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恋这件事儿,大体我是没有记忆的,我应该是没有记忆的。可还是不由回想起那个初夏的午后,曾拂过一阵微风,清清凉吹过我的耳边,撞到我的怀里,最后穿心而去。
楚方河转学来南中上高三那年,我刚过完高一的暑假。在学校教务处我第一次见到他,起初我并没有多深的印象,但当他转身离开而我走向老师的办公桌放下作业本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在报到证上签下的三个字,他的名字——楚方河。就是这三个字,我情不自禁地开始关注他,我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写下那么好看的字迹,洋洋洒洒,桀骜不羁。那是我也想要的自由。
楚方河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看起来像个文弱书生,却有着结实的肌肉,嗯~ 总的来说,他长得很有韵味。我们平时并不会有很多交集,只是偶尔在学校召开大会或者举办元旦晚会时,我会再见到他。他笑得时候很好看,洁白的牙齿在嘴角弯起的时候整整齐齐地露出来,让人能感觉得到,他很快乐。
渐渐地,我开始喜欢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一旦发现他,我变会分外欢喜,心里像放着绚烂的烟花,缤纷不已。
很显然的,他并不认识我。可我还是十分忌惮和他的相遇,每一次他从我的身边路过,这时的我会在刹那间惊慌失措,大脑会没来由得地停止思考,四肢会突然麻痹,不能自主,全身处于高级戒备的状态。我要强制性地调动面部的肌肉才能使我的表情显得自然,不会像中风病人一样僵硬不堪,我要狠狠抬腿走路保持步伐平稳,直到和他擦身而过、他渐渐走远,而我会庆幸自己终于又活了过来。
虽然他很爱笑,虽然他很善良,虽然他很温柔,人们常说字如其人,原以为能写出那样豪爽字迹的人会有很多人围绕,可是他好像并没有什么朋友。他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打水,一个人走路,他会一个人走在人群的最后,低着头,有时双手背在身后,有时把它们揣进口兜。他们说他很怪,他有时会和自己说话,会死心眼儿地用一节课的时间把黏在桌子角的口香糖一点一点扯下来,会一遍又一遍地吟诵晦涩难懂的长篇文言。他的学习很好,但好像他不怎么因此骄傲。
我不觉得一个人喜欢跟自己说话有什么不对,我也不觉得一个人喜欢干净整洁的课桌有什么过分的地方,我不觉得能够把枯燥乏味的文言文背诵得有滋有味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我喜欢谦虚低调的人。
对,我喜欢楚方河。可是,我同样发现喜欢楚方河的,还有其他人,而且更主动,从此,他再也不是一个人。
他们在晚饭后的小自习时间一起散步,看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的影子,他们在冬天用白雪堆出了他们的城堡,然后围着它互相追逐打闹,他们在夏季咬着掰成两截的棒棒冰,然后在雨中肆无忌惮地欢呼大笑,加速奔跑。他果然还是自由的。
他会牵她的手,他会绾她的发,他会画她的样子,他会送她夏天的风。
他不知道,我也曾和他一起坐过摩天轮,在最高点处俯瞰这个灯火阑珊的城市,我也曾和他一起倒数过跨年的那几秒,留一只眼看着他在缤纷绚烂的烟火下虔诚地许下誓愿,我也曾和他在那个初夏的季节一起跑过那条街,跟在他的身后用手掌遮挡住倾盆的大雨,只为了在心里定格住他那十几秒的快乐。
他要走了,和她一起。
可我还在。
还是喜欢回想他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模样,还是喜欢梦见他穿白色衬衫腼腆笑着的模样,还是喜欢幻想和他一起去环游世界,到任何地方。
他不是我的初恋,只是我在十七岁的夏季喜欢过的一阵微风。它清清凉吹过我的耳边,撞到我的怀里,最后穿心而去。简单而霸道。他不会知道。他在那和煦微风中对她温柔笑着的样子,有多好看。
楚方河,洋洋洒洒,桀骜不羁。
你们要幸福。
你们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