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床前的明月光,她也依旧是心口的朱砂痣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寻欢是如玫瑰和娇蕊一般为爱情热情奔放的女子,对爱情拥有一种说不明的孩子般的单纯,你要什么,她便倾尽一切将那些都拿来,哪怕是要一颗结结实实的真心,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拿起一把利刃,刺进自己的心头,留一股滚烫的心头血,肆意泼洒在尚还留白的画卷之上,纯洁的热情像是气势恢宏的铁红,逼的人不得退路,害怕却又被无可救药的吸引。但是往往开始太过热烈的感情都会在中途就失掉原本的激情,如昙花一现,短暂不持久。

      离才与孟烟鹂似却又不似,她是个像明夜里满地的白月光一般的人,冷傲却又懂得接地气,不似寻欢一样为爱热情奔放到可以舍弃一切,她克制理性,是符合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懂得审时度势,不为不该牺牲的去牺牲,行为举止合乎大体,让人找不出瑕疵纰漏。克制得当的感情在漫长的道路中才能够长久,就如永不断流的泉水,细淡隽永。

        寻欢是青春年少恋爱征途中最爱的心头朱砂痣,回过头去看的惊鸿一瞬的倒影;离才是成熟之后婚姻漫途中最配的那缕白月光,细水长流温语脉脉。”多少年之后,林落回忆自己的这两段感情,似有所悟地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段话,那时刚好似火般的夕阳光打在桌面,夏天似火般滚烫的空气像年轻时铭心的感情。

                    寻欢·朱砂痣

      林落遇到寻欢时26岁,却没有谈过一场恋爱,因为他的前二十多年都在为父母的期望而奋斗,学习工作,勤勉刻苦,最后到26岁时发现自己仅仅是一个长辈眼里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在别的方面却空缺的可怕,除了没有享受过同龄人所经受过的乐趣之外,他最遗憾的是26年里没有谈过一场恋爱。

        像毫无新意的偶像剧桥段,那天林落开车经过鲜有人的婆娑桥,恰巧遇到暴雨之下的寻欢无处躲藏,被雨淋得狼狈至极,红裙子在滂沱暴雨中格外亮眼,如同黑白世界里扎眼的第三种浓烈色彩,让林落不得不注意,他停下车,打开车窗礼貌询问寻欢要不要搭车,本以为她会拒绝,结果却出乎意料,寻欢没有犹豫就上了车,林落见她浑身湿的厉害,开了车里的暖气,寻欢一头的短发被雨淋得紧贴在头皮上,额前的几缕碎发被风吹得摆来摆去,就像是调皮任性的孩童一样不安分,这是那天林落对寻欢的第一印象。这个聒噪的少女一路上问东问西,最后成功地打听出了林落的住址和电话。

      寻欢全名叫许寻欢,她的确如她的名字一般,会自己寻找快乐,还会给别人寻找快乐,最重要的是对于爱情,自己会主动去追求。那天林落将寻欢送回了学校,将车上的唯一一把伞给了她,顺便附赠了自己的外套,他这样做只是出于对女生的照顾,却不知道仅仅寻常的礼仪却让寻欢动了心。

        林落以前从未见过像寻欢这样的女孩子,对待任何事情都热情似火,包括对自己的感情。

        寻欢对林落告白过四次,虽然时间过去了很久,但是林落却清楚地记得每一次。

        第一次是两个人的第二次见面,寻欢送还雨伞和外套,在林落家旁边的快餐店旁,昏黄的路灯下寻欢的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她说:“林落,我喜欢你。”眼神坦荡明亮,没有丝毫闪躲。

        林落被告白过,但是却没有被只见过两次面的人告白过,他只当寻欢是开玩笑,就回绝她:“寻欢,在我眼里你还是个孩子。”

      寻欢气鼓鼓地说理由太俗套,年龄哪算是理由。

      第二次林落去外地出差回来,寻欢在机场拿着花站在出站口,众目睽睽之下向林落告白:“林落,我真的喜欢你,年龄不应该是你拒绝的理由,我们之间不会有代沟!”

        周围的看客都跟着起哄,大喊:“在一起在一起!”林落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一只手拉着寻欢跑出机场,告诉她:“寻欢,我们的性格不合适,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第三次寻欢对他说学校晚会她要上台表演,第一次上台的她很紧张,希望林落可以去给她加油,林落准时赴约。

      那天晚上的寻欢很美,舞台上只开着一盏昏黄色的灯,她穿着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那条红裙子,短发被仔细地打理过,松软地贴着头皮,毛茸茸的看起来像一只小猫,懒洋洋的却又迷人无数,她站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唱Taylor的RED,英语口音不是很标准,但是意外的有她独特的味道,像沾了蜜糖的巧克力,有点苦涩却也带着甜香:

Loving him is like driving a new Maserati down a dead end street

Faster than the wind, passionate as sin, ending so suddenly

Loving him is like trying to change your mind once you’re already flying through the free fall

·······

        林落感觉得到寻欢的这首歌是为他而唱,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想法一旦缠上了身,便一刻也不得安稳,寻欢在台上唱了三分多钟,他在下面如坐针毡。事实证明女人的第六感很准,但是男人的直觉有时候也无比有预见性。歌曲结束,灯光大亮,舞台亮如白昼,寻欢整个人湮没在光里,那一刻的她像英勇慷慨的武士,拿着麦克风大声喊:“林落,你已经拒绝了我两次,每次的理由不是年龄不合适就是性格不合适,虽然你总是这么说,但是我知道你心里早就有我了,不然你不会容忍我一直这么闹,你不会因为我说紧张就来给我加油,我许寻欢就是喜欢林落,但是你喜欢我为什么不敢承认,我们在一起就让你那么害怕吗?”

      台下都是像寻欢一般年纪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掌声口哨声呼喊声一时间充满整个礼堂,林落落荒而逃荒,依旧没有给寻欢一个答案。

        第四次寻欢阑尾炎手术住院。寻欢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看着面前忙着换药倒水的林落说:“林落,你为什么总是拒绝我?明明你心里是有我。”

      林落平静地看着病床上的寻欢,没有说话,寻欢继续道:“我如果喜欢一个人,坚决不会退缩,就算他有女朋友,我被冠上第三者的名声,我也要去试一试,要不然,我以后会后悔自己没有努力争取过幸福。他们都说我傻,我不是傻,我只是想拥有一份我自己想要的爱情,你说年龄性格不合适,你都没有和我在一起过,你怎么就知道我们不合适,你不答应也没关系,我会一直追到你答应的那天。”寻欢目光灼灼。

        “别追了,太累了。”

        “我·····”

        “在一起吧。”林落打断寻欢的话,眼光平静地看着她。

      林落说寻欢我承认我喜欢你,但是我没有办法像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一样活力四射,因为我早就过了那个年纪;我也不会去搞那么多的花样哄人,因为我从小就没有那种基因;我可能也不会给你你所认为的浪漫,我虽然26岁,但是我的心理年龄却早就过了这个岁数。

        寻欢说我都知道,你什么也不用做,我来做就好。

        后来寻欢的确做到了她说的,所有的活力浪漫在两个人的爱情里都出自寻欢之手。

      寻欢在这段感情里如同盛日里绽放的红玫瑰,娇艳又带着迷人的醉红,她带林落体验了他曾经缺失过的青春岁月里的疯狂,从未经历过的岁月在林落看来像是孩童面临新世界一样的好奇和萌动,如同娇艳玫瑰散发出的香气所营造出的世界,引人到极致奔放的圣境。

        但是玫瑰终究会有凋谢的时候,寻欢和林落在一起三年,三年过后寻欢还是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认为爱情的世界里只有炽热的爱意,单纯的不受外界的打扰。而林落早就过了那个年纪,29岁的他只想拥有一份稳定的生活,寻欢却只是劝导他爱情不应该被婚姻绑架,她所需要的是永远不会凋谢的爱情之花,而非似坟墓般寂静的沉默。林落笑她太单纯,人生中怎么可能没有婚姻,而婚姻也不是都是坟墓,说到底你终究还是个孩子。

        一次两次的争吵可以是调节感情的润滑剂,多了就会让它变成破碎的镜面,不可挽回。

        娇艳似火的玫瑰在盛日里开放,却在未央的感情里颓然衰败,寻欢走的那天还是瓢泼的大雨,就如当初两人的相遇一般,依旧匆匆却不再彼此心动。

        林落三年后在朋友的婚礼上再次见到寻欢,彼时寻欢身边挽着才貌般配的少年郎,她的脸上没有被生活压迫的痕迹,眉目依稀是当初那个为爱奋勇不顾的少女,依旧满目骄阳。两人如同多年的老友一般聊天,最后寻欢说:“林落,你永远是我忘不掉的青春。”

        林落只是笑着向她举杯,没有言语,其实他想说:“寻欢,你永远是我心底里的那株娇艳玫瑰,不会枯萎,因为早就塑成了标本,但也只是标本。”

                          离才·白月光

      29岁的林落结束了三年的感情,在而立之年遇到了28岁的离才。

      离才与寻欢不同,如果说寻欢是热情似火,那离才便是冷傲孤霜。

      离才前28年的人生顺风顺水,从小到大成绩一路高歌猛进,高考进入不错的大学,毕业被留校教学,但她不像26岁时的林落一样是个恋爱小白,她有过三四段感情经历,各色职业的男人都包含在内,有未踏进社会的学生,有精明强干的商务精英,有自由至上的文艺青年,还有经历沧桑的中年大叔,但是最后都以分离收场,他们都对离才说:“你太理智,热恋中的爱侣不应该是被理性围绕,他们需要的是合乎实际的浪漫,而你,好像永远也学不会。”离才不管不顾,依旧我行我素,带着磕磕绊绊的感情经历到了28岁,遇到了想稳定下来的林落。

        相亲像是老派的布置,陈旧惹人嫌,但是却也有很多人在里面遇到了携手度过一生的人。林落在深秋的午后坐在布置精雅的咖啡厅,没有修饰的面容让他看起来更符合而立之年的沉稳内敛。

      离才那天穿着白色的高领毛衣,套一件驼色大衣,长发散在脸侧却不乱,就如这个人一般,不慌不忙,心有定数。

      林落对寻欢的第一印象是她那天湿淋淋的头发,而对离才的第一印象是理智成熟的面庞,她的五官很漂亮,细长眼睛,高鼻梁,鹅蛋脸,但是嘴唇却总是紧抿着,给人一种理智还带些顽固的感觉。

      离才毫不隐瞒自己过去的感情经历,也不深藏自己的今天来的目的,她对林落说:“你的情况我都知道,如果你现在只是想找一个恋爱对象,那我们不合适,但是如果你是以婚姻为前提,那我们可以试一下。”

      后来林落结婚后对离才坦言,当初她刚上来的一番话,就让他觉得这女的实在是直接,直接得让人招架不住,离才笑着回他,招架不住到最后还不是娶回家了。

      那天尽管林落觉得离才太过直接,但是他也不再是懵懵懂懂的少年,婚姻和爱情对于他而言都很重要,但是婚姻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是最渴望的存在,尽管离才和他现在坐了还不到十分钟,但是他冥冥之中觉得离才将来会是一个好妻子。

      离才喜欢看书,喜欢看电影,喜欢喝茶,喜欢练字,喜欢园艺种植,喜欢自己裁剪衣服,喜欢象棋围棋,兴趣爱好极其广泛,林落从未见过一个人可以将这么多的才艺融合于一身,对她是由衷的敬佩。

        离才的性格是父母很喜欢的那种类型,语言始终得体,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对长辈在合理区间内的要求会满心答应,待人接物始终贯穿着理性却还带着人情味的特点,让林落的爸妈对她赞不绝口。

        林落在恋爱一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向离才求婚,那天没有什么精心布置的场景,在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咖啡厅,林落单膝跪地,手捧戒指对离才说:“虽然我们在一起只有一年,但是却也足够让我们了解彼此,我的年龄摆在这,我想有个家,但是我的家里还缺一个女主人,你要不要来?”

        没有哪个女人会在被求婚的时候还保留理性的克制,离才也不例外,满眼噙泪,开口说:“要。”

        离才是一个好妻子好妈妈,结婚生子,理家务事,孝敬长辈,她都做到了极致,林落最常对离才说说的就是:“娶了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没有青春年少时的浓情蜜意的话语,只有最朴实无华的言语。

        一堆哥们聚在一起聊天,他们问林落是真的爱离才,还是只是到了那个年纪想安个家,而恰好遇到的就是离才。林落说爱情和婚姻对我来说一样重要,如果我不爱一个人,我不会和她结婚。后面还有一句他没有讲出来------只不过是没了当初爱寻欢的那样热烈罢了。

      离才从来没有问过林落关于寻欢的事情,因为她明白过去的只是过去,更重要的是她相信林落的为人。

      秋天的月光总是带着一股微寒的感觉,茫茫的月光洒遍地面,就像林落最终归所的感情,平寒却也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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