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家养过的唯一一只身上长疮最后还能被我妈卖掉的一只土黄色狗狗,我姑且叫它小黄吧。
小黄具体是从别人家捉来的,还是自家母狗生的宝宝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我唯一记得的就是它一直都很瘦。
后来不知道为啥,它身上长疮了,浑身溃烂,身上的毛都快掉光了,而且还都是沾着脓掉的,看着就让人想吐。
它身上还因为溃烂了常常会散发出阵阵腥臭,所以,妈妈一般除了给它饭吃那会儿,其余时间都是不靠近它的。
其实,小黄是只温柔的土狗。用一句歌词来形容就是,“虽然我丑,但是我很温柔”。然而在我看来它并不丑,只是身上长疮了搞得浑身发臭而已。
它是少有的貌似能听懂我话的狗狗之一。当然啦,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了,不过我喜欢它是真的,而且它也喜欢和我一起,因为家里人除我之外,就再没有人理会它了。家里的小屁孩们因为受我妈影响,不欺负它就不错了,哪里还会喜欢它呢!
再后来它身上的疮好得七七八八了,我就烧了一盆热水,弄了我们人用的沐浴露,在太阳下给它洗了一次澡,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给狗狗洗澡,而这也是小黄一生唯一的一次洗澡。
那时它浑身发抖,但是我一直拉着它不让它走,它也不会咬我。主要是它身上的味道太重了,而且很多残留的腐败的皮肤还粘附在上面,我就是想给它洗洗干净。
那次洗澡之后,它干净了好多,也精神了好多。我看着也非常舒服,不过因为我给它洗了澡,我妈老跟别人说我神经了。
在农村,哪里有人会给狗狗洗澡的?都是奇闻轶事了,就我当年的作风,现在想想,还真的是有点神经呢,不过,我是不会承认的,哈哈!
有一年暑假,我去帮忙收割稻谷,中午回来后就发现它一直蹲坐在地上。我让它到我身边来,它也一直不过来,总是不停地贴耳朵以示它对我回来的迎接。我顿时感觉有点不对劲儿,因为平时它都是主动跑来迎接我的。
于是我就跑过去摸它,然后抓起它俩前爪,它并没有站起来,而是还坐在地上,两只后脚根本就使不上劲儿。
好吧,我终于明白它为啥不跑来迎接我了,它其实是想来着,但是它做不到了。不知道怎的,我竟忍不住哭了。果然,太感性终归不是一件好事。
从那天开始,接下来的一个多两个星期的时间里,一直都是我在照顾它,因为如果我不照顾它,估计就没人会照顾它了。
你说我妈吗?那她肯定会说她没那闲功夫的,她只打理她认为的好狗,其他狗嘛,靠边儿站。所以就我一直在照顾它。
那时候,我每天出门之前都要做的事就是,把它抱到外边那个我给它搭的玉米杆儿小凉棚里去。吃完早饭给它送饭送水,然后出门干活儿,中午回来了,吃完饭后就给它送饭送水,下午出门干活儿,傍晚回来就把它抱回家。
其实,它的病有点儿像之前那只中风的狗狗得的那病,只是没那么严重。而且我也长大了,知道怎么去照顾狗狗了,万幸的是它是在暑假而且是在我在家的时候得病的,要不然估计它早死了,因为家里除了我没人会理会它的。所以后来它病好了之后,我妈老是跟别人说,要是没有我的话,它早见阎王爷了。
虽然那时候它没去见阎王爷,只是啊,在那之后的第二年,它就真的见阎王爷去了。
因为它太瘦而且不得我妈喜欢,于是被我妈一百块卖给了狗贩子,后来我还因这事跟我妈闹了一回。
前面我说,它貌似能听懂我的话,知道我为什么会觉得它能听懂我说话吗?
因为在它生病期间,有一次,中午的时候我忘记给它喂水了,所以晾了它一个中午,后来出门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它送水,于是嘴里一直说着它可能听不懂的“对不起”,一边跑回家去给它装水。
当我把水递到它嘴边时,跟它说:不好意思啊,我给忘了,你赶紧喝水吧,肯定渴坏了。于是它就用舌头一直舔盘里的水,它舔了很久,可以想见它有多渴了。半盘多的水就差不多给它舔完了,只剩下遮盘底的水了。
后来它不舔了,我跟它说,你再喝两口吧,等下我出门就没人给你送水了。结果它还真的舔了两口呢!我又说:你再舔一口吧!然后它又再舔了一口,之后我再让它舔它就把头歪在一边了,不知道是已经不渴了还是怎的,我怎么叫都它都不再多舔一口水,我也只好作罢了。
其实啊,我后来之所以会因为小黄被老妈卖了而跟老妈闹是因为我觉得小黄挺懂事的,只是不那么强壮,但是在我看来它就是一只好狗,一直特别好、特别听话、特别懂事儿的狗!因为它真的很好。
可是你知道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吗?那是因为我特别喜欢狗,无关品种,无关贵贱,无关外表。只要是狗,我就喜欢。也许是目前的我,除了狗之外,还没有遇到比它更真诚的动物了吧?
真心喜欢狗的人就能体会那种感觉,喜欢就是喜欢,不论你是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大家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是现实却是,很多时候狗给了人类最忠诚的信任,但是人类却总是仗着狗狗对自己的信任,提早送它们上路了。
我就想说,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要养它一辈子,那请你不要养它。
如果你养了它,我希望你不论如何都不要抛弃它,不论你有再充分的理由。
如果养了它,我希望你能对它做到:即使全世界都嫌弃你,但我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