骨髓里,抹不去。
哦!对了!你大概不知道,蒲公英的花语是:
等待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