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说,人生来有两大欲望,生的欲望和死的欲望;人生来遵循两大原则,快乐原则和破坏原则。在人的生命中,有两个无法避免的话题,一个是生与死,一个是爱与恨。几乎每个哲学家的笔下,也都少不了关于死亡和爱情的讨论。
在萨特的书中,也同样提到了这两件宿命一般的事情,他说“最平庸的爱和死一样。是不可替换的和唯一的:没有任何人能够替我去爱。”他告诉我们,我爱上你就像我注定要死,是一种宿命一样的东西。
01
首先,爱情和死亡一样,是无法替代的。爱情不是圣诞限量版的ysl,也不是99元一客的哈根达斯。三毛说“如果不喜欢,百万富翁也不嫁,如果喜欢,千万富翁也嫁,如果是你,能吃饱就行,以后还可以再少吃点。”这正是因为她明白,爱情是一种具有主体性的事物。
你送我的999朵玫瑰,任何一家花店都可以买到;你送我的圣罗兰口红,任何一个品牌商城都可以找到;你所有的公寓跑车,一辆共享单车都可以替代;但唯独你让我在你的审视中超越这件事,无可替代。
一个人存在,正是因为他是一个自在自为的自由体。他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也需要承担自由选择的责任,并且在担负这种选择的过程中,实现了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作用。
所谓“我爱你不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在你面前我是谁”,也正是告诉我们,我选择你作为我的审视客体,我需要承担起我选择你的一切代价。但是当我由爱人者转为被爱者的瞬间,你对我的审视让我变得超越我本身,我的灵魂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我的心脏开始狂跳,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荷尔蒙开始活跃,这才是爱情的开始。
我们可以用无数种方式伪造出类似的生命体征,也可以用许多物质来定义这种状态,但到底都不是其本身。林黛玉听着《牡丹亭》的唱词感动万分,但杜丽娘不能代替她与贾宝玉恋爱;我们看到谭嗣同的绝笔诗悲壮慷慨,但经历这一切的不是我们自己。即使一场平庸的爱情,我们两个人坐在街边的拉面摊一人捧着一大碗面吸溜鼻涕,我们依旧是彼此眼中无法替代的闪光;即使一场不值一提的葬礼,躺在太平间中的我们对于生命回顾时的感动也同样无法替代。在死亡的瞬间,我们意识到我们的肉体曾经活过,在恋爱的瞬间,我们感受到我们的灵魂有生命的波动。
02
萨特说,“死亡的本义恰恰就是。它总是能提前在这样或那样一个日子里突然出现在等待着它的人面前。”它就像爱情,最精彩的部分正在于它的不可预期。
有些人说,“我这辈子是不会谈恋爱了。”却转眼便遇到了命中注定的Mr.right;有些人嚷嚷着“我一定要在30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却偏偏到了33岁还没有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最棒的不是在对的时间刚刚好遇上了对的人,而是遇到了那个人才发现遇到得刚刚好。
狄德罗有一个故事,兄弟俩一同出现在圣庭上,哥哥问上帝“为什么让我那么年轻就死去。”而弟弟却在抱怨“你为什么让我这么老才死。”在死亡这件事上,我们也同样无法预知。正因为它们的不确定性,才会让我们更加珍惜已有,也更加迷恋这种迷惑性,也正是因为它们的不确定性,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宿命。
03
更为宿命的一点在于,萨特告诉我们,“死亡选择我们,但是首先我们应该已经选择了死亡。”死亡之中充满着人为性和自由的一面,它是我们不得不承担的自由选择的责任部分,我们选择了我们对各种死的态度,正如我们选择对各种爱的态度。
有时候你眼中的满分恋人,可能是朋友口中配不上你的庸人。三姑六婆为你介绍的“最般配的青年才俊”,也许反而是你故事中抱怨的“奇葩相亲”……但这正是因为人类是绝对的自由体,他们有充分的自由判断的权利。
同样,大家都读过项羽的乌江自刎,但有些人仰慕他的气节,“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有些人却觉得他不知变通,“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在不同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能够选择自己怎样生,怎样死;在不同的爱情观指引下,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如何爱,但我们唯一不可选择的,是我们必须生、必须死、也必须定义爱情,因为这是我们身为自由人对自己自由选择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这个责任的名字叫宿命。
人是自由的,但他又充满了不自由的宿命。我们的出生是荒谬的,我们的死亡也是荒谬的,甚至于我爱上你这件事也同样荒谬。但没有办法,他来了,我欣然接受,因为我们是抛入世界注定要经历这些的生灵,我只希望能够运用我的自由将这种宿命经营出一番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