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淌不过奢延水[文/凉桑]

图片发自简书App

那个时候,我们喜欢上一个人就是这样,为了他笑,为了他哭,连天上的风都带有甜甜的味道。


1.我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丑,而已

此时此刻的我,像一个小丑。

可此时此刻的我,多么希望自己真的是一个小丑。

台下的唏嘘声不断壮大,有调皮的男孩子不屑地打着口哨。坐在前排的老校长惊讶地张开满口黄牙的嘴巴,以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打量着我。

我穿着不合身的紫色礼服,礼服很修身,将我的“丰满”身材一展无余。

慌乱之下,我望向坐在角落的男孩,他黑黢黢的眼睛黯淡无光,我急切地想要在他的眼神里探求到一丝的鼓励与赞美。可是,没有。我想,我一定成功了,成功地搞砸了校庆。

我颤抖着开始唱起《笑忘书》,那是宋奢延最喜欢的歌。

“将这一份礼物,这一封情书,给自己祝福,可以不在乎……”我近乎疯狂地强迫自己像王菲一样闭上自己的眼睛,不是为了更加走心,而是不忍看见台下男孩女孩玩味的脸。

宋奢延收敛了平时一贯的笑意,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平日里炯炯有神的棕色眼睛黯淡无光。我想,我一定让他失望了。

灰溜溜地下台,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台上歌舞升平,校舞蹈队的漂亮女孩儿扭动着曼妙的腰肢,周围的男生叽叽喳喳地议论个没完,热闹非凡,我却再没有了欣赏的兴致。

我打小不会唱歌,宋奢延是第一个说我唱歌唱得好的人。尽管,我实在分不清楚那句话里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

校庆报名的前几天,宋奢延兴冲冲地跑来找我,他笑眯眯地说:“林未未,你唱歌那么好,为什么不去报名呢?”我瞠目结舌:“可是……可是我会跑调啊……”“不不不,”他严肃起来,“我是真心觉得你唱得好。”

我自己的唱歌水平,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但是,一想到宋奢延亮亮的眼睛,我就决定,豁出去了,就算只听到他一个人的赞美也好。

胖算什么?丑算什么?跑调算什么?就当只唱给一个人听。

可现在,他深邃的眸子却突然间让我害怕,我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喜怒哀乐。心烦意乱的我溜出了礼堂的大门,想要出去透透气,证明自己还活着。

我是在小花园里看到宋奢延的,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偷跑了出来,与同班同学陈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凑近,想要打招呼,却听到陈梁这样问:“你为什么要推荐林未未参加校庆,真够给咱们班丢脸的。”

我在等着宋奢延答话,等着他帮我辩护。他倒是没让我等多久,轻轻颤抖一下,就用手覆上了陈梁的肩:“嘿,我怎么知道难听到这个程度……

原来,我在他心里,从来都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丑,而已。

我讨厌“而已”这个词,它总让我恍惚地觉得,我们的关系不只这样,却又只能这样。

后面宋奢延又说了很多,可我一句也没听见。我悄悄地离开了,带着用手扶上去的笑脸。林未未,伤心什么呢,反正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啊,你这又是在奢求什么呢……


2.你把一切都伪装得太好,我明知道也掩不住狂乱的心跳

教室里的林未未永远不会展露出最脆弱的一面。

一样地谈笑风生,一样地笑靥如花。仿佛一切都没有变过。

但在宋奢延踏入教室的一瞬间,我的身子还是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在他喊住我时到达了极限。

“林未未,唱的真不错!”他终究还是说出了这句话。我好脾气地笑笑。

说实话,我在听到这句话时,心里竟有一丝丝的窃喜。

林未未,你真没出息。

对啊,我真没出息,你把一切都伪装得太好,我明知道也掩不住狂乱的心跳。

所以说,喜欢上一个遥远的人,到底是什么感觉,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一个人的浮世清欢。

“今年是2013年,我喜欢了宋奢延五年。”

五年前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举国欢庆,整个北京灯火通明,欢天喜地。我站在鸟巢外,看着胸前的志愿者牌子上赫然的“林未未”三个大字,心里涌着说不出来的满足。

那天,宋奢延是我的第一个“客人”。我一眼认出这个胖乎乎的男孩是我的同班同学时,急忙赶上去想要大展拳脚。

“宋奢延,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那是我第一次同宋奢延正式地讲话,男孩小小的个子,却透着一股子灵气。

他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思考片刻,吐出了一句让我十分苦笑不得的话:“林未未,你带我去见邓肯吧!”

邓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北京奥运会没有邓肯吧?况且就算有,我一个小小弱女子,从哪儿给他把邓肯搞过来……

“去去去,别捣乱。”我不耐烦的招呼着他,不再理会他的无理取闹。

可宋奢延是真的很执拗,他拉住了每一个过往的行人,问他们:“你知道邓肯在哪儿吗?”

我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宋奢延那么钟情于邓肯;我当时只是觉得,这个人,固执得可怕。

从那以后,我和宋奢延的交流渐渐多了起来,当然,仅限于见面时的一句话:“你见到邓肯了吗?”这仿佛成为一种流行语,传达着我和他之间仅有的一点默契。

后来的后来,在我发觉自己喜欢宋奢延之后,为了制造一点点的共同语言,我上网将有关邓肯的消息查了个遍,抄在小本子上,每天像记单词那样背,所以我直到现在都记得。

“邓肯,1976年4月25日生,身高2.11米,体重117.9公斤,出生于美属维尔京群岛圣克罗伊岛,现效力于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球衣号码21号……”

“喂,你背什么呢?”

“没什么——”

“那你一个人嘟嘟囔囔说什么呢?“

“说……说你长得好看!对,说你好看!”

“切,我本来就好看,要你说!”


3.掩面的雪像樱花,寒栗的你开心吗

真正和宋奢延相熟起来,是在一次冬季运动会之后。

体育委员拿着本子问我要不要参加,我从小体育就吊车尾,忙慌着想要拒绝。身后的宋奢延打着哈哈,越过我在本子上打了勾。我气急败坏地瞄过去,居然是在“负重跑”下面。

宋奢延笑着解释:“老夫看你身形,为福相之躯,一看就很适合负重跑这种体力运动啊!”

但纵使我急得跳脚,也没能扭转这个悲壮的现实。

我拿了从后面数的第一名。

臃肿地跑完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很委屈,凭什么,凭什么宋奢延可以随意替我做决定?为什么,到头来,被嘲笑的永远是我?

宋奢延在看到我满面泪水时,顿时慌了阵脚。

“你别哭呀……对不起对不起……我……我请你喝热可乐吧!”

晚风吹在脸上,轻轻的,天气渐冷,我不禁把手中的可乐握得更紧一些。

“对不起啊,今天,真的没想到你会——”

“没关系。我都习惯了,从小就这样,唱歌、跳舞、体育、画画,没有一个擅长的,拿倒数第一也是常有的事。”我看向宋奢延,努力让自己笑得灿烂,“我的人生一定很糟糕,对吧?”

“喂,你真傻。”他轻轻抿了一口可乐,唇角献出动人的嫣红色,“谁说人生就一定要绚烂夺目了?我觉得,平淡一点才最好呢,早上起床跑步、买菜、再和卖菜大妈还几句嘴,这样的生活也很好,不是吗?”

“当然!”我站起身,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你看,下雪了!”

白色的晶莹翩然而来,带着温柔缱绻的风和年少时最青涩的时光。

“下雪了,林未未,你来跳一支舞吧。”少年的眼睛里流光溢彩,在喑哑的雪夜中熠熠生辉。

我在他晶亮的眼眸中看到了满脸通红的自己。漫天飞雪下,我踩着舞步,白雪在脚下发出“吱呀”的声响。天逐渐暗下来了,暮夜的灯火被一一点亮,我穿着肥大的校服长袖,却好似行走在最大的舞台上。

“你跳的是什么舞?很好看。”

“白纻舞。”

“林未未,其实你一点儿都不胖。”他垂下眼眉,长长的睫毛在冷风中瑟瑟舞动着,“那些女孩子都太瘦了,看起来就跟杆儿一样。一百斤,我觉得正好。”

“我觉得正好。”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我仿佛被什么击中一般,深深地埋下头去。手里的可乐不知何时早已没了温度,但我的心里却好似有只小鹿在奔腾,捂热了冰冷的身体和面颊。

我终于第一次,听到了心在胸膛里剧烈跳动的声音。


4.其实并没有这么多故事,青春里大多还是那些没被追求过的女孩子

晚上宿舍熄灯之后,是不可避免的女生卧谈会。

那个时候的我们,情窦初开,纯白如纸,每每说起来,总逃不开一句一句青涩又含蓄的“喜欢”。

“你们……有没有喜欢过别人?”宿舍的大丁是班里八卦的主要来源,任何人的八卦支流都是源自她这片汪洋大海。

“当然有啦,高中没有暗恋过一个人多没劲啊!”柚子抢先说,隔着黑暗我都能想象到她兴奋的表情。

“暗恋很多,但是还没有表白过……”沐子的语气满是遗憾,“未未,你呢?”

“我?”想到那天的大雪,我不由地脸上发烧,"我没有啦……我还想考一个好大学呢……”这是一个不能再俗套的谎话,我闭上眼,脑海里却满是男孩清秀的面容。

“真没趣啊林未未!”

“欸对了,你们有没有被人追求过啊?”又是大丁开了口。

“唔算是有吧。”“几个呀快给我们说说!”“其实就是……”

三个姑娘热闹地聊开了,我一个人窝在被子里,空气越来越冷,我把自己裹得紧紧的,想要摄取到哪怕一摄氏度的温暖。

“未未,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不会……还没有被追过吧?”黑暗中是柚子不怀好意的笑。

“怎、怎么会!”我惊叫起来,“我看起来是没有人追的样子吗?”

我又说谎了。我从来没有被追求过,我从来都体会不到被喜欢是怎样的一种心动。我一定很糟糕,一定很不值得被喜欢吧。

你看,我是这么卑微,卑微到都不敢把自己的自卑给别人看。

既然这样,我又怎能奢侈地去喜欢一个根本不可能触及到的人呢。

我佯装睡下,却无法抑制地让眼泪流出了眼眶。

真好,黑暗。至少汹涌的泪水不会被别人看到。

明天,我一定不会再喜欢了。

但我知道,明天起来,阳光依旧,清风微倚,最爱的人还是你。


5.如果有一天你和她情深似海,请记得,我们所拥有的现在

“林未未,你觉得,陆晩薇这个人怎么样?”当笑嘻嘻的宋奢延出现在我面前时,原本迷迷糊糊的我一下子被惊醒了。

陆晩薇,就是那天校庆时舞蹈队领舞的女孩子。

宋奢延这句话,很明显是什么意思。心里陡然一凉,我埋下头不去看他。“挺好的。你问我这个干嘛?”

“我想追她!”现实从他嘴里说出来,我还是觉得异常地残酷。但喜欢宋奢延五年,我早已学会了如何做到表面上的波澜不惊:“两百天就高考了,你别这样。”

宋奢延满脸失望的表情映入眼帘,我突然觉得有一丝丝的不忍。是的,林未未就是那么自私,我没办法祝自己喜欢的人幸福。

“太不够意思了,林未未。”他撅着嘴,像一个孩子,“我以后要是找不到老婆,你赔给我啊!”

“我以后要是没老婆,就只能将就一下委身给你了……”

“滚!”

宋奢延,如果有一天你和她情深似海,请至少记得,我们还曾经一起拥有过现在。

两百天,就只剩下两百天。

我清楚地知道,我们幸运地挨过了中考,却抵不过高考。我们拥有了缘分,却始终逃不过命运。

那天之后,宋奢延就跟发了疯一样,每天见我都会骂咧一句:“赔我老婆!”或者“我要去你家倒插门!”

我有时会想,要是这些话有一分的真情实意就好了。只可惜,我明白,它连半分都没有。

这些话我足足听了有一个月,才终于被一个消息平复。八卦大王大丁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听说,我们班的宋奢延和四班的陆晚薇在一起了!

我觉得大脑一片空白,有什么东西好像彻彻底底地碎了。大丁走后,我一个人呆呆地站了好久好久。

宋奢延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你啊!林未未你这个大笨蛋!

不知道是愤怒还是悲伤,我几次张口想要叫喊,却发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嗓子像被堵住一般,让我所有的理智溃不成军。

原来,他不是不爱,而是住在他眼里的那个人,从来不是我罢了。

下午放学,我没有等宋奢延,一个人跑了出去。一月份的小镇像一座冰城,北风呼啸而过,刺在脸上,像刀子一样。

胳膊被一只宽大的手掌握住,他手套上竖起的毛扎的我生疼。“对不起……”

“干嘛给我说对不起,搞得我好像喜欢你一样!"我笑着,用另一个拳头捶了捶他的肩膀,"我就是害怕,我不能和你上一所大学了……”

他抓我的手恍然地松了一下,转而,又明朗地笑道:“我们一起加油啊,北大不是我们一直的梦想么?”

我看着宋奢延眼睛里绚烂的流光,心疼得一塌糊涂。

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着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

最先喜欢上的人,永远,都是输得最惨的那一个。一个人的独角戏,我也乐滋滋地完成。

我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6.好幸运遇到你,却早已失去了为你流泪的权力

高考前一个月,一则新闻把原本枯燥的高中生活炸开了锅。

“A市房地产巨头歆魅产业新型商品房被查出建筑材料使用不达标,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抓捕,歆魅产业面临破产危机。”

歆魅产业的老板,叫宋连宁,他的儿子,叫宋奢延。

我抓起手机拨通了宋奢延的号码,电话那头是冰冷的忙音。我冲到宋奢延家门口,却看到男孩儿颓然地跌坐在冰冷的石阶上。

“是你啊,林未未。”他望向我,嘴角竟有一丝笑意。

“我——”

“什么都别说。”他伸出手捂住我的嘴。宽大的手掌润润的,仿佛刚刚被什么浸湿了一般,“林未未,我什么都没有了……”

“不,不,有我呢。我们永远都是……”我鼻头一酸,想了很久的那句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朋友。”

对面的便利店不断地循环着:“爱,是三万里程的孤单,闪着等待的泪光,眺望可能的远方。爱,是再远都在你身旁,心疼了解的目光,不流泪的机场……”林俊杰优雅的声线环绕着,宋奢延目光中的无神,让我的心好像被揪住一般。

“你……哭吧。”

宋奢延看向我,眸中的光一闪而过,咬咬牙,满腹的委屈还是憋在了眼眶中,咽下了肚里。

宋奢延,你,能不能,别这么故作坚强?

我抬手想要抱他,却僵硬地停在了空中。林未未,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安慰他呢?你又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在安慰他呢?

他,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啊。

我很想哭,却发现早已失去了为你流泪的权力。

宋奢延的成绩直线下降。

原本保持在年纪前三的他,一下子跌落到了五十名开外。老师很焦急地找他谈话,可大大小小的几次谈话,还是没改变宋奢延浑浑噩噩的样子。

我急得发慌,把他拉到了教学楼的天台。

“林未未,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上北大了……”他率先开口,却没有看我。

“你在说什么鬼话!”我大吼,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高一的时候,我们一起来过这儿,记得吗?我们在这儿约定过的,一起上北大,你都忘了吗?”

“我没忘,我都记得。”

“那就给我振作起来啊!”

“对不起。”

我还想说很多很多,但在看到陆晚薇跑来的那一刻,全都堵在了心口。

原来,自始至终,都是我自作多情。

我从来,都没有这个嘘寒问暖的资格。

我想,我还没有大度到看着我喜欢的人对着其他女生笑,却视若无睹。

“再见。”我轻轻地笑着,没有说出的后半句话是,再也不见。

轰轰烈烈的高考季结束了,宋奢延考上了广州一所知名度一般的大学,我也没有如约考上北大,去往上海踏入了复旦的校门。

年少时的誓言,终究还是被我们亲手揉碎了。

2008年,到2013年,短短的五年,却好像又那么长,蹂躏着我止不住的情愫与想念。五年,有些东西,还是从手底下偷偷溜走了。

上海,繁华市井,车水马龙,无限的喧哗之中,我竟寻不到一丝安然静瑟的时光。那年的天台,雪地,还有不停放着的歌,都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个男孩还是走了,就如同我们再也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7.这场名为青春的盛宴,我的最佳男主角,却不在场

“今年是2016年,林未未21岁,林未未在等一个人。”

我叫林未未,现在在复旦大学上大三,大学三年,和高中太过相似,没有人喜欢我,我也只在等一个人。

今天,是高中同学的第一次聚会,我穿了最喜欢的一件裙子,化了浅浅的妆,捏着手里不知已被翻读过多少遍的纸条。

“师傅,去怀未酒店。”

我靠在坐垫上,沉沉地闭上眼睛。等了八年,今天我不能再等了。

把昨夜写好的告白纸条又翻看了一边,出租车就已经停在了酒店门口。

怀未酒店是最近新开的一家特级豪华大酒店,要不是傍了大款的大丁还能“苟富贵,勿相忘”,我恐怕这辈子也来不了这么高档的地方。

直入最里面的vip包厢,来的同学早已坐满了整整三大桌,大多都是早已忘了名字的。

大丁,柚子和沐子在向我挥手,我快步走上前去,坐下。环视了每个人的面孔,心里有一种骤然而至的失落感,我要等的人,他不在。

“我告诉你啊,今天来的有曹梅,陆允月,张元……”大丁和以前一样,热情地向我介绍着。

我颤抖着问:“宋奢延……他来了吗?”

“他之前说要来的,可你看都这个点儿了,估计是不来了吧。”沐子戳着手机,头也不回地答。

“你之前不是和他关系不错么,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柚子捶捶我的肩。

“算了吧。”那个电话,三年前,我就再也没有拨过去了。

所有人都还是热闹地聊,只有我,一言不发地盯着门的方向,手里的纸条被汗水浸透,字迹早已模糊不清。

随意寒暄几句,我匆匆地离开了,我等的那个人,终究还是没有来。

乔燃说过:"从前你是我的秘密,我怕你知道,又怕你不知道,又怕你知道却装作不知道,我不说,你不说,又远又近。那现在,就让我以朋友的方式继续爱你。"

可现在,我连朋友这个资格都失去了。

2016年7月11日,邓肯宣布退役。

他走得很安静,好似带着那个酷爱他的男孩儿一起,消失在了我的世界。从今往后的每一年,看NBA恐怕再也不会只偏执地为马刺加油,再也不会只盯着那个矫健的身影泪如雨下。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你那么执拗地喜欢邓肯。

“邓肯,1976年4月25日生,身高2.11米,体重117.9公斤,出生于美属维尔京群岛圣克罗伊岛,现效力于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球衣号码21号……”

我对着贴满邓肯海报的房间,默念了最后一遍。

那个人不在了,我是不是不应该再爱了?


8.都已经这样,我居然还心存着幻想啊

我叫林未未,我还在没有邓肯,没有雪地,没有白纻舞的上海独自生活着。

我逐渐习惯了不习惯,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习惯了在陌生的城市里闯荡。

我曾经深爱过一个人,梦想过一座城,很可笑的是,他们都不属于我。我还是这样,没有低于过一百斤,脸上的痘痘像雨后春笋,唱歌跑调,不爱运动,跳舞扭脚。唯一擅长的白纻舞,那次飘雪之后,我再也没有跳过。

上海的冬天,没有空调和暖炉,甚至比北方还要冷。可是在这里,一次飞雪我都没有见过。记忆中的雪,对我来说,太遥远太遥远了,它只剩一片粉红色的泡沫,在逐渐消散,褪色了。

我一遍一遍地刷着偷偷打听来的宋奢延的新浪微博。一条发布于刚刚的长微博引起了我的关注。

它的题目是《可惜,她不爱我》

我颤抖着点开,轻轻读着下面这段话。

"我最爱的那个姑娘:

你说你是丑小鸭,可我觉得,你真的不丑,我喜欢你的可爱。我喜欢你寒碜我时的样子,我喜欢你傻傻笑着的样子,我喜欢你跳舞时自信的样子,喜欢你每时每刻的样子。你唱歌很好听,跳舞也好看。我们有好多好多共同爱好。我每天都在期待你能和我多说一句话,可你总是不屑于搭理我。我向你表白了27次你都拒绝我。

我喜欢你。

可是你不喜欢我。

所以,祝你幸福,LWW。"

LWW——果然,他喜欢的还是陆晚微吗?

林未未,你真傻,一厢情愿而已。


9.一篇不会被人知道的独白

我是宋奢延,我喜欢了八年的女孩儿,叫林未未。

她有一点点胖,但是很可爱,赌起气来像一只莽撞的小兽。

她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不会唱歌,不会跳舞,成绩也不是很好,但却很莫名地让人感到舒服。

记得高三那年校庆,我鼓励她上台唱了首歌,是我喜欢的《笑忘书》。她认真的模样我到现在都记得。她站在台上局促不安,我坐在下面也紧张得要死,汗水浸透了整片脊背。陈梁问我,为什么要推荐她,我身子一抖,胡乱应了句"我也不知道会这么难听",用来掩盖我渐渐急促的心跳。

后来,我用陆晚微刺激她,我说我想要追陆晚微,她脸上的平静和漠然让我心里一凉。那以后的27天里,我旁敲侧击地向她表白了27次,她拒绝我拒绝得干脆利落。

陆晚微向我表白,班里也渐渐流传开我们在一起的谣言。我十分忐忑,她会不会,因此而讨厌我?可是,怎么会呢,在她的世界里,你只是一个不足轻重的小角色啊!

我爸公司出事的那天,我多么希望,她能抱抱我,在我最潦倒失意的时候。当然,一切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奢望。

高中毕业后,我试着接手了爸爸公司仅剩的唯一一家房产——怀来酒店。我把它的名字,自作主张地改为怀未酒店,希望,那个人能注意到,哪怕一点点。

三年,怀未酒店在中国开设了很多连锁酒店,终于等到了同学聚会的那一天。可真的到那一天,我却胆怯了,我害怕面对她,更害怕面对她以后,她像陌生人一样对我。

我承认,我就是个懦夫。

2016年,邓肯退役了,那些属于我们的曾经,彻底消失了。

我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而已。我很愧疚,无意中伤了她太多太多。

我喜欢的人很好,只是她不喜欢我。

如果你问我,一辈子敢只爱一个人吗?

我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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