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比豆腐都软,咋能杀人呢?

正是草木蓬勃的暮春时节,花园里这个荒弃已久的角落,更是枝繁叶茂得乌烟瘴气。由于地处偏僻,白天都少有人来,到了夜晚就更是人迹罕至。来这里的,大多是舍不得花钱开房的嫖客、野鸡或偷情者、变态狂,或者寻个角落解决尿急问题的路人,总之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人,再不就是见不得光的事——晚上的时候,这里确实也没什么光。一个人不小心闯进来,发现身处何地时,会立刻落荒而逃,尤其是那些穿衣早于季节的女人们,更是会像踩着了粪便或蛇一样跑开,她们娇嫩的小心脏比蹬着高跟鞋的脚跳得更欢。

这里是虫鸣的海洋。空气中弥漫着春泥的气味,青草的气味,树叶的气味,鲜花的气味,汽车尾气的气味,人和狗尿骚的气味,情欲的气味……各种味道嘻嘻哈哈、亲亲热热、粘粘糊糊地搅在一起,充满了诱惑、罪恶、暧昧和生机,让人血脉贲张却又软绵绵、懒洋洋、舒舒服服的。突然,一股暗流掺了进来,甜腥,鲜红,温热,阴险,锐利,透着冰冷的死亡气息,让嗅到的人忍不住打个激零,既而汗毛根根倒立。这气味先是一丝一丝的,紧接着一股一股的,很快就一片一片的,迅速染红了整个夜空。

就在此时,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喊撕碎了这片春夜最后一缕残存的安静和祥和——这个后来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喊声是如此可怕,简直不像发自阳世的人类,倒像来自地狱,或者一个受伤的野兽,掺杂着狂喜和绝望,细细品味,竟然还有那么一点温柔和忧伤:

“杀人啦!杀人啦——”

“杀人?你说蚂蚁杀人了?不能吧,他的心比豆腐都软,咋能杀人呢?”肖红军放下已经到了嘴边的杯子,鼓着发红的眼睛说。

我仔细看了一眼他的表情,不像是装的,有点不可思议——我们在一个单位里时,他们俩关系最好,这么大的事,他怎么不知道?难道他去南方以后,就再也没和蚂蚁联系过吗?

“刚走那阵子还打过几个电话,后来就没有了。那阵子混的太惨了,没脸见江东父老啊。嘿嘿。”他有些不好意思似地说,“不过我还是不能相信蚂蚁那么老实的一个人,能成杀人犯!”

“那就是个怪胎,啥事干不来?!”于鸿浩一仰脖,把杯子里的酒干了,拿起一个串,恶狠狠地撕下一块羊肉,边嚼边说。

我看着他那双冷酷的细长眼睛里流露出的平静和鄙夷,想他一定早就知道了。也是,虽然他只比肖红军晚走了不到半年,但毕竟他和蚂蚁是同学,事情又那么轰动,同学间不可能没有议论。后来马父还曾跟我要过他的电话,想让他出庭作证,至少出具一个有利于蚂蚁的书面材料。不过给电话的时候我有点犹豫,因为在同时进汽车厂的四个人中,虽然他和蚂蚁是同学,但关系最僵,分配宿舍时说啥也不跟蚂蚁一个屋,问为啥,他背过脸阴阴地来一句:“神经病!”也不怕被听见——谁会想到,若干年后马父会找他来做实这句话呢?也不知找到于鸿浩没有,更不知道他帮忙没有,不过在于鸿浩说这句话的时候,蚂蚁,不,马义——那时我们还不知道他的外号——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变化,也不知道他听没听见。说来,“蚂蚁”这个外号,也是于鸿浩从大学带来的,我们也跟着叫起来,马义也不生气,照样答应。

想想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离我们进汽车厂那会儿已经十多年了,离那个恐怖的春夜也有五六年了。要不是这次肖红军提起,我都快把这个曾经共处一室四年多的人忘到脑后了。当初因为于鸿浩死活不跟蚂蚁一个屋,把他推给了我。我呢,无所谓,反正只是跟他共用一室,又不是共用一床,而且独身宿舍谁又能住多长时间呢,就同意了。当然,一住就是四年,这也是当时没想到的。

虽然在一起住了四年,我对马义仍没有太深的感情。我们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井水不犯河水,平时很少犯话,基本是他干他的,我干我的,相安无事。以至于他父亲来找我,殷切地希望我说点什么的时候,我竟很难面对那近乎低三下四的目光:“朝夕相处了四年,你对他的了解指定比谁都深。”我知道不光他这样认为,周围的人,甚至我自己都这样认为,可是搜肠刮肚地想了一回遭,还真没什么可说的——让我说他好话时没有,后来让我说他坏话时还没有。在别人看来,我这种不可置否的态度,简直就是见死不救,甚至落井下石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蚂蚁要真被判了死刑,那就是我害的了。可是天地良心,我总不能闭着眼睛说瞎话吧。既使这样,他父亲也没有任何不满,估计那阵子他已经看惯了冷脸,不在乎了,就是我打他一耳光,他仍然挂会着讨好的笑对我说:“再想想,好好想想”吧。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如果肖红军没走就好了。

蚂蚁虽然和肖红军相处时间短,但他们感情最好,我和蚂蚁在四年里说的话,估计没有他们俩半年时间说的多。那段时间,肖红军总是一下班就来我们屋,我困得不行了,这俩人还是兴高采烈或面红耳赤地说着——所以,我想,要是肖红军,无论说蚂蚁的好话还是他的坏话,他都一定能说出许多来,没准儿真能在法庭上挽狂澜于即倒,救蚂蚁一命呢。可惜那时肖红军早和我们失去联系,他去了哪里,在干什么,我根本不知道。

那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该死的肖红军会以一副成功人的姿态神气活现地突然出现。据他自己说,现在已经是一家公司的副总了,这次出差是为了处理一件紧急业务——唉,反正领导去哪儿干啥,永远都是紧急的了。看着他那副志得意满的胖脸,我感到自己的血液都变成了醋,不,是PH值无限接近于零的醋精——除了蚂蚁那个瓜怂,我已经成沦为混得最惨的一个了:他成副总了,春风得意;于鸿浩成博士了,前途无量;我呢,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技术员,十年了,连屁股都没动一下!中午在肖总下榻的五星级宾馆的楼下餐厅吃的自助餐,说是下午还有事,中午就“垫巴一口”。妈的,五星级啊,我吃过最高档的地方,竟然还只是“垫巴一口”?我真想向他那张流油的猪脸揍上一拳,看他还嘚瑟不!这顿饭,吃得我难受死了,胃都缩成了一个核桃,唯恐一不小心出丑,啥都没吃出香臭来!吃完饭送我出来,肖总说晚上找个好点的地方,把原来那些哥们都叫上,好好热闹一下。我想,除了我,谁还记得你啊,别自觉不臭了!而且,我才不给他显摆的机会呢。我跟他说,还是跟当初一样,找个大排档,喝扎啤吃烤串,又痛快又过瘾!你认识的,只剩下几个要退休的老头老太太了,还喊吗?对了,于鸿浩博士毕业了,正在奉城找工作,要不叫上他?肖红军带着锦衣夜行的遗憾“啧”了一下,像个大人物似地很有气派地胖手一挥:行,听你的,吃大排档,就咱仨!

晚上九点多了,烧烤却正是热闹的时候,整条街上一家挨着一家,空气中弥漫着掺杂了辣酱孜然的烧烤的香味和呛人的烟气,路边密密地摆满了塑料桌椅,每张桌子旁都坐了大吃大喝的男男女女,老板和服务员满头大汗地穿梭在各桌之间,还是忙不过来。我们坐在其间,桌子上了和脚底都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煮花生、煮毛豆的皮儿、烤串的签子以及七倒八歪的啤酒瓶子,每个人的脸都红涨着,酒精随着汗液蒸发出来,一阵夜风吹过,凉飕飕的,舒服极了。

晕乎乎当中,我看到瘦瘦高高的蚂蚁站在我的面前,白暂的脸上挂着略带天真的温和的笑容……这是这么年多以来,我第一次清晰地想起他的形象,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妈的,看来我真的喝醉了!

刚跟马义住到一起时,我还真有点怕这个家伙会有什么让人难以忍受的毛病——于鸿浩讨厌他总有原因的吧。接触下来,没感觉马义有什么问题,倒是于鸿浩,自私、刻薄、邋遢、自以为是、小肚鸡肠,让和他一屋的肖红军头疼不已,几次私下里跟我们发牢骚,说要调屋。我都怀疑,他那么快离开汽车厂,除了无法忍受国有企业的收入太低、管理僵化、死气沉沉外,是不是也为了逃离我们背地里叫作“耗子”的“极品”室友?

相比之下,马义作为一个室友简直可以用“求之不得”来形容:不抽烟,不酗酒,不高声大气,不打呼噜不磨牙,做什么都怕影响别人,早起锻炼从来都轻手轻脚,看电脑听音乐都戴耳机,同寢四年,我从没有打过热水扫过地,全是他的事儿,就连我随手乱扔的脏衣服破鞋臭袜子,他都给收拾得整整齐齐……他不太爱说话,常常一个人坐那儿发呆,看书,玩电脑,这在那些爱热闹的人眼里或许是一种缺点,在我却是最喜欢他的地方。我唯一有点不满意的是,只要肖红军一来,两个人常为一些大而不当的问题争执不休,这时的马义表现出少有的兴奋和疯狂,声音都失控了,有些吵人——不过我喜欢开大音量通宵打游戏,更烦人吧——何况没到半年,肖红军就走了,也没人找他辩论了。

肖红军一走,我明显感到他有些寂寞了。我们屋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在撒野了。

蚂蚁在一些人看来比较讨厌的原因,就是他一些怪癖:坐公交时,坚决不坐“爱心座位”,宁愿站着也不坐;遇到老人或小孩之类的,他一定让座,再挤也让,要命的是,他不光自己不坐,自己让,还让你也别坐,你也让座。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第一次和他出去,他提醒我该给旁边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让座,我感到全车人的眼睛全聚焦到了我身上,全身上下火烧火燎,就像正午太阳里置身于凸透镜下的一张纸,很快就会烧成灰。那个长着一张洒满了芝麻的大饼脸的蠢女人对我道谢,怎么听都像是讽刺。我当时真恨不得从车窗跳出去!我没有理挂着胜利微笑的蚂蚁——从那以后,我不再叫他马义了——径直挤过他,站到了车箱后面。那时我的心百分之二百站到了耗子一边,在心里大骂他是“神经病”,发誓再也不跟他一块出来了。

如果说他在公交车上的举动还可形容为善良,最多是爱管闲事,那他遇上乞丐时的“大方”则是不折不扣的愚蠢、瓜货!每次上街,只要遇上乞丐,不管是老的小的,残疾的健全的,只要装出一脸可怜相,他就掏钱给人家。有次一个三十多岁男的挂个牌子写是聋哑人,没钱回家了,他也掏钱。我让他别给,他不听,还让我也帮帮这人。我这次一点儿面子也没给他,骂了句“有病”就掉头走开了。他居然也不生气!

最离谱的一次,我俩晚上到步行街上闲逛,他看卖花的小孩儿连追好几对男女,一枝花也没卖出去,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喊那个小孩儿过来。那小孩儿回头看了一眼,可能很少遇上主动送上门的“上帝”,以为听错了,继续追那对已经走远的情侣。蚂蚁对我的提醒毫不理会,不屈不挠地继续喊人家,还说“买枝花”。小孩儿总也想不明两个大老爷们儿逛街买花干啥,一时表情有点茫然,过了会儿他像想明白了什么似的,脸上带着不敢相信的表情和无法掩饰的坏笑慢慢地向我们走过来。我见势不好,想拉蚂蚁走开,可这瓜货偏不走。小孩儿向他仰起伪装天真的小脸儿,试探地说:“哥哥,想给你的那个……啥朋友买枝玫瑰啊?”他竟然不反驳,还乖乖地掏钱!于是悲剧了:一大堆卖花的小男孩儿小女孩儿像从地下钻出来一样把我们团团围住,把我们置身于一系玫瑰花的汪洋大海之中,欢快的叽叽喳喳声吵得我头晕脑涨……结果可想而知,蚂蚁掏光了口袋才让这群小鬼散开——这他还得感谢那天不是情人节,否则非让他破产不可!街是逛不成了,回去的路上,他那一大抱火红的玫瑰花和那一脸心天使般傻瓜的笑容引来了百分之百的回头率。我真不知道他将如何处理这些做“好”事的结果,那时他还没女朋友,我的对象刚黄,他安慰我说:“没事,咱们可以把这些花送给办公室的女同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嘛……不然那些小朋友跑一晚上一枝也卖不出去,多可怜啊!”我气得连骂他的心思都没有,只恨自己不长记性,被人怀疑性取向有问题也是活该!

对于他这些脑子进水的举动,就连肖红军都看不下去,耐心地开导他:

“不要觉得这些人可怜,他们没准儿比你还有钱,装可怜不过是他们骗钱的手段。你知道不,你不是在帮他们,是在助长他们不劳而获的懒惰思想,在害他们!”

“你怎么能这么想!要是大家都像你这么冷漠,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就没人管了?”

“怎么不全是骗人的?你不看报纸不看电视啊?这当也上!你啊,真是的!”肖红军恨铁不成钢,后槽牙都该咬碎了。

“就算都是骗人的又怎么样呢?几块钱,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却可以让他们感受到一份关注和温暖。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就不相信他们不会感动!感动多了,也许他们就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没准儿哪天就改邪归正、不再骗人了。要是都不帮他们,他们就会对社会越来越失望,甚至充满仇恨,那么就可能变本加厉,做出更可怕的事情来了。”一通高论后,他低声说:“我怎么也不相信,那些可怜的小孩子也是骗人的!”

肖红军发现了更大的漏洞:“你傻啊?没听说吗?有些坏人专门偷或拐人家的小孩子,打断手脚,弄得血糊拉拉的,来骗取像你这种傻子的。你的辛辛苦苦赚来的那点血汗钱,一分都不会落到那些小孩子手里,都到坏人手里啦。”

“能是真的吗?”蚂蚁像自己受到伤害一样,由白蚂蚁变成了红蚂蚁,睁大了眼睛,喃喃地说:“那我更应该帮他们了,至少可以让他们有钱交给坏人,少受点痛苦。”

“你呀!”肖红军觉得他真是不可救药了,“为了减少小孩子的痛苦,你就助纣为虐了,那么为了消除更大的痛苦,估计杀人的事你都干得出来了!”

本来肖红军不过是一句气话,谁知蚂蚁还真的认真考虑了一会儿,说:“杀人不一定就全是罪恶的,有时还是一种慈悲呢,比如安乐死……”

这下肖红军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瞪了蚂蚁半天,说了句:“你真是疯了!”

……

那阵子,他们这种争论每晚都会发生一次。可是谁也说不服谁,也不会有会什么结果,他们却乐此不疲,让我这个旁听者玩不好游戏也睡不着觉,只好气恼地把游戏的音量开到最大,拼命地敲打键盘和鼠标……

“就他那点能耐,杀人也只能杀个老太太。是不是太饥渴憋不住了,找个老太太先奸后杀?不会是强奸未遂、杀人灭口吧?哈哈……”于鸿浩真是喝多了,双眼迷离得成了一条缝,舌头不使唤,话也说得越来越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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