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伯.李著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对于勇敢是这样描述的: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仍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这句话出现在书中第一部分的最后一章。杰姆和思库特经常被小气刻薄的杜博斯太太辱骂,有一天杰姆实在受不了杜博斯太太污蔑他的父亲阿蒂克斯,一气之下把杜博斯太太喜爱的山茶花打断了,杜博斯太太以此为由要求杰姆为其朗读一个月加一周。一个多月朗读结束没多久,杜博斯太太就死了。死亡原因是她想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在死之前戒掉依赖多年的吗啡。而关于“勇敢”的那一段话是阿蒂克斯对杰姆说的,这既是阿蒂克斯对杜博斯太太的评价,也是想让他的儿子杰姆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勇敢。
对于勇敢,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理解。我高中以前觉得勇敢就是敢打架。有谁欺负了我,我必定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小学还没毕业,就和好几个男孩子打过架。后来读初中,被校园小混混欺负过好几次,气不过,想着找几个人好好教训他们一次,最好打的他们“求爷爷告奶奶”。不过,我的打人计划被父母知道了,他们和学校沟通以后,校园小混混没有再出现过,我的打人计划也被终止。我在日记里写,我就是太怂了,要悄悄的揍回他们才算出气。那时,我心里的勇敢就是不要怂,该打就打。
高中读的重点班,班级里都是积极向上的好学生。每天在学习氛围的熏陶下,不知不觉生活就成了“三点一线”。学习学习还是学习,一切都为高考考个好成绩而努力。也没心思去想其它的,偶尔看见背着老师和父母偷偷摸摸谈恋爱的同学,觉得他们很勇敢。很羡慕他们呀!想爱就爱,也不去在意别人的目光,也不去想老师时刻在耳边唠叨的话,多潇洒,多自由!
刚来大学,才离开炼狱般的日子,每天都撒丫子去玩,也没想过未来该如何之类的。那会儿觉得勇敢就是该刚就刚,跟谁一言不合,肯定怼得他哑口无言。大一大二基本上都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的。大三是大学的分水岭,考研还是工作,这是一道对我而言不太容易的选择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不考研。
虽然不考研,但是找工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工作肯定要先实习。我大学的前半部分都过的太浑了!没有拿过奖学金,也没有参加社团学生会,有意义的可以给简历加分的事就没有做过两件。时间大部分都拿去玩乐打游戏了!
这个暑假老师给我们提供了几个实习机会。其中有一家很不错的公司,but,条件也十分严苛。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了简历。投了简历以后,每天都认真准备笔试。可能准备比较认真吧!笔试过了。面试那天,和我一起的有我们班的班长,隔壁班的学委还有一名很棒的女孩子。我以为面试那一关肯定过不了了,甚至想过临阵退缩,面试那天告诉老师我感冒了去不了。后来觉得自己不能没开始就认输啊!认真做好准备,就算没过也没什么。我告诉自己要勇敢的面对,哪怕结果很糟糕!还想着也许走运就被面试官看中了呢?然而奇迹总是少数。
每个人心里都对勇敢的真谛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现在的我认为,勇敢就是坚持做好一件事情。想做一件事很容易,但坚持很难。已经决定要完成一件事情了,就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要退缩,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哪怕结果很糟糕!就像阿蒂克斯说的,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坚持完成可能还会有一线希望,草草放弃,那一点希望也没了。
什么是真正的勇敢?打架?逃学?早恋?做一切叛逆的事情?还是只会趁口舌之快?都不是,勇敢是坚持完成一件事情,一件对自己来说有挑战性的事情。失败了也不可怕。不都说失败是成功他妈吗?坚持坚持坚持!就像许三多说的:不抛弃不放弃。放弃特简单,坚持却非常痛苦。像《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杜博斯太太,坚持戒掉吗啡,就算死了也无怨无悔。
所以,勇敢点。以此,勉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