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25岁结婚,28岁离异婚,有一个女孩。
离婚的时候孩子只有两岁,很小,一眼看过去都会觉得心疼。孩子的奶奶辛辛苦苦的拉扯孩子,孩子他爸出去到处跑,这么多年也不知道挣到钱没有,反正没听说往家拿过钱。
孩子三岁的时候,他的爷爷患上了股骨头坏死,后来在吃中药的时候怕苦,往里放白糖,结果又得了糖尿病,偌大的家瞬时就像塌了天一样,他还是没往家拿过钱,他出嫁的姐姐,一直补贴着他父亲的药钱。
孩子的奶奶为了家,拼命干活,养了十几头猪,种了好多香菇,一个人忙,我们邻里有空就会去给他家帮忙。以前的时候他家是我们这最有钱的人家,现在呢?
孩子小的时候呢,爷爷奶奶还会骗她,她也会期盼着她的爸爸妈妈,每次她妈妈来看她,都会买好多东西,这也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可是人总会长大的!
就在今年她的爸爸又结婚了,给她娶了个后妈,然后就不经常回来了,孩子变得越来越沉默,听她奶奶说,娶得这个是一个没有结过婚的女孩,条件就是他的孩子不接受,要留给两个老人养。
现在这个孩子已经孤僻到没有朋友了,老人年纪毕竟大了,而且家里也没有钱,就在今年他家雇人往鱼塘里撒草,结果人淹死了,老人的女儿拿了三万,剩下的村里借钱给了,他们不想还,因为没有钱,或者是别的。
上次我回家见到了那孩子一面,你能想象吗?穿的很旧,脏兮兮的,头发也乱,看见我躲屋里了,她应该问我叫哥的!后来听说,就在今年她开始不做作业,不学习,老师对她都没有办法了,给她家里说,家里没人管,孩子毕竟只是孩子呀!
孩子的成长于家庭的生活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父母和谐才能保证孩子的性格归正,但是如果父母关系不好,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就有有阴影。有些人不明显,但是大多数人是无法正视自己惨淡的家庭遭遇的。这些对于孩子的她看待外界事物就有了明显的放任的心理。没有一个好的家庭作为依托,如果成长的过于坎坷的话,就容易让自己的自尊和自卑心理转变成伤人伤己的借口。
一些为父母者,用离婚的方式来解脱他们的痛苦,然而任何痛苦的解脱,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但这种代价却不应由无辜的孩子来承担。我们不能阻止离婚的发生,但我们可以也应该向社会呼吁为了孩子,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把离异家庭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与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点。以便使这些孩子能和其它孩子一样地健康成长。
要做到这一点,最为重要的是要尊重孩子的情感和权利。男女双方缘分已尽,感情确实破裂,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离婚。这时,首先要想想孩子,比如没有必要大吵大闹,因为大吵大闹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能协议离婚的的,自行解决,协议解决不了的,诉诸法律,由法律来公开解决问题,总之要好聚好散,文明分手。离婚后,也要文明相处,宽宏大量,尽量和对方保持友好,为孩子提供和父母相处的宽松的环境。无论你对对方有什么不满,你都必须告诉孩子,我们都“很爱你”,“你是他的骄傲”等等。
如果你与孩子生活在一起,那么,在对方来看孩子时,应该提供最大的方便。如果孩子与对方生活在一起,即使你不愿见到对方,但你都要抽时间看孩子,在孩子的特殊节日,你们还应在一起,与孩子共度好时光。严重的话,孩子慢慢会觉得自己不可爱,自己不值得爱,以及自卑等心理。理智的家长应该告诉孩子,父母即使分开了,但我们都还是爱你的,你还是我们最爱的孩子。
如果父母关系出现问题时,没有解决好孩子的事情,或者说非离异家庭中,因为父母的性格原因,或者教育方式问题,家暴等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的,将很大可能影响到孩子成人以后的婚姻。这类孩子因为缺乏爱,或者将过度索爱,或者将过度奉献,或者将延续家暴,都是将自己的家庭模式循环下去。
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她/他没有学习到如果去爱一个人,什么叫爱,如何去和爱人相处,以及和亲近的人发生矛盾如何理智得解决问题,甚至认为原生父母的关系就是一种正常的关系,再没有(不相信有)其它的模式。
长大以后,她/他对爱的边界是模糊的,一直都缺乏安全感,亦不清楚自己在亲密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有时,即使有了很好的爱人,甚至还会怀疑自己是否值得对方那样去爱自己。对自己,对对方的爱都没有信心。
上述这类孩子,亦很有可能走到自己父母关系模式的另一个极端。比如出自家暴家庭,或者有特别严厉的父母,自己长大后变成了溺爱孩子的父母,反而亦不利于自己孩子的成长,带来另外一系列的问题。这其实仍然延续了原生家庭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走出循环的怪圈。
他们仍然没有能脱离父母的影响。但是,另外很值得注意的还有: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被循环下去。主动意识到自己成长环境有问题的人,主动去打破这些模式的人大有人在。
这是一种积极的,主动将负反馈变成正反馈,亦是需要经过一个学习、反思、甚至反复的过程。比如,成人独立后,渐渐理解了父母,甚或原谅了父母对自己的伤害,可以比较心平气和的对待自己的成长过程,并从中重新学习体会到健康的家庭。
这样的人将会比较容易处理好自己的亲密关系,并处理好与自己子女的关系。更多的人,则是通过自己的亲密关系/婚姻关系疗伤。可以说,小时候从原生家庭中带来的伤害,一生中只有这么一次机会,就是在自己的亲密关系中得到治疗和复原。
最常见的例子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和一个有安全感的人建立亲密关系,在交往磨合的过程中,学习到如何去爱一个人给爱人相对的空间,如何去原谅一个人等等,慢慢地会建立起对爱的信心,对对方的信任,并且渐渐懂得爱的方式,获得爱的能力。
在逐渐的反思理解中,慢慢解决童少年遗留的伤害。这些人是很勇敢的,敢于刨析自己,正面父母,甚至原谅父母的。他们的后代将会幸福许多。还有,相比较家庭的形式,家庭关系对孩子的影响更大。那些坚持不离婚,以孩子为借口的,没有意识到,不健康的不幸福的家庭对孩子的伤害更大。
很多单亲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孩子,反而因为父亲或者母亲比较能注意到另一半的缺失对孩子的影响,而有意识的去弥补或做些事情改善,并且从小给予孩子足够的爱,教她/他学会独立生活,这样的孩子成人以后,反而更懂得如何爱人理解人,如何处理问题。
最后有一句俗话,一个女孩爱上什么样的人,往往与父亲的形象有关。但是恋爱的成功率,则和恋爱的经验有关。出自完美家庭的,父母自打有了孩子就知道如何教育的,并不在多数。但是我们都有能力去学习和完善自己,让自己有爱人的能力,也有爱人的智慧,并帮助自己的下一代健康成长。
儿童健康成长,需要良好的家庭环境,父母关系是否正常,对儿童心理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离婚的家庭。从夫妻感情破裂到准离婚开始甚至再婚之后的整个过程,都会对儿童幼小心灵带来痛苦和折磨,如家长处理不好离婚前后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易使孩子形成各种不正常的心理品质,因此,父母在离婚前后,应考虑到孩子的心理需要,应力求把对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减少到最低限度。
1、不安全感:在小家庭里,一个孩子总能有稳定和有所依靠的感觉,父母在离婚前后,孩子常常没有安全感,当父母各自陷入复杂的感情和法律纠纷中时,往往把主要精力用于考虑自己的事情,对孩子的注意、关心减少,这时的孩子往往感到迷惘,他会觉得被父母遗忘或不受重视,孩子常常问自己“谁会要我?”“当我需要帮助时,谁会在我身边,我该去找谁?”有些父母很少为顾及孩子心理而检点自己的行为,常常毫无顾及地当着孩子的面争吵打骂,而且还将孩子当出气筒,使孩子时常受到惊吓,在恐惧中度日而变得神经质。这种不安全感会使孩子处于感情脆弱、经不起打击的状态,做事畏首畏尾。
2、内疚感:幼小的孩子常常把自己的不端行为看成是引起父母关系变化的原因,这种曲解易使孩子陷入自我烦恼中,常常自责。我们经常看到夫妻在吵架时,孩子在一旁哭喊:“爸爸妈妈我听话,我再也不捣乱了,”“我不要新玩具了,你们别吵了……”。过去十分活跃、机灵而又聪明的孩子,因为父母关系的改变会变得退缩、消极,对周围环境什么也不感兴趣,每日沉浸在深深的内疚中,这种自谴心理,将导致孩子产生严重的逃避现实的心理状态。
3、自卑、猜疑心理:父母离婚的孩子因缺父或缺母,自感不如别人,如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遭到旁人的嘲笑、奚落易形成自卑心理,常常表现为:情绪忧伤、缺乏乐观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孤僻、畏缩、做事缺乏自信心。年龄大的儿童还会产生悲观情绪和猜疑心理,常常怀疑别人看不起他,欺负他,对别人的言行易产生误会。对抱有猜疑心理的儿童,如缺乏正确的引导,全影响儿童个性发展的社会化,将使他们不能与人和谐相处,在人际关系上产生种种问题。
4、补偿心理:离婚后的家庭,使儿童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损失。有的离婚家庭住房一分为二,居住条件就差了,由于缺父或缺母,经济收入少了,饮食、衣着等物质条件也差于一般家庭,失去原来比较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儿童,经常耳闻目睹其他儿童优越的物质享受,易产生嫉妒心理,如家长不注意对他们进行教育,极易导致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产生。 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由于缺少家庭的温暖,精神上得不到满足,感到空虚,常常企求在感情上得到补偿,个别儿童进入青春期以后,往往会在“感情补偿心理”的驱使下,盲目地向异性求爱,犯性错误。
5、逆反心理:离婚后的孩子由于温暖家庭的解体一时无法接受,心理失衡,易形成逆反心理,对周围的人产生对抗行为,表现为毫无理由地拒绝他人的要求,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他们会指责父母、顶撞教师,对任何人都持仇恨、冷酷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