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清楚限定,
基督的受死和功德只是为了一些人。
(1)“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太1:21)。
“主认识谁是祂的人”
(提后2:19);
“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约10:14);
“因为祢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上帝”(启5:9)。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民族和国家。
(2)“我为羊舍命”(约10:15);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基督的羊。
“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
(3)“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约11:51-52)。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女,
因为许多人是彼列的儿女,是被咒诅的种类。
(4)“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属于基督的教会。
“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2:47)。
(5)“我为他们祈求……却为祢所赐给我的人祈求”(约17:9)。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赐给了基督,因为那些赐给基督的人是与世人相对的。祂并没有为世人祈求,而是为那些父所赐给祂的人祈求。
这些经文提及应用,确实救恩并没有应用在所有的人身上;然而,这些经文并没有提及救恩之赢得的问题。
1)如前所述,圣经中并没有作出此类的划分;2)这些经文也明确地提及救恩之赢得的问题。它们涉及“舍命”、“死”和“舍己”。
这些经文并没有说基督只是为选民赎罪。这些经文包括他们,但并没有把其他人排除在外。
回答:
其他所有人都被排除在外,我们在引证每节经文的时候,都作出了相应的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