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是爱一个人的基础。今天偶然看到这句话,与曾经心里的想法一致,也回想到了曾经的一段学生时光。
那是刚离开小县城去城市里读书,大城市的繁华让我倍感新鲜。因为人生地不熟,和同班室友还不熟悉,一个远房亲戚就让他家的亲戚有空了陪我溜达溜达。于是认识了F先生。因为他高中毕业便来了城市打工,尽管比我大三岁,却已在社会上混搭好多年了。
好在F先生依然保持着纯真的性情,我们也能聊的来。第一次夜游这个城市,便是F先生在下班后骑车带着我走遍了城市南北东西几条大街。也是第一次吃肯德基里的圣代,对于爱吃冰激凌的女生,圣代从名字到颜值都满足了对浪漫的幻想。我记得自己在吃了两个之后,仍然对F先生说,我还想吃。他笑着说,爱吃的女生最可爱。
从此,只要F先生有空就会到学校找我,带我去吃各种好吃的,也会到我们学校餐厅吃他说他从未享受过的校园餐。我说他,也不抓紧时间找个女朋友,都老大不小的人了。他说,等找到女朋友就没时间带我去吃了,所以在那之前,我应该盼望着他多多来才对。
和室友熟络了之后,室友老开玩笑的说,F先生是喜欢你吧?我说,怎么可能?他有喜欢的人。F先生给我讲过他的初恋,从他上中学开始就喜欢的一个女生。其实是单恋,那女生知道F先生喜欢他,可是女生和其它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从未给过F先生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