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曾经以为对爱情的狂热可以点燃一生,生生不息。
当玫看到志的第一眼,终于明白一见钟情并不是空荡的字眼。
原来有个人可以只一眼就跌进你的心坎里,深深地,难以自拔。
志是个多情的人,玫一开始就知道。
但她以为她可以接受,只要他最后可以回到她的身边,一切都无所谓。
玫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完全接纳一个人的所有一切,所有她接纳志的多情。
志确实是个有资本的多情的人,他相貌英俊,谈吐幽默,懂得耍浪漫,深知女孩子的心。
他终是能够变着戏法耍一些别出心裁的小浪漫,每次都将玫弄得感动不已。
只是后来,玫的眼泪不止含有感动,更多的心痛,她只要想到他对她做的这些也故技重施在别的女生身上,她的一颗心就如万针扎得疼痛。
但她却不敢对志发脾气甚至是吐露一丝不满,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自己一开口,志就会离开。
她的爱已经让她卑微到看不见自己的存在。
她痛苦,却又狠不下心来离开。
她眷恋他的那一点温暖,她奢望自己会是那个不一样的人,能够让志的目光只停留在她身上。她以为时间能够击碎这些痛苦,她以为等待能够守来一个专一的男人。
但是,现实还是将她狠狠击败了。
那一天,她出差提前回来,本想给他一个惊喜,却没想到撞破一室不堪。
其实她一直纵容着他在外面沾花惹草,他在外头的所作所为,她可以视而不见,因为她还有一片属于他和她的净土,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空间。
结果他却连最后一点空间都不留给她,要把她逼到绝路。
原来他是真的不在乎。
原来自己的痴望,除了可笑,还是可笑。
玫离开的那天,是个晴天,阳光特明媚。
玫只是拎起自己的包裹,没有多说一声。
没有质问,没有控诉,没有告别,因为她知道他不在乎。
她想走得干净,走得痛快,至少在这段感情的最后,能够留下一个立着的自己。
玫望着湛蓝的天空,她想,爱情是两个人的舞台,多一个人就太挤。
她大步朝前走去,没有再去回首那栋公寓。
她想爱一个人,是要有所要求的,至少要求一份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