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这里的一切都需要证明
我是看着那几栋楼一点点造起来的,开工,竣工,然后挂上新东方的牌子。
当时正是初二,英语前所未有的差,很自然的,我就被送进了那里,度过了很多很多个周六的夜晚。
第一节课的印象特别深,老师让我们每个人准备一个笔记本,在其他六个同学都是清一色的横线本时,我却特立独行而又幼稚的精心挑选一本四条线的英语本,出糗之余,也只能战战兢兢拿着它用起来。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个胖胖的男老师,曾经在建兰采荷都当过英语老师,后来的我才知道,他认识我当时学校里最喜欢的老师,甚至还是那位老师女儿的班主任。大概,这就是所谓缘分吧。他的英文名叫做Children。所以他说他可以过一辈子Children's day。
就这么莫名奇妙的开始了我的英语补习。每天进门测,出门测,拿着答题器的手心里都是汗。我们每周都会发到一张纸,上面是生词,背好后下周就要考。我的成绩总是很差,即使我很认真的背了,结果也仍旧如此。当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瘦瘦的长着虎牙的女孩子,其实我不认识她,但她总会在我绞尽脑汁写不出单词的时候拿一支铅笔,把答案写在桌子上,确定我看到以后,拿手用力的抹掉。
我到现在也还记得她偏着脑袋努力想让我看到答案的模样。
可是后来她离开了。我甚至都没来得及和她加过QQ或是微信,她目睹了我最惨淡的英语时光,把我从泥潭里拉出来。
后来的日子里,我的英语好了很多,也再不用和同学们作弊才能得来一个美好的分数。周六晚的那俩小时渐渐的欢乐起来。
我开始知道,children中考时体育考了19分,但仍然进了十四中。
我也开始知道,children喜欢音乐和电影,给我们写范文时提到这些他才会觉得有话可写。
children也会帮我吐槽我那个管得很严考试很多放假很少的学校,听我抱怨分班还有作业多。
他在听说我要去看电影的时候让我早点走好让我看完整部电影不要有遗憾。
他曾经答应过我们在我们中考时替我们送考。
我也以为我可以集齐新东方所有的教材。
但是他离职了。
我妈妈瞒了我很久,怕我难过。但我知道这个消息的那晚还是趴在床上大哭,好像是在和我的青春告别。
因为以后再也不会在下着大雨的圣诞夜赶去上课收到他暖暖的圣诞礼物了,也再也不会在期末考试的时候使尽全身解数希望考一个110让他请奶茶了,他写的很好看的胖胖的英文字体再也不会在那面白板上出现了。
每个周六晚用英语肆意挥洒自己青春的年华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那个一步一跳去上英语课的小姑娘,你去哪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