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凌晨天快亮的时候。我说的不是天微微亮的时候,而是凌晨天还全黑着的时候。
今天早上去打水的时候就是天还没有亮——全黑的时候,其实那时候也已经六点了,但是天还是黑着。
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见,有一层悠悠的神秘感,我喜欢这层神秘感。在夜色里谁也见不着谁,就算见着了也谁也看不清楚谁,在夜色里总能安心地做自己。
我可能是有一些社恐吧,所以夜色成了我都有的梦。我喜欢它黑压压地压过所有的喧嚣与不情愿与人相处的自己。倒不是觉得与人相处虚伪,而是觉得不与人相处轻松——我怕与人相处,我怕与他们建立深层的关系,而后的互相迁就,而我不愿意那么做,我想要我的生命都属于我自己,我想做真实的自己而非与他人牵绊之后必须做的自己,而在黑夜里,我的生命都是属于我的。
我希望在这个黑夜里走出自己的光,因为我知道如果身边人与自己三观不同,志向不同,那么只有在黑夜里一个人前行,才能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黑夜与白天从来不是对立的,它是黎明破晓前的最后一道屏障。我愿意欣赏它,冲破它,完成我自己的写作梦想。
我知道我将会是一个人。
我爱着这即将黎明的黑夜。它是我的来时路,是我成长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