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点:
西方关于高利贷的两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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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西方历史上,凡是产生利息的借款,无论利息是高是低,统统都叫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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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里,高利贷因为“不自然”所以不道德。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对“利息”的定义:
“所谓利息,正是钱币所生的钱币。”
古希腊语里的“利息”与“儿子”是同一词,钱生钱就相当于金钱生下儿子。但是,金钱作为一种金属制品,并没有生儿育女的天性,所以亚里士多德才会说钱生钱是“最不合乎自然的”。
一、多高的利息才正当
此“高利贷”非彼“高利贷”
- 我们所说的“高利贷”是指利率超过常规的贷款
- 西方所谓的“高利贷”是指任何收取利息的贷款
西方历史上,哪怕只收一分一厘的利息,就不算合情合理,就该受到道德谴责。
二、致富的方法
亚里士多德认为,发财致富只有两种方法:
1、靠劳动生产:
五种职业:农耕、游牧、捕鱼、狩猎、抢劫
可以兼营几种职业,在这里,抢劫居然也被当作一种职业
当一业不利或欠缺的时期,他们就应用另一方式来觅食,例如游牧民族常常干劫掠的勾当,而农夫也市场外出狩猎
2、靠交易
- 生产多了的鞋子,可以拿出去换取别人正好多了的粮食,这是正当的、自然的,但应该到此为止;
- 如果有意多做鞋子去交换,那就是过分,就是不自然、不正当,应该受到谴责。
三、放债赚取利息是最不自然、最应受谴责的致富方式
从作为交易媒介的钱币上牟利,而不是从交易中直接牟利,最不自然、应受谴责
抢劫是正当营生,放贷很可耻
四、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
1、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万事万物都有各自目的,目的会形成一种牵引力量。
- 生命的意义就是要实现生命的目的。一粒橡树的种子,它的目的就是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2、合乎目的就是顺应自然,顺应自然就是善的。
3、放贷取息,用钱赚钱,违背钱的目的,是不自然的,所以是恶的。
五、亚里士多德版的“道法自然”、“任天为治”对基督教的影响
- 钱的目的本是交易的媒介,促成交易是钱的目的
- 如果将钱本身当作商品,以它赚取利息,就是不自然的
《马太福音》: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路加福音》:
“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