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是个快乐的年轻人,今年25岁,黑黑瘦瘦的,脸上总有一点很明显的笑意。
在灰突突的天空下面,杂粮饼啊,手抓饼啊,韩国饭团啊,炕土豆啊,烤红薯啊,各种各样的摊位排在街头,招聘不是红底黄字儿就是绿地白字儿,乍一看都差不多。摊子周围一般都会有几座写字楼,早上、中午或者晚上,很多忙忙碌碌的上班族都会赶来买饭,熙熙攘攘的,显得更加乱哄哄了。
众多摊位里面,阿瓦的摊子还是很明显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阿瓦的穿着——他总戴着一件褐色的牛仔帽,旅游景区经常卖十五块一顶的那一种;而且穿着天蓝色带民族刺绣的一件外衣——也是从旅游区买的,洗的干干净净,是很清亮的那种天蓝,这一身一下就把阿瓦和周围带围裙灰突突的的人区分开了;二是因为阿瓦卖的不是吃食儿,而是瓷器,杯子啊,碗啊,小碟子啊等等,整条街上不会有和他重的呢。
所以,只要经过阿瓦和他的摊子,没有人不会看两眼的。这正好达到了阿瓦的目的——吸引顾客,这可是他的策略。这身行头是前年他去内蒙古旅行的时候买的,就是希望这样能让摊子显眼点,不过南方的阿瓦穿着这一身衣服,不太像北方汉子,倒显得有点稚气。
阿瓦很满意自己的生活,不用像其他小吃摊一样乌烟瘴气的,他只要拿出一块丝绒布,把瓷器一件件排上,再拿个小板凳一坐,就很悠闲啦。而且卖瓷器相比其他小吃摊,总归稍微“艺术”一些。话虽如此,阿瓦待人很客气,又不会是谁的竞争者,所以与周围的小吃摊子相处的特别融洽。隔壁卖土家饼的大妈蛮喜欢阿瓦,把自己的老伴,儿子,孙女甚至养的狗等家事儿全跟阿瓦唠了一遍,阿瓦心平气和地听着,望望天空,觉得生活如云般悠闲自在。
阿瓦意识到自己喜欢上那个姑娘,是一个夏天的早晨。
故事要从三个月前说起,那时还是武汉的初春。天气很阴冷,那一天下了一点小雨。阿瓦在冷风里看了看手机,晚上七点半多了,那今天八点就收摊吧。这么想着,发现有个姑娘在挑选杯子。
白天的时候阿瓦喜欢看形形色色上班的人流,看着戴着眼镜背个公文包的男人,还有打扮时尚、身形窈窕的女人,匆匆忙忙地出入那一排排的写字楼。他觉得她们离他很遥远,虽然她们是他主要的顾客群。除了讨价还价,阿瓦从来不闲聊,总是有些很快地找了钱,但是心里面不知怎么的有一点慌。尤其是女孩子,三三两两地走过来,嚷嚷哎呀好可爱的杯子,阿瓦心里有些开心,但是从不敢跟她们开玩笑。阿瓦觉得她们和他不是一类人。
不过这个女孩子感觉好像有点奇怪。她和她们一样也穿着时尚的春装,黑色披肩发,斜背个小包,脸上有些盲目的疲惫。不一样的是,她一直在低着头挑杯子,挑了太久太久,久到阿瓦一看手机吓一跳,都过了半个小时了。阿瓦犹豫着想提醒下女孩自己要收摊了,可是看到女孩这么认真地挑来挑去,一直不好意思开口。后来她选了一只青绿色的单色的杯子,阿瓦觉得最雅致的那一种。
“多少钱?”女孩问。
“十五块。”阿瓦答。
“啊,这么贵。十二块,行吗?”女孩语气有点犹豫。
“算你十块。”阿瓦很大方地说。
女孩很惊讶地看了阿瓦一眼,笑了笑,拿出十块钱,很轻的说了句:“你真好。”然后拎起杯子就走了。阿瓦当时因为这句轻轻的话,突然心情变得特别好,在微冷的小雨中,骑着那辆破摩托回到了住处。他觉得,这个姑娘有点不一样,好像有点亲切,没有那么遥远呢。
以后的阿瓦就不经意间关注了这个姑娘。她中午下班的时候有时候和同事一起买饭,有时候自己一个人,她总是喜欢买一份杂粮饼加一杯豆浆,每次见到阿瓦都会淡淡笑一下。阿瓦很喜欢这个笑容,觉得这条乱糟糟的街道一下变亲切了,路过的每个人也更加可爱了。
她叫什么呢?是干什么工作的呢?阿瓦默默地猜着。她的手是那么洁白纤细,没一点劳力的痕迹——那样的手一定只是用来写写字的,写出来的字也一定是很秀气的,字如其人嘛。阿瓦想着,不过一直没有再跟她说过话。
直到她又来买东西。
“我买一个小碗。有的时候泡东西的时候要用到。”她笑意盈盈地说。
“啊,碗都在这里呢。你慢慢选。”阿瓦心里很激动,看着她认真挑选的样子,心里有股暖意。
“我要这一个吧。”这次她选的很快,要了一只青绿色带波状花纹的小碗。
“这个卖五块,给你按三块。”阿瓦笑着,露出白白的牙齿。
“好啊,上次的杯子很好用,我同住的舍友也说喜欢呢!”女孩蹲下,从钱包一张张抽出零钱。
“你喜欢青绿色啊?杯子和碗都买的这个颜色。”
“是啊,青绿色显雅致些,我不喜欢太艳的色。”
阿瓦突然鼓足勇气,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啊?”问完了慌张地低下头。
女孩怔了一下,笑了:“我叫方雅。你呢?”
方雅,多好听啊!阿瓦想着,脸红着回答:“我叫阿瓦。没关系,你是常客了,给点优惠应该的。”
方雅。以后这个名字就是阿瓦的阳光了。春天到夏天,天气一点点变暖,阿瓦注意到方雅也有了不同的变化,有天她穿了一件紫色的连衣裙搭配白色的开衫,就像一束紫丁香那般动人;有天她把头发扎了起来,显得活泼轻盈。阿瓦从来没想过跟方雅会发生什么,他只是像欣赏一副画儿似的欣赏方雅。他觉得能每天见到她已经非常开心了。
五一方雅的公司放假了,阿瓦有七天没有见到她了。虽然那几天生意不错,不过阿瓦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煎熬着过了那几天,终于等到了方雅要上班的时候。清晨五颜六色的人流中,阿瓦一下就看到了了方雅,她穿着一身浅绿的连衣裙,头发盘成一个髻,看上去是那样的温婉美好端庄,经过他时候俏皮地说了句“好久不见!”阿瓦点点头,他看的痴了——他突然意识到他爱上了这个姑娘。
整整一个上午阿瓦都沉在迷思中,仿佛陷入了某种无助的甜蜜。他觉得方雅对他是客气友善的,他的这种爱意是不应该的。他们多不相配啊!他从未这么自卑过。他在村里也是很出名的啊。他是家里的老三,大哥种地,二哥打工,他聪明,初中毕业就自己搞了点小生意,后来就专门卖瓷器。这些年走南闯北,自力更生,他去过北京,去过天津,去过洛阳,去过南昌和景德镇,去内蒙和桂林旅游过,他不羡慕那些都市白领的生活,虽然体面,但是不像他那么自由,他甚至很同情那些被关在写字楼里面的人,每天早早上班,晚晚下班,挤在熙攘的城市里面,像牢笼呢。可是遇见了方雅,他觉得他现在的生活,好像无法与她相融。
阿瓦不是个容易放弃的人,也不怕吃苦。他知道现在的他配不上方雅,但是他必须做点什么。他把武汉的房租续了期,原本只呆四个月的武汉续到了一年,他数了数存款——六万两千四百,这是他从自己身上一块一块省出来的,从每天早晨的面条里,从舍不得换的破摩托车里,从一次也没进过的餐馆里,慢慢地攒着,就成了这个让25岁的他骄傲的数字。可是相比于方雅,这个数字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阿瓦知道城市的房价,这些钱连一间厕所都买不起。
不过,这个钱他本来也没有计划买房子。他想着这个钱,他要攒下来给未来的老婆开美甲店用的。为什么要开美甲店呢?因为之前在村里他青梅竹马的小梅跟他说过,女孩子开个美甲店最好了,地方不用太大,也不会很累,不用天天上班,想关门休息就关门休息,是最最好的职业了。当时他还傻乎乎地问小梅:“美甲店正经不?镇上那些洗头房啊什么的,都有些杂七杂八的男人,进去风流呢。”这话把小梅问得哈哈大笑,说他傻死了,做美甲的都是女的,哪里接触到男人啊。那时候他就在心里面起誓要挣钱给小梅完成她这个梦想,可惜的是当他从景德镇进货完之后,居然发现小梅和阿健订婚了。阿健见到他很不好意思说是双方家长的安排,不过阿瓦心里清楚,小梅不愿意跟着他过苦日子了。他不怪小梅,但是却牢牢记住了小梅的话,他想着以后的老婆要是不想工作或者呆在家,就让她开个美甲店,过得开开心心的。
可是方雅会不会喜欢开美甲店呢?阿瓦不知道,他猜想方雅应该不会喜欢开美甲店的。他知道这些白领追求的,就是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买一栋小小的房子住在里面。以前他是很不屑的——这有什么好呢,一辈子就呆在这个大牢笼里面住在个小泥箱子里。可是现在,如果能跟方雅在一起,要他做什么他都觉得是一种幸福。阿瓦叹了口气,觉得很迷茫。
现在的阿瓦不再跟以前一样总是笑嘻嘻了,他不再那么自在和悠闲,而是时常望着远方发呆,他有了心事和牵挂,不再是只顾自己一人了。有天他发呆的时候被下班的方雅看到,叫了他一声:“阿瓦,想什么呢?”他又开心了,觉得阿瓦这个名字,给方雅一叫,特别的好听,特别的亲切。他默默地,在心里面应了一句:方雅,你一定不会知道,我在想你呢。
那天晚上,阿瓦决定送给方雅一件重要的东西,他觉得它就是为方雅而准备的。那是一只发簪,青绿色的瓷珠上印着一只精致的小小蜻蜓,银质的柄发着淡淡的光泽,看上去古典大方——就像方雅一般美丽。这只发簪是阿瓦花七十块钱在景德镇买的,当时他可心疼呢,要知道那些杯子碗碟的进价有的还不到一块呢。
但他看到这支发簪的第一眼,心里竟溢起了久违的柔情,想到自己从来没送过礼物给小梅,而曾经的恋人小梅已经嫁为人妇,有股说不出来的愧疚与惋惜。阿瓦想,那就好好对待我未来的老婆吧,当作礼物送给她。他买到这只发簪,握在手里面,觉得凉凉的,柔柔的,珍惜的,美好的,那种期待都握在手里了。
而现在,这样的期待终于与一个人重合,那就是方雅。尽管目前的阿瓦想不到与方雅的以后,但是十分确定地决定——这个簪子就是属于方雅的!这样的想着,阿瓦小心的用一块新毛巾包起来这只簪,决定明天送给方雅。梦里面阿瓦睡的很香,梦到方雅带上这支簪子,黑色的发髻里面有一点玉色一点银色,一只小小蜻蜓在晶莹的绿里面振翅欲飞……
可是等见到方雅的时候,阿瓦却不知怎么开口了。早晨,中午一想开口就红了脸,怎么也说不出话,连方雅的名字都叫不出。黄昏之后天空呈现暗蓝色,方雅该下班了,阿瓦不停责备着自己的没用,却还是不知所措。
巧的是,方雅主动驻足在了阿瓦的摊前。
“嗨,阿瓦,我再买个碟子。”方雅轻快地说。
“哎呀,碟子没有青绿的啊,配不成一套了。”她蹲着,有点点惋惜的样子。
“是啊,唉呀,碟子只有白色的,唉呀,忘了进点绿的了。”阿瓦傻乎乎地回答。
“那,我先不买了。阿瓦拜拜!”方雅放下了手里面白色的碟子。
在起身的那一刻,阿瓦突然说:“你……等下。这里有绿色的噢,可是不是碟子!”
方雅转过头,看到满脸涨红的阿瓦拿着一块毛巾,里面包着个什么东西,她好奇地望过去。
毛巾展开,那么精致、莹润的一只簪子,映在洁白的毛巾上,清亮极了。
“真漂亮!”方雅轻叹。
“送给你。”阿瓦小声地说,又加了句:“反正我留着也没用。”
“那不行,多少钱,我付。”方雅推辞。
“真不用,我就是突然发现了,也用不上。我真用不上,留着没有用啊。”阿瓦就像说一包过期的食物一样。
“那,我就收下了。阿瓦,你人真好。”方雅攥着簪子,开心地走了。
阿瓦也很开心,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开心,不是最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可是,一天又一天,阿瓦从来没有看到方雅戴过那支簪。
她不喜欢吗?阿瓦有点点失望。但是又觉得自己多心了。也许她只是想收藏着呢。
有次下雨,方雅没有带伞,阿瓦把带的伞给了她,那天的阿瓦在雨里面哼着歌回到家,又觉得自己的伞有点太旧了。之后他跑了好多地方买了一把青绿色的伞,专门为方雅准备的,他等着她再忘记带伞。
阿瓦看到方雅戴那支簪,是在一个夏日的黄昏。
那个黄昏,阿瓦毕生难忘。
他从没有看到方雅穿得那样美。
她穿了一件有点古典的连衣裙,像旗袍一样的裙子紧紧包着她美好的身体。她盘起了头发,用那支他送她的发髻,显得搭配极了,美极了。
她在等着过马路,过了马路之后,阿瓦就可以看到她了。
阿瓦想跟她说,方雅,你戴这个真好看!
阿瓦觉得自己一定有勇气说出来。他还想问方雅,你喜欢呆在这个城市吗?如果方雅说喜欢,他会拼了命,拼了命地留下来,使劲赚钱,买一栋小小的房子,再跟方雅表白。即使方雅不接受他,他觉得也是不后悔的,起码是不后悔的。这就够了!
忽然方雅在马路那头调皮地挥了下手。
她整个人看起来太可爱了,眼睫毛和嘴唇都闪着光。
阿瓦觉得有一阵电流经过自己的身体,想挥手回应一下却腼腆地低下了头。
然而再抬起头的时候,
阿瓦觉得整个世界就像要塌掉了。
方雅和一个男孩子在一起!是拥抱在一起!
一个微胖的戴眼镜的男孩子,正亲昵地搂着她的肩,时不时亲她的脸颊一下。
方雅笑着,紧紧挽着男孩的胳膊。
阿瓦觉得那天的夕阳尤其残酷,然而他不该难过。
他努力试着笑一点,心里面跟方雅说,你幸福就好了。
不是他深爱着方雅,方雅就有义务喜欢他,他心里明白极了。
然而,这段一厢情愿的感情已经改变了他。
阿瓦麻木地骑着摩托车,回到那个破旧的房间。
小小的镜子里面是那件蓝的刺眼的衣服和那顶可笑的牛仔帽。
阿瓦觉得自己像个可怜的小丑。
他默默地摘掉帽子,发现不知不觉已经留下了眼泪。
有多久没流泪了?18岁那年小梅嫁人,他背着别人痛哭过一场,但是还是把所有积蓄拿出来,去城里买了最贵的四件套当作贺礼送给了小梅。那是最近的一次流泪了。好久没有这么样的感觉了,觉得心里面堵的要命,但是只能舍得,只能放开,只能离开了。再远一点的流泪,就是小时候母亲去世的时候了,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死,后来阿瓦才知道,死原来就是没有了,就是再也没有了,是最彻底的离别。
阿瓦看不得离别,也受不起离别,所以一个人远离故乡,他喜欢那种无依无靠的自在感,那种陌生的熟悉感,那种一个人顾一个人,特别知道东西放在哪里的感觉。
凌晨了,好久没失眠了。阿瓦买了一筐啤酒,骑着摩托车去了江边,车流穿梭,潮涨潮落,人来人往,都那么地自然和冷漠,他们都勇敢,真他妈勇敢。阿瓦默默地喝着,喝一瓶,把瓶子往江水里一扔,就吞没了。凌晨过了一点,一点过了两点,两点过了三点,一瓶又一瓶的啤酒瓶被江水吞没之后,阿瓦靠着摩托车,睡着了。
第二天,阿瓦醒了,摸着旧旧的摩托车,他苦笑着,生活不会因为醉和心碎而停止,该上路了,继续漂泊下去。他要离开这座城市,他逗留最久的这座城。
所以那座写字楼下面,没有了那个戴牛仔帽、穿蓝衣服娃娃脸的青年,没有了那个摊子。卖土家饼的大妈常常跟其他摊主说,这个阿瓦啊,平常多和气啊,怎么也不说一声就消失了呢,真是不懂事。过一会儿又担心地说,可能家里有急事吧,希望不要有什么事,多好的孩子啊。
而李玉娟走过这条街的时候,会松口气。她还记得那个叫阿瓦的小贩总是含情脉脉地看着她,搞得她浑身不舒服,那个什么阿瓦还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又不是傻,难道会说真名吗?万一他去单位纠缠她怎么办,真是荒唐,一个小贩还敢搭讪。难道她会喜欢一个小贩?真可笑!
当时她脱口而出方雅这个名字的时候,自己都吓了一跳。这是她最恨的一个名字,她男朋友纠缠不清的前女友就是方雅,她也不知道自己会记得这么牢。
不过在她的心里,男友张奇还是不二之选,在她相处的男人里,家境算是最好了,人虽然胖了点,但是工作比较体面。虽然她发现他与方雅暗中联系过,但她相信以她的美丽才智,绝对斗得过那个方雅。这么一想,她朝气蓬勃地往前走着,高跟鞋哒哒地踩着马路,头上那支青绿的发髻一晃一晃,消失在城市的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