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件很内疚的事情,下午下班的路上,看到一对老人上台阶的时候,摔倒了。大概是一两层的台阶,不算高,而且是冬天,老人穿的比较多。就摔倒在我的面前。我那一刻呆住了,没有敢去扶,只好走了过去。
面对这一幕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都是南京法官的那句话,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要扶。内心是想扶起来的,但是我真的不太有胆量。我的存款不支持我做这种好事,虽然概率不高,但是万一有个什么事情呢?万一在扶的过程中,对老人造成了二次伤害呢?那该怎么办。现在做好人难,不做好人也心里过意不去。最后我回头看了一眼,有一个人把老人扶起来了,算是思想境界比我高。
回家的路上,反复思考了很多,觉得自己做的不对,但是再来一次,可能也没那种胆量,实在是难绷。希望国家的法律能更加完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