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天真,也不会真的因为一次偶遇就爱上一个男人,而且我确定以及肯定,这份感情无关于年龄、时机、荷尔蒙,是一个女人眼眸里装得慢慢的男人的脸庞。
一个凉爽的晚上,一期一会的寝室电影院里,四个女生抱着大西瓜,边吃边看,而我,时代新女性怎么会甘于用小勺子吃呢?其实是没有勺子,只能拿起大汤勺跟西瓜斗智斗勇,忽然灵机一动,拍了照片给宋锋,还配了可爱的表情包,过了十几分钟,老年人宋锋可算是回了一个大笑的系统表情包,这个男人真的很落后,朋友圈不发,信息不回。
在室友的怂恿下,问道:“我要去操场跑步,一起吗?”
那边回到:“我只喜欢散步。”
emmm,这个怎么办呢?我这个怂B正准备发送:“那我自己去跑了。”
室友老艾一个箭步冲上来,“你是傻子么?这么好的机会。”
“这哪来的好机会,不是兴趣不和么?”我一脸懵地望着艾老。
“散步就散步啊!”说着就和老P一起拿着我的手机写信息了。还在思考机会何在的我反应过来赶紧去抢我的手机,结果只有一句“那十分钟后见。”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救命啊,我这一身汗味,见个屁啊,把学长熏走了!不行,我得洗洗。”冲进浴室里,风里雨里的洗白白了。
室友倒是看戏很快乐,一遍吃着西瓜,一遍提醒到:“离约会还有八分钟,杨颖同学别迟到哦!”
操场上,走了两圈,吹着夏天难得凉爽的风,再偷偷瞄右手边的学长,操场新装的路灯特别亮,我都只能看见学长脸的轮廓线。线条很柔和,他一定不是当大总裁的脸;一副方框眼镜,让人感觉蛮死板的,头发直直地指向天空,好像摸一摸,可我不敢。
“走,带你去足球场。”提起足球时候,他才会用那种轻松愉快的语调。我们钻过足球场的小门,我还以为这个小门只有我知道呢!每次早上到球场上大声诵读《致橡树》、练习演讲后,从这里钻出来,特别有种“桃花源”的隐秘感,仿佛自己是在丛林探险!
“哇,好舒服!”我坐在球场中间,享受四方风的抚摸。
“跟我说说你之前给我看的诗集吧!”我倒是一直特别想写家族传记来着,但总是断断续续,没有后文,甚至尘封在记忆里了,很佩服宋锋居然还写了自己的诗集。
“我就随便写写,算是对自己大学五年的交代。”一脸的小骄傲地说道。
“我原来也特别喜欢诗歌,诶,你知道席慕蓉吗?”我爱读诗,读得酣畅淋漓是最享受的,但是人啊。走着走着就丢掉自己的爱好了,要不是宋锋的诗集,我都快忘记自己是喜欢诗歌的了。
“我桌上还搁着六本席慕蓉诗集,我很喜欢她,你喜欢哪首?”他的眼睛总算是有了些许星火,终于不再是那平平的音调。
“真的么?我超爱《一棵会开花的树》”说着,我就背了起来。
如何让我遇见你
在这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哎呀,我忘记了。”满面的懊恼,我初中时候第一次看到这首诗就不可自拔爱上了它,那时候满心欢喜地抄写下来,回了家仍是一遍一遍的诵读,还用了张A4纸,为这首是画了插图,但是我居然有五六年没有再记起它来,因为忙着跟人打交道,没有人会傻傻地聊到:“嘿,你喜欢《一棵会开花的树》么?”这对现代人的快时尚交流方式来说实在太过冷门,不如聊化妆品来得安全。但最令我伤心的是:因为以“合群”为借口,我彻底忘记了自己深爱的东西。就像是带着面具演戏的戏子,最后分不清戏里戏外。
宋锋往下继续接:
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於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那是我凋零的心
”慎重这两个字写得最好,你居然漏了!”他有板有眼的指责我的暴餮天物。我则虚心的接受控诉。
“我倒是最喜欢颤抖两个字,颤抖的叶,哇塞,多棒的比喻。”我望着他甜甜一笑,其实我的内心仿佛回到了十三四岁,那时候的我最诚挚地爱着《一棵会开花的树》,那时候的我,不怕与世界为敌,只怕自己瞧不上自己。
如果有人问我,“你何时爱上了一人?”我一定会说,当那个人诵读《一棵会开花的树》的时候。两性关系,其实很奇妙,会让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去看待这个社会,认识一个,取得一个知己,其实是在解锁新一个自己。
今天的宋锋在“下海捞金”,朝前开拓自己的未来,我也知道,他注定是个浪子,没人能留地住,他属于世界,他属于他自己;今天的我选择写下,因为要彻底放下,日子往前推进,人也不能落后,朝前看去,能不能再有“蓝颜知己”,我真的特别没有信心,但是一想到曾经有过,那么就算是将就的未来也不可怕了。
颖儿打开厕门,房间里哪有什么宋锋,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