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彩礼钱,就是我的原则!

“我结婚,是不会给女方彩礼钱的,一分都没有。”

“那你可以放心,你娶不到媳妇儿了。”

“那就不娶了呗,何必勉强,世界观都不一样,怎么生活在一起一辈子。”

有人会说,你这个样子,想空手套白狼。抱歉,你媳妇是白狼还是其他什么白色的动物,那是你媳妇,我媳妇肯定是个人,是个世界观进步的人。

彩礼本来就是自古中国的旧习,旧时中国嫁女儿和卖女儿中间是近似于划等号的,有些姑娘嫁出去,可能很长时间甚至半辈子都不会再见到自己的父母家人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种鬼道理,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依旧是根深蒂固,而这个样子给人当媳妇的女人,在男方家多是专职做家务养公婆,只是个传宗接代的工具,所以一方买媳妇,一方卖女儿,金银放于台面未免过于露骨,又值嫁娶之事,这明码标价的买卖钱,就喜称为彩礼了。

到了近年,那种嫁卖女儿,明码标价要指定数额彩礼钱,用这个钱为自家儿子准备婚礼,这种卖一个女儿,紧接着买一个儿媳的做法,会不会有点,膈应?

有的人会讲,女孩父母辛辛苦苦把她养这么大,给一些彩礼也合情合理。拜托,女方是父母养大的,男方就不是吗?

结婚娶妻,不是买妻,男方凭什么要出所谓的彩礼钱,说难听点就是买妻钱。也别扯什么不孝不懂规矩,都是放屁话,夫妻结合,自然是一家人,双方父母是共同的,三节两寿,礼数自不会少,病痛百年,孝道更不会丢,兄弟姐妹同样也是共同的亲人,大事小情,无论需要金钱还是人手,自然也不会推辞。如果掏了彩礼是不是就意味着,男方把媳妇和女方家所有人的关系买断了,从此天涯路远,婚丧嫁娶红白之事各自安好。

结婚是两个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双方没有什么从属关系,没有什么主仆之分,夫妻就是夫妻,相敬如宾不至于,平等和睦至少也是前提吧。

中国礼仪之邦,打着礼数规矩、道德孝道的卖儿鬻女之事,金字牌坊红漆之下,便是是狗苟蝇营四个大字。

不给彩礼钱,就是我的原则!

不服你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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