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斯登是一位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他在美国马里兰州乡下长大。家里没有什么收入;才14岁就当了爸爸。几年前,他以22亿美元高价将自己的公司卖掉。现在的格伦要白手起家,在90天内将口袋里的100美元;翻倍成为一百万美元。
九十天结束时,他将会把这笔钱回馈给期间帮助他的人。如果失败了,他也会自掏腰包100万美元,分给那些人。他认为现在的美国还是充满着机会的,而且在很多人都认为阶级已经固化,他要证明不是你有钱有势才能爬上阶级阶梯。
格伦是个喜欢挑战的人,刚开始格伦信心满满,在飞机上,他还没有感觉到旅途已经开始。因为在他身边还有很多奢侈品,他和老朋友查理通了个视频通话,希望从查理那里得到一些建议。
查理建议格伦开公司。因为丰富的创业经验是格伦的一大优势。这次交流让格伦有预感自己一定能成功。飞机着陆陆目的地达到滨州伊利,这是一个充满工业气息的小镇。
格伦明白,想要实现财富的增长。首先要摆脱每天为生存而忙碌的状态。所以他先在网上查询了当地的物价,弄清楚当地的消费水平,发现周边的城市的消费都比伊利要高。
不过要负担房租、水电和伙食等开销。这3个月至少要3300美金,这个数字高出一般人的每月薪资。这个是他首周的目标。半天时间过去了,此时的格伦已经饥肠辘辘,去了一家小超市,闲逛了一会儿,看着口袋里面仅剩的100美元。
似乎在平日里,可能买个几万美元的手表都不会眨一下眼睛的格伦;这个时候看超市中的每一件商品都显得格外的贵。而超市中打折的泡面,此时对格伦来说,好像是发现了一个宝藏。这次消费一共花去了十一块二毛六,他剩下88.74美元。
到了晚上,格伦也是在车上凑合过了一晚。因为如果要住旅馆,至少要消耗他的一半的资金。对于现在已经捉襟见肘的他来说太奢侈了,但是格罗还是没有放弃。
时间就是金钱是他的信念,在睡觉前,他打开手机上网发布了几条广告。想看一下这辆旧货卡可以做些什么,比如清洁清运、收集废金属,甚至去别人家打扫他都是愿意的。而这时已经是晚上11点半,温度摄氏零下八度,时间还剩下8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