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大连本地的律师,也算是个法律人吧,今天的微信朋友圈,屡见“投票XX号法官”“拜托朋友们帮忙投票XX号检察官”“希望明天继续投票XX号法官”的拉票内容……这让笔者感到,评选似乎有点变味,功利色彩过重,变成了工作成绩之外的“拉票比拼”。
树立榜样是对的,评先进,扬正气,对比先进找差距,也本无可厚非。但通过微信拉票的方式选出优秀之人,此法,也有一定的弊端。虽然每个微信号每天只能投票一次,但却可以连续多天投票。其中的水分可想而知。
微信选票多少,不应当成为衡量是否当选十佳的唯一标准。不应当让评选:变成了各候选人所在单位动员能力的比拼,变成了候选人单位同事动员能力的比拼,变成了候选人个人动员能力的比拼,变成了候选人亲友团动员能力的比拼。
当地经济发达程度,当地人使用微信人的比重,朋友圈人脉的多少,候选人愿不愿意作拉票动员,都将左右候选人得票数多少。因此,得票多者,不见得就比得票少者优秀,得票少者也是同理。优不优秀,在群众心中、同行眼里都有杆称。优秀是干出来的,而不是拉票拉出来的。
“唯票不唯实”之浮夸风要不得!评比不是目的,我们应当为每个候选人点赞。
我想,能成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就足以说明这些人和单位的优秀,通过此次评选,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的优秀事迹,起到以点带面的引导作用,传播社会正能量,这才是评选优秀的本意。因此,希望各候选人都不要把得票多少看的太重。票数少、暂时落后的,也不要觉得丢面子,做到问心无愧就好,一切随缘就好。凡事莫要强求,靠拉票拉出的荣誉,反而会打自己的脸。
荣华富贵皆是浮云,不要被其所累而乱了自家方寸。套用《金刚经》的句式:优秀者,即非优秀,是名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