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没有2,3什么的后续,先写着。根据群公告提示:开放关系指在配偶知情下,与异性的开放式亲密关系。
这个问题,我觉得不该从婚姻制度开始讨论。应该先着眼于都市这个词。自从改革开放,中国人口流动加快,本以残缺不全的原农业社会基础,大家族体系破坏。如《人类简史》里所谓的250人小群体,小社会结构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人的个性得到发展。小家庭是现代社会的主体,中国人恐怕现在只有在春节时才能重现大家庭的影子。
既然,小家庭是社会主体,那么先来分析下小家庭的特点。夫妻一对儿,不论因为什么结合起来,两个人的结构必然比大家庭要简单许多,责任划分也明确许多。在这个科学昌明,爱情也可以议价(我觉得这不是一件坏事)的年代,当一个人不满足于家庭生活体验时,需要一些代偿性事物来填补。于是,就出现了首段定义的开放关系。请注意,配偶认同,有两种可能,第一:开放关系不影响夫妻间的信任或曰婚姻忠诚度;或者:婚姻关系的没落。
第二种可能性更大。按照某一种中国学生熟悉的说法,私有制的产生,于是有了不同阶级。婚姻制度是否是私有制的附属?那么,置于信息时代的婚姻关系也被信息所联系。开放关系更像是婚姻的信息化,碎片化,让更多的人可以更自由地选择关系。而信息化的婚姻关系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