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任荣同志,女,30岁,于2012.8通过陕县招教考试后分配到我校工作,五年来一直担任中高年级的语文教学,在工作上兢兢业业,成绩出色,深受学校领导、学生及家长的好评,为了其今后更好的发展考虑,同意任荣同志参加此次招教考试,特此证明。 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