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就如同越女默默喜欢王子一般喜欢阿欢,而我对阿欢的喜欢真的就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一开始只是觉得这个小姑娘字如其人,一样的清秀好看,只是单纯的想和她做朋友的那种喜欢喜欢。
我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了,但是我们的故事却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有了开始。
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突然转来了一个女生,外表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声音甜甜的,大家都认为是个文静的女生。她字写的很好看,带有点男子的阳刚气,那时候好多小朋友都喜欢让她帮自己在新书上写名字,后来我也做过,以至于那个陌生的环境中,翻书突然翻到她给我写的名字,惊喜无比,多了一份温暖。
其实那时候我就想和她做朋友,可是她身边有了太多的小朋友,我想那时她可能还不知道我名字,不过没关系,我可以等嘛,就如薛之谦歌词中写的那样“我宁愿留在你方圆几里,我的心要不回就送你,因为我爱你,和你没关系”……
可是我真的等了很久很久……
我相信,事不过三,所以我们一定不会错过三次。
小学读一个班,没成为朋友,这是第一次错过。初一读一个学校,没成为好朋友,这是第二次错过。初二合班,你分到我们班,这是第三次缘分,我们怎么能错过呢?
毫无悬念,我们成了彼此青春不可或缺的参与者,也成了彼此未来幸福的见证者。
在阿欢那人畜无害的外表,及甜甜的声音下,我们大家都对她有了一个深深的误解——文静女生,这是在后来我们成为同桌以后,我才慢慢对她有了正解。
我想没有哪个女生,甚至是男生喜欢在大冬天的时候拉着同桌的手去撞桌子,巧了吧,我们刚好喜欢。
我想女生都是爱干净的,但是阿欢好像就是个例外,桌上抽屉永远是脏的,巧了吧,我刚好是处女座。
我想同学间的友情不会太长久,因为总是会有各种原因离别,巧了吧,我们故事开始了却一直没结束。
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是的,我们曾心动过……
是在那次放假我们一起回家过程中发生的那件事开始,她是现在为数不多的晕车者。我们学校到家需要坐一个多小时的汽车。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我俩一起回家。
她嘴里含着一颗棒棒糖,靠着我的肩膀上,慢慢的睡着了,最后竟是因为嘴角湿湿的感觉唤醒了她,毫无悬念,她流口水了,我们相视了一眼,她的脸立马红了,一个劲的向我道歉,然后求我保密,我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啊。
后来,我们没有在一起过。
她说那天她也心动过,她说那天她才发现,原来我的笑容是那么好看,和那天的阳光一样温暖。
她说她喜欢干净阳光的大男孩,我喜欢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刚好我们,都是彼此喜欢的模样,但是却不是彼此喜欢的人,可能因为好朋友比情侣能陪伴一辈子的概率大吧。也可能没有为什么,我们就是没有在一起……
那天,我接到他电话,心里莫名的慌张,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要我做伴郎,我说好。
结婚前一天我们去了我们读过学校,她说我见证了她从校服到婚纱。回家后,发了一条消息给我,伴郎的英文单词——Best man,她说我们都很好,只是不适合,以后我们都要很幸福。
我们最近一次见面是她80岁生日那天,她说我的笑容仍那么温暖,我说,你还是那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