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品名:嫡女剧本在手)
一
作者在自己的小说里修改人设,从而影响剧情,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恰巧我刚好有这一遭经历,要和各位读者说道说道。
一年前,我还是个三流网文小写手。
每天不挖坑,却从不填坑。不是因为懒,因为灵感枯竭,写不下去了。
某一个深夜灵感乍现,连续一个月爆肝写文,存稿存了十六章。
我通读精修过四五遍,觉得特别满意。就先把第一章发表上去,试试水。
结果开篇就被读者快骂到自闭。
评论区清一色“嫡女弱成这样不如删了。”
“庶女抢未婚夫这剧情十年前就没人看了。”
“女主脑子呢。”
“这是女主?恐怕活不到最后。”
我给编辑后台也投了稿。
编辑的拒稿邮件更直接:人设崩塌,剧情老套,建议重写。
我气得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又删除。气得把原稿也全部删除。
行,你们说嫡女弱是吧?那我让她强到撑起这个小说。
你们说剧情老套是吧?那我让太子第一眼就记住她,记住到这辈子都忘不掉的那种。
然后我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再睁眼的时候,满目红绸,锣鼓喧天。
我低头看见自己一身浅紫衣裙,手里还捏着一支笔,面前摊开的不是文档,是真实的,墨迹未干的退婚书。
旁边一个丫鬟模样的姑娘急得直跺脚:“大小姐,二小姐已经穿着嫁衣往正厅去了,您怎么还在这儿发呆啊!”
我眨了眨眼,一下子从懵逼到清醒状态,好家伙,这不就是我的书,这不就是我写的那个开篇。
嫡女沈蕴宁与永安侯世子楚兰辞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婚期已定,满城皆知。
庶女沈盈袖却在婚前两个月前爬上了世子的床,诊断有孕,然后哭得梨花带雨说自己已非完璧,求嫡姐成全。
楚兰辞被哭软了心肠,转头来退婚。
原书里的沈蕴宁只会咬着唇流泪,说一句“那便退吧”,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里哭了一天一夜,从此抑郁寡欢,红颜薄命。
我当初写这段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写出了嫡女的隐忍大度,林妹妹式的楚楚可怜,林妹妹要报恩,他楚兰辞可没有沈蕴宁要报的恩情。
回忆到这一段剧情,现在我只想抽自己。
“大小姐!”丫鬟春桃都快哭了,“二小姐她、她穿的嫁衣是您绣了好几年的那件!上面的并蒂莲花您绣了拆,拆了绣,绣了好几次才满意的,她怎么能……”
我写的细节我当然记得。
沈蕴宁为了那件嫁衣,在婚期定下之后,就一直躲在闺房里做这件嫁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姐妹们下了帖子来相约踏青,也婉拒了。那些从来一起长大的姐妹,都说她有了心上人 就不要姐妹了,说得她满脸羞红。
原书里这段描写我还挺得意的,觉得写出了嫡女对这门亲事的重视。现在想想,我那时候大概脑子进水了。
我把手里的笔往桌上一搁,站起身来:“春桃,把我娘给我新做的衣服拿出来,我们去找回场子。”
春桃愣了一下,大概是从来没见过自家小姐这样过。
在她印象里,小姐是受了委屈,也只往肚子里咽的那种娇弱嫡女。
此时此刻的小姐周身的气场太强了,有一种“老娘今天不把场子找回来就跟你姓”的狠劲。
“大小姐,您去哪儿?”
“正厅。”我穿好了新衣,戴好了头饰,整个人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我理了理袖子,把腰间的系带收紧,“抢我的男人我可以不要,抢我绣了几年的衣裳,她问过我了吗?”
春桃张了张嘴,愣是没说出话来,她大概觉得自家小姐被负心汉和二小姐刺激疯了。
我没疯,我只是想通了。
原书里的沈蕴宁之所以被读者骂,不是因为她善良,是因为她没有自己的底线,像一叶浮萍,随便别人怎么安置她,可她明明是嫡女,怎能让一个庶女骑到头上来。
正厅里热闹得很。沈家是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沈尚书沈端文在朝中官居三品,为人方正,最重体面。
今日原本是永安侯世子登门商议婚期的日子,满厅的宾客都是沈家的世交故旧,结果正主还没开口,庶女沈盈袖先穿着一身正红嫁衣闯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脸愧疚的楚兰辞。
这一出戏,够京城茶楼说上大半年了。
我走到正厅侧门的时候没有急着进去,站在屏风后面看了一会儿好戏。就差让春桃端一盘瓜子来了。
沈盈袖站在厅中央,身段纤细,哭过的眼睛红红的,像肿了的杏核似的。
她穿着那件正红嫁衣,并蒂莲花在她身上微微颤动,衬得她腰肢纤细、楚楚可怜。
我在原书里给她的人设是“娇弱如柳,泪眼如雾”,是那种让男人一看就想保护的类型。
此刻她站在那里,满厅的宾客虽然嘴上不说,可眼神里多少都带了几分同情。
楚兰辞站在她旁边,一身月白长袍,面如冠玉。他生了一副好皮囊,眉目清俊,气质温润,笑起来的时候像春风拂面。
此刻他一脸心疼地扶着沈盈袖的胳膊,把肩头靠过去让她哭,好一个深情男主的做派。
我看着他,心里没有半点波澜,写他的时候我给他的人设是“温柔到懦弱”,他喜欢沈蕴宁是真的,可抵挡不住沈盈袖的诱惑也是真的。
他就是典型的那种既要又要的男人。
我爹沈尚书坐在主位上,脸色刷得一下黑了,他握着茶盏的手指节节泛白,显然是在强压怒火,我娘端坐在他旁边,帕子绞得紧紧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眼眶却已经红了,她替我感到不值。
满厅的宾客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沈盈袖听见了这些议论,肩膀几不可察地僵了一下,然后哭得更凶了。她挣开楚兰辞的手,朝沈尚书和沈夫人直直跪了下去。
“父亲,母亲,是盈袖对不起姐姐。”她的声音在颤抖,好像很害怕似的,害怕的人做不出此等不知羞耻的事,所以她是演技爆表的,她继续哽咽着说,“盈袖知道自己不该。可是世子爷他心里是有姐姐的,是盈袖不知廉耻。如果姐姐要怪,就怪我一个人吧,莫怪世子爷。”
说完她跪拜在地上,肩膀一耸一耸地哭起来。那件嫁衣的下摆铺在地上,并蒂莲花随着她的抽泣微微起伏。
听得我差点给她鼓掌,这段哭戏我写了几遍才定稿,现在亲眼看到自己写的文字变成现实,那感觉比较容易梗塞。
反问自己这是个什么玩意?答案是令人恶心的玩意。
楚兰辞的眼眶跟着红了,他上前一步,挡在沈盈袖面前,朝沈尚书拱手,声音诚恳,连声音都在发颤:“沈伯父,此事是晚辈不对。可盈袖如今已是我的人,而且已经怀了我的骨肉,我不能负她。蕴宁那边,我会亲自去赔罪。婚约便作罢吧。”
沈尚书手里的茶盏重重搁在桌上,发出一声脆响,欲言又止。
嫡女的婚约被庶女截了,这种事传出去沈家的脸面往哪儿搁,可偏偏楚兰辞说的是“不能负她”,这四个字占了一个“责”字,反倒让人不好发作。
满厅寂静。所有人都在等,等沈家嫡女如何失态。
我在屏风后面深吸一口气,然后绕过屏风,走进了正厅。
我的表情是很淡然的,并没有什么伤心欲绝的样子。
他们的声音都停止了,大概在心里默默比较嫡女和庶女。
沈盈袖看见我,眼泪立刻就下来了。她起身膝行几步朝我而来,动作之流畅让我这个原作者都忍不住在心里给她叫好,这要是放现代,妥妥的表演系科班出身。
“姐姐!”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是盈袖对不起你!”
“别跪了。”我的声音不大,可正厅里的人都清清楚楚听到了。
沈盈袖的动作僵住了,她抬头看我,泪眼朦胧中闪过一丝困惑。
原书里的沈蕴宁这时候应该说“你起来吧,我不怪你……”,然后姐妹抱头痛哭,皆大欢喜,可我没这么说。
“你腹中还有孩子呢,要多为孩子想想。”
未婚先孕,传出去丢脸的是他们两个,我作为沈家嫡女,宽容大度,代表的是沈家的教养。
庶女终归是庶女,撑不起沈家门楣。
我看了沈盈袖一眼,然后转头看向楚兰辞。
“楚世子。”我从来没有叫过他“楚世子”,原书里的沈蕴宁总温温柔柔地叫他“兰辞哥哥”。“我问你几件事。两个月前,沈盈袖上了你的床,是你主动还是她主动?”
满厅哗然,没有人想到沈家嫡女会当着满堂宾客的面问出这种话,沈尚书手里的茶盏差点掉地上,我娘的脸一下子白了,楚兰辞的表情僵在脸上,嘴唇动了动,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种事要怎么说呢,没有药物的情况下,两个人厮混在一起,八成都是你情我愿的。
“你不说,我替你说。”我的语气淡淡的,“两个月前永安侯府设宴,沈盈袖随我赴宴,席间饮了一杯酒便说不胜酒力,由丫鬟扶下去歇息。你中途离席更衣,在回廊上遇见了她。她摔了一跤,你去扶,她顺势倒在你怀里,哭着说仰慕你已久。然后你送她回房,她在房门口拉住你的袖子,说冷。你解了外袍给她披上,她趁机抱住了你,后面的事,还需要我继续说吗?”
楚兰辞的脸从白变红,又从红变白。他张了张嘴,声音干涩:“你、你怎么……”
“我怎么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笑了一下,“因为我与你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我很了解你。楚兰辞,与世家公子比较,你不是纨绔,也不是败家子,你只是经不住诱惑,你对我也不是一心一意的。”
他的眼眶又红了。“蕴宁,我对不起你。”
“你是对不起我,你对我们的感情没有认真对待过。”
我从袖中取出一张纸,展开,墨迹还没干透,是我刚才在书房现写的。“永安侯世子楚兰辞,与沈家庶女沈盈袖,未成婚而有私,事已至此,沈家嫡女沈蕴宁不愿强求。自今日起,沈蕴宁与楚兰辞婚约解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散在安静的正厅里。
楚兰辞接过退婚书的时候,手指在发抖。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嘴唇翕动了许久,最终只挤出两个字:“蕴宁。”
我没给他继续说下去的机会。然后我转过身,面向沈盈袖。她还跪在地上,脸上的泪痕还没干,可那双眼睛里已经没有眼泪了。她看着我,像是第一次认识我一样,她对我感到陌生。
从前的我,她要什么,我都会给,因为她是我唯一的妹妹,可是如此算计我的妹妹,还能要吗?
“这件嫁衣,我绣了好几年,”我低头看了看她身上那件正红的嫁衣,上面的并蒂莲花在日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今日,就当是我送你的新婚贺礼。”
沈盈袖愣住了,楚兰辞愣住了,满厅的人都愣住了。
我笑了一下,“毕竟,”我转过身,目光不偏不倚地落在厅门外的某个人身上,“别人穿过的东西,还给我,我也不要了。”
二
我从进正厅的第一秒就注意到他了。
玄色锦袍,腰间系着一枚龙纹白玉佩,身量极高,面容清俊而冷淡。
他就站在厅门外的廊下,身后跟着两个侍卫,周身气势与这满厅的喧闹格格不入。
太子殿下,赵嗣音。
我在写这个角色的时候给他设定了三个标签:矜贵、冷淡、深沉。
前十六章他出场不超过五次,每次都是令人惊鸿一瞥。
他的外貌我写得很细:眉骨高,鼻梁挺,眼尾微微上挑,不笑的时候像一柄未出鞘的剑。
他本该和我的庶妹有一段情缘,当他得知,我的庶妹和楚兰辞有婚约,而且是爬床抢了嫡姐的夫婿,对她好感降低至负数,并且也说了同一番话:“别人用过的人或者物,他都不会要。”
今日我借嫁衣,说了他本会说的话,不知道他作何感想。
他就站在几步之外,看着这场闹剧。
原书里太子今日来沈府,是因为沈尚书前几日在朝堂上递了一道折子,太子奉旨来问几句话。
他本该在前厅喝茶等着,不知怎的走到了正厅这边来,恰好撞上了这场退婚大戏。
这个情节是我写的,可我写的版本里,太子只是路过看了一眼就走了,他根本没到沈蕴宁出场。
难道是我改变了人设,导致剧情随之变化吗?
他靠在廊柱上,原本百无聊赖的表情在这一刻有了极其细微的变化。
那双我亲手写出来的“深沉不可捉摸的凤眸”微微眯了一下,他把沈蕴宁记进去了。
我在原书里给太子的人设是,他最厌恶后宫女人争风吃醋的戏码,唯独对一种人另眼相待,有骨气的人。
所以当沈蕴宁说出“别人穿过的东西,还给我,我也不要了。”的时候,不是故作洒脱,不是强撑体面,而是真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
沈家嫡女,要什么有什么,虽然说的是嫁衣,实则指楚兰辞。
他听得明白。
我收回目光,不再看他。钓太子不能急,一急就落了下乘。
经过厅门的时候,我与太子擦肩而过。
这个擦肩的距离,是近到我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沉水香气,近到我能看见他袖口暗纹上的云雷纹路。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右手食指上有一道极细的旧疤痕。这个细节我写的时候查了不少资料,说太子少年时习剑留下的。
我没有看他,一步都没有停留。
一步,两步,三步。
身后传来他极轻的一声笑,我写的太子赵嗣音,从不轻易笑。如果他笑了,一定是因为遇到了真正让他感兴趣的事,或者说,真正让他感兴趣的人。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没有出过沈家大门。
京城已经传遍了沈家正厅发生的事。
茶馆酒肆的说书先生把那天的事编成了段子,什么“沈家嫡女霸气退婚”“沈家嫡女认清庶女的真面目”,传得沸沸扬扬。
春桃每天从外面回来都能带回新的版本,有的说我当场扇了沈盈袖一巴掌,有的说我把退婚书甩在楚兰辞脸上,还有的说太子殿下当众夸我“有风骨”。
外面的风声,已经把我和太子挂钩了。
太子最近恐怕也要有所动作了。
某日傍晚,春桃从后门溜进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对。“大小姐,”她压低声音,“奴婢今天去东市买线,回来的路上发现有人在跟着奴婢。”
“什么样的人?”
“穿灰衣,二十来岁,戴着半副面具,看不出长相混,奴婢绕了两条巷子也甩不掉,想来功夫极高。”
我心里有了数,凌七。太子身边最得力的侍卫,擅长追踪暗查,轻功极高。
我在原书第四章写过这个角色,太子每准备动作之前,必先让凌七摸清对方的底细。这几天,凌七大概已经把沈蕴宁什么秘密都查了个底朝天。
我宽慰春桃:“没事,你去休息吧。他能让你发现,却没有其他的行为,说明他不会伤害我们的。”
心里却在暗喜,查吧,你查得越多,越会发现我和传闻中那个软弱可欺的沈家嫡女判若两人。这种反差本身就是最大的诱惑。
太子赵嗣音这个人,最受不了的就是不解和难以掌控的事态,或许对待人也是如此的。
太子宫里那些女人他之所以看不上,就是因为一眼就能知道她们的企图,翻来覆去争宠那一套,他闭着眼睛都知道她们下一步要干什么。可我不是,我要的从来不是宠。
翌日一早,消息来了。
春桃跑进院子的时候差点被门槛绊倒:“大小姐!楚世子他、他带着二小姐下聘来了!还、还请了太子殿下一同来!”
楚兰辞和太子在原书里并没有什么交情。
楚兰辞是永安侯世子,跟东宫根本搭不上线。
太子赵嗣音那种高高在上的人物,眼里从来就没有楚兰辞这号人。
可现在楚兰辞居然能请动太子一同来回门?只有一种可能,除非是太子自己想来,楚兰辞不过是个由头。
我把眉笔放下,对着铜镜看了看,连我都对这张脸心动不已。
原主沈蕴宁生了一张好脸,眉不画而翠,唇不点而朱,一双眼睛尤其好看,眼尾微微上挑。
这张脸我写的时候是按照“京城第一美人”的标准来写的。
可原书里的沈蕴宁从来不会用这张脸,她总是颔首弯腰的,怯懦的,不敢直视别人,像一颗蒙了尘的珠子,根本不给别人注视她,远扬她名声的机会。
可我不是原书里的沈蕴宁。
我拿起螺子黛,沿着眉骨的弧度慢慢描过去,很稳。
春桃在旁边看得呆了,大概从没见过自家小姐这样从容地坐在妆台前。
然后我从妆台上拿起那枚白玉佩,这是一天前从东宫送来的,我认真系在腰间,推门而出。
正厅里的气氛比半个月前还要鸦雀无声。
我走进去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同时落在我身上。
沈尚书端着茶盏的手微微一滞,我娘的帕子彻底绞成了麻花,楚兰辞原本坐在椅子上,看见我进来,整个人像被什么钉住了,直直地看着我,只嘴唇翕动了一下。
然后,所有人同时看见了我腰间那枚白玉佩。
那枚玉佩通体莹润,在日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上面刻着并蒂莲。沈盈袖猛地抬起头,目光死死盯着我腰间那枚玉佩,呆若木鸡。许久,她张了张嘴,声音干涩:“姐姐腰间的玉佩……好生别致。”
“这个?”我低头看了一眼,语气随意,“友人相赠。”
“不知是哪位友人,出手如此大方?”
“友人嘱咐过,不可张扬。”我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我不说,比说了更有杀伤力。不说,全厅的人都会往太子身上猜。说了,便没什么惊喜了。
沈盈袖脸上的表情彻底僵住了,她当然认得这枚玉佩。
原书里写过,太子赵嗣音有一枚从小戴到大的白玉佩,是已故的先皇后留给他的唯一遗物,他从不离身。
这件事京城里,但凡有点门路的人家都知道。而现在,这枚玉佩挂在了我的腰上。
满厅寂静。
只有赵嗣音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坐在上首,一身玄色锦袍,姿态闲适,修长的手指拈着茶盏,正低头品茶。他甚至没有看我腰间的玉佩。
他只是在我走进正厅的时候抬起眼,目光从我的眉眼移到我的唇角,最后落回我的眼睛,嘴角微微勾了一下。那一下很轻,轻得像半个月前廊下的那声笑,满厅的人却都看见了。
一直沉默的赵嗣音放下茶盏,忽然开口了。
“沈姑娘。”
我转向他:“殿下有何吩咐?”
他修长的手指在杯沿上轻轻敲了一下,发出极清脆的一声响。然后他抬起眼,目光直直地看着我,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半个月前,你在正厅说的那句话,本宫回去想了很久。”
厅中落针可闻。
“哪句话?”我问。
“别人穿过的东西,还给我,我也不要了。”他重复了一遍,声音不高不低,却让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本宫越想越觉得有意思。本宫的东西向来只给一个人,也只认一个人。”
沈盈袖的脸白得像纸。楚兰辞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可他的肩膀明显僵住了。
他微微一顿,目光从我腰间的玉佩上轻轻掠过,像是已经得到了全部答案。然后他站起身来。
“七日后,宫中秋宴。”他的声音不大,却让整个正厅都听得清清楚楚,“本宫缺一个女伴。”
沈尚书手里的茶盏终于还是掉在了地上。我娘捂住了嘴,有点不可置信,这还是传闻中不近女色的太子吗?我站在原地,心跳加速。
赵嗣音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脚步顿了一顿。“那枚玉佩,”他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给你的就是你的,旁人是不会再有的。”
然后他走出了正厅,玄色衣袍在门槛处微微一晃,便消失在了廊外的日光里。
三
太子走后,正厅里的气氛彻底崩了。
沈盈袖第一个开口。她的声音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颤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压抑不住的尖锐:“姐姐是什么时候结识太子殿下的?怎么从未听姐姐提起过?”
“我结识谁,需要向你汇报吗?”
沈盈袖被我这句话噎得脸都红了。她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笑容来:“妹妹只是关心姐姐。姐姐刚退了婚就与太子殿下走得这样近,外人看了只怕会说闲话。说姐姐是早有打算,才退婚退得那样干脆。”
这话说得漂亮。明面上是关心,实际上是在暗示沈蕴宁退婚是因为攀上了更高的枝头,我感到好笑地笑了。
“沈盈袖,我退婚退得干脆,是你们先做了不要脸的事情,我退婚若退得不干脆,你让爹娘的脸往哪儿放?要让沈家和永安侯府成为京城笑柄吗?”
沈盈袖的脸从红变白,又从白变青,嘴唇哆嗦了半天,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楚兰辞猛地站起来:“蕴宁!”
“楚世子,”我转向他,“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大呼小叫?”
他嘴唇翕动了一下,眼睛里全是红血丝,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重重地坐回了椅子上。
我转过身,朝沈尚书和沈夫人行了一礼:“爹爹,娘亲,女儿有些乏了,先告退了。”
沈尚书看着我,目光愧疚,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终只是摆了摆手。
我说得义正言辞,说得满腹委屈,是我一个人的牺牲,成全所有人的脸面和名声,他们都知道,我就是要放在明面上,提醒众人。
我走出正厅的时候,春桃在廊下等我。小丫头的眼睛又红了,嘴角是咧着的,笑得比哭还难看。
“大小姐,您刚才太厉害了。”
我拍了拍她的脑袋,没有说话,阳光落在我的脸上,也照在腰间那枚白玉佩上,温润的光泽在衣料上投下一小片柔和的光斑。
七日后的秋宴,才是真正的战场。
秋宴那日,京城的银杏落了一地金黄。
我站在铜镜前,由着春桃替我整理衣裙。衣裳是东宫今早送来的,月白的底子,袖口用银线绣着流云暗纹,腰封上缀着一排细碎的东珠,料子是上好的云锦,摸上去好像是流水潺潺的触感。
春桃围着我转了四五圈,眼眶又红了:“大小姐,您今天真好看。”
我看了看镜中的自己。
月白的衣裳衬得肤色如雪,眉眼间自有一股清冷气韵。
腰间那枚白玉佩垂在裙边,与腰封上的东珠交相辉映,走动时发出极轻微的声响。
我忽然想起原书里写过的一段话,太子赵嗣音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他喜欢听玉器相击的声音。
儿时先皇后还在的时候,常常抱着他坐在廊下,腰间佩玉叮当作响,是他记忆里最柔软好听的声音。
先皇后去世后,他再也没有听过那样的声音。而今天,我腰间挂着的,就是那枚白玉佩。
我笑了一下,没有深思。“走吧。”
秋宴设在太液池畔。
九月的太液池,水面上漂着一层金黄的银杏叶,远远望去像铺了一层黄金。
水榭里摆了几十张席案,宫女们端着酒壶穿梭其间,衣袂飘飘,仿若仙境。
我跟着赵嗣音走进席间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变了。不是因为赵嗣音带了女伴,太子殿下参加宫宴带女伴是常有的事。但今天不一样,因为赵嗣音带的人是我。
“那不是沈家那个被退婚的嫡女吗?”
“她怎么跟太子殿下在一起?”
“腰间那枚玉佩,你们看见没有?那是不是先皇后的……”
议论之声,此起彼伏。
我面不改色,在赵嗣音身侧落座。他侧头看了我一眼,目光里带着一丝几不可察的笑意。“不紧张?”
“紧张什么。”我端起酒杯。
宴至中途,沈盈袖果然站了出来。
她今日穿了一件鹅黄色的衣裙,怀抱琵琶,款款走到殿中央,朝上首的帝后行了一礼:“臣女沈盈袖,愿献一曲琵琶,为陛下和娘娘助兴。”皇帝微微颔首。
沈盈袖坐下来,指尖拨动琴弦。她弹的是原书里那首《月儿高》,曲调华丽繁复,指法极尽炫技。
我在写这段的时候查了不少琵琶曲的资料,给她安排了这首技巧华丽、极适合在宫宴上展示的曲子。
原书里的沈盈袖靠这一曲成名,被皇后夸赞,从此在京城贵女圈里站稳了脚跟。
琴音从她指尖流淌而出,像大珠小珠落玉盘。
满殿的宾客都安静下来,可我听出了不一样的东西,她弹得太快了,她弹得太急了。
原书里的沈盈袖弹这首曲子的时候,是笃定的、从容的。
因为原书内容中,这一场秋宴,沈蕴宁根本没机会出现,她病得人形消瘦,还在闺房里终日与药相伴。
今天不一样,沈盈袖心里有杂念,她太想在太子面前压过我,想让太子注意到她。
这份急切从她的指尖一点点渗出来,让原本该有的留白被填得满满当当,像一幅画被泼了太多墨,成了一幅废画。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殿中响起了礼节性的掌声,稀稀拉拉的。
皇帝没有评价,只是端起酒盏饮了一口。皇后微微点头,说了句“尚可”,便转向了旁边的宫女低声吩咐什么去了。
沈盈袖抱着琵琶站在殿中央,脸上的笑容慢慢僵住了。
她大概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最引以为傲的琵琶,会在宫宴上得到这样冷淡的回应。她的目光不自觉地飘向太子,可赵嗣音正在低头与我说话,根本没有看她。她的脸色更加难看。
然后,皇后把目光转向了我。
“沈家嫡女何在?”
我站起身来,行了一礼:“臣女在。”
“听闻你才学过人,今日秋宴,可愿展示一番?”
我抬起头,迎上皇后的目光,她看我的眼神是在打量。
我大概猜到了什么,赵嗣音一定在她面前提过我。
皇后是太子的姨母,先皇后的嫡妹。
原书里写过,皇后对太子视如己出,太子对皇后也敬重有加。能让太子在她面前提起的人,皇后一定会多看两眼,细细观察一番。
“臣女不才,不敢献丑。”我顿了顿,“但臣女愿以一盏茶,为陛下和娘娘讲一个故事。”
“讲故事?”皇后微微挑眉,“什么故事?”
“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
我从面前的果盘里取了三颗莲子,放进茶盏中。莲子落入盏底,发出极轻的三声响,殿中安静下来。
“从前有个人,手里有三颗莲子。”我的声音不大,却让每一个字都能清晰地落进在座所有人的耳中,“她可以把莲子送给别人,可以自己留着,也可以把它种下去。送给别人,得一句感激。自己留着,得一份安稳。种下去,却要等整整一个夏天,日晒雨淋,也不知道能不能开出花来。”
我看着茶盏里的三颗莲子。“她选了第三种。旁人笑她傻。送到手的东西不要,偏要自己去种。可只有她自己知道,种出来的花才是自己的。别人给的,终究是别人的。”
我抬起头,目光掠过沈盈袖苍白的脸,掠过楚兰辞复杂的表情,最后落在赵嗣音身上。
他正看着我。那双若有所思的凤眸里,倒映着秋宴的盛景,以及我的影子。
“她把三颗莲子种了下去。第一颗叫骨气,第二颗叫耐心,第三颗……”我抿了抿嘴唇,“第三颗还没种出来,可她不急。”
殿中安静了一瞬,每个人都在回味这个故事。
然后,皇帝笑了。
“好。”他的声音在安静的大殿里格外清晰,“好一个‘种出来的花才是自己的’。”他转头看向皇后:“你觉得呢?”
皇后看着我,目光里的打量变成了真正的欣赏。
她端起面前的酒盏,朝我遥遥一举。“沈家有此女,是沈家之幸。”她饮尽了杯中酒。
这是后宫中最高的认可。
皇后娘娘从不轻易夸人,这一句“沈家之幸”,等于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给我盖了章。
从今往后,京城里谁再说沈家嫡女是被退婚的弃妇,那就是在打皇后的脸。
沈盈袖退在一旁,手里的琵琶差点没拿住。她的脸色已经不是苍白了,是惨白。
她看着皇后的酒盏,看着皇帝脸上的笑意,看着满殿宾客投向我的目光,咬紧了嘴唇。
肖想别人的东西,一次容易窃取,二次呢?
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如楚兰辞这般容易被诱骗。
起码,这次我选择的太子,就不是。
而我看见赵嗣音低下头,在浅浅地笑。
四
秋宴将散的时候,皇帝忽然开口了。
“嗣音。”
赵嗣音起身:“父皇。”
皇帝的目光在我们两人之间扫了一个来回。他什么都没问,只是端起酒杯,慢慢饮了一口,然后放下。
他的手指在杯沿上敲了敲,像是在斟酌什么,又像是在确认什么。然后他的目光再次落在赵嗣音身上,又落在我的身上,最后定在了我腰间那枚白玉佩上。
他看见了,随即满殿的人跟着皇帝的目光,都看见了。
皇帝看了那枚玉佩很久。
然后皇帝笑了,那笑容里有一种父亲看着儿子终于开窍的了然,也有一种长辈看小辈的终身大事总算有了眉目的欣慰,他放下酒杯,笑着说。
“沈家嫡女沈蕴宁,品性端良,才德兼备,甚合朕意。今日朕做主,赐婚太子赵嗣音,择日完婚。”
满殿哗然。
沈尚书惊得手里的酒杯直接掉在了地上,碎瓷溅了一地,我娘激动地拿手帕捂住了嘴。
沈盈袖扶住了身旁的柱子,指节发白,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所有力气。
楚兰辞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可他攥着酒盏的手指节节泛白。
我站在原地,心跳加速。
赵嗣音走上前来,在我身侧站定。
他伸手,修长的手指拂过我腰间那枚白玉佩,指腹在并蒂莲纹路上停留了一刻。然后,他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很暖,掌心干燥而温热,手指收拢的时候力道恰到好处,不轻不重,像是握住了什么终于到手的东西。
“三颗莲子,”他低声说,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我还有第四颗,下次给你,我们一起种。”
我侧头看他:“你想种出什么?”
他没有回答。他只是握紧了我的手,转身面向皇帝,撩袍跪下。
“儿臣,谢父皇成全。”
我跟着他跪下。太液池的水光映在殿中的金砖上,一闪一闪的,像偷懒的星子坠入凡尘。
银杏叶从水榭外飘进来,落在我们的衣袍边缘,金黄的叶片衬着月白的衣料。
五
赐婚的旨意传下去之后,皇后的赏赐紧跟着就到了。
一对羊脂玉如意,一匣子南珠,十二匹云锦,一套赤金点翠的头面。
送赏的嬷嬷是皇后身边最得力的孙嬷嬷,五十来岁,满脸堆笑,眼角笑出了深深的纹路。她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沈姑娘,皇后娘娘还让奴婢带句话。”
“娘娘说,她年轻时也种过莲子,知道种莲子的人最怕什么。”
“最怕什么?”
“最怕旁人把她的莲子偷了。”孙嬷嬷笑盈盈地看着我,“娘娘说,让你放心。从今往后,没人敢偷你的莲子。”
我接过赏赐单子,指尖微微发颤。
原书里的沈蕴宁到死都没有得到过任何人的庇护,她一个人扛到了十四章,香消玉殒,随之父亲被贬,家族倾覆,楚兰辞临死前去她的墓前对她说对不起。
她仿佛种了一辈子的莲子,却没有一颗开出花来。
可现在不一皇帝赐了婚,皇后认了准儿媳,太子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握住了她的手,表明决心。
我把赏赐单子收好,转身回了席间。春桃在廊下等我,小丫头的眼睛哭得红肿,嘴角却咧到了耳朵根。“大小姐!您、您现在是准太子妃了!”
“嗯。”
“那些宝物,奴婢这辈子都没见过!”
“以后有的是机会见。”我拍了拍她的脑袋,目光越过太液池的波光粼粼,落在远处的东宫角楼上,角楼的飞檐在暮色中勾出一抹暗沉的轮廓,檐角的铜铃被晚风吹动,发出极轻极远的声响。
脑子里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像是书本翻页的沙沙声,又像是键盘敲击的咔嗒声,最后汇聚成一行字,清清楚楚地浮现在眼前,“修订完成。”
我笑了笑。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没有回头,可我知道是谁。
沉水香的气息从身后弥漫过来,包裹着我的嗅觉,然后是衣料轻微的摩擦声,再然后,一只手从身后伸过来,修长的手指拂过我腰间的白玉佩,指腹在莲花的纹路上停了一瞬。
“在想什么?”赵嗣音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见。
我看着远处东宫的角楼,看着暮色中太液池的水光,看着廊下被晚风吹落的银杏叶。“在想,三颗莲子,加上你的一颗,四颗,到底能种出多少朵花。”
他低低地笑了一声。“那就慢慢种,我陪你。”
他的手从玉佩上移开,重新握住了我的手。掌心温热,手指收拢,这一次比上一次握得更紧。
太液池的水波在暮色中泛着碎金,银杏叶落满了回廊,远处有宫灯次第亮起,一盏接一盏,像有人在夜幕上依次按上了星星。
六
大婚定在来年三月。
消息传出去之后,京城炸了锅。
沈家嫡女被永安侯世子退婚,转头就被赐婚太子,这种话本子里都不敢写的情节,偏偏发生在秋宴上。
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连夜编了新段子,名字就叫《四颗莲子》,从沈家正厅退婚讲到太液池秋宴,添油加醋,说得天花乱坠。
人人都说沈家好女不愁嫁,一嫁更比一嫁好。
春桃每天出门买菜回来,都能带回新版本。
有的说我是故意设计让沈盈袖抢婚,好腾出位置攀太子;有的说太子早就对我有意,退婚不过是一场戏;还有的说我那三颗莲子的故事是得了高人指点,专门用来讨皇后欢心的。
“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坐在窗前绣花,头也没抬。
春桃急得直跺脚:“可是大小姐,有人说您是,是心机深沉,连退婚都是谋划的!”
“那就让他们说。”我把针线放下,看着窗外,“嘴长在别人身上,日子过在自己手里。他们说一万句,不如我过好一天。”
春桃愣愣地看着我,然后用力点头。
这小丫头跟了我几个月,从最开始的惊慌失措到现在越来越沉得住气,变化肉眼可见。
原书里的春桃是个背景板角色,除了通报消息就是哭。现在她却会帮我打听外面的风声,会在别人说闲话的时候怼回去,会在深夜给我端一碗热汤,然后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绣鞋面。
我发现我喜欢活生生的她,比原书里写的更喜欢。
这是一心一意忠于我,盼着我好,会替我打抱不平的人。
沈盈袖自从秋宴之后就再没来找过我。
她和楚兰辞的婚期也定了,就在下个月,比我的大婚早了整整半年。再晚,这个肚子大概大得遮掩不住了。
听说永安侯府对这门亲事并不满意,可木已成舟,且府医生诊断出是个男胎,他们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楚兰辞来过沈家几次,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走。
有一次我在回廊上远远看见他。
他瘦了很多,月白长袍穿在身上空落落的,眉目间那股春风拂面似的温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郁色。
他看见了我,脚步顿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像是有千言万语要说。然后他低下头,快步走了。
春桃在旁边小声说:“世子爷好像后悔了。”
我没说话。
后悔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
楚兰辞也许不算个坏人,可做出了选择,选择之后又来后悔。
这种人的悲剧不是别人造成的,是他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原书里他娶了沈盈袖,后来沈盈袖给他戴了绿帽子,他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
那时候沈蕴宁已经被他伤透了心,抑郁而终了。
我大纲里设定这个结局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写出了命运弄人的唏嘘感,现在想想,唏嘘个屁,纯粹是他活该。
七
婚期临近的时候,出了一件事。
那天傍晚,我从皇后宫中请安回来,马车走到朱雀街的时候忽然停了。
春桃掀开车帘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大小姐,是二小姐。”
沈盈袖站在马车前面,穿着一身素净的衣裳,没带丫鬟,眼眶红红的,像是刚哭过。她看见车帘掀开,直接跪了下去。
“姐姐,盈袖有话要说。”
街上的行人纷纷驻足。朱雀街是京城最繁华的大街,这个时辰正是人多的时候。沈盈袖这一跪,等于把沈家的家事又摆在了全城人面前。
我下了马车,站在她面前。“起来说话。”
“不,姐姐不让盈袖说完,盈袖就不起来。”她的眼泪又下来了,梨花带雨,惹人怜惜。周围的行人开始指指点点。我忽然觉得好笑。原书里的沈盈袖靠这招走遍天下都不怕,可在我面前,这招已经用了太多次了。
“那你愿意跪着 就跪着说吧。”
“盈袖知道姐姐恨我。”她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可是盈袖真的不是故意要抢姐姐的东西。世子爷他、他是真心喜欢我的。盈袖知道自己对不起姐姐,可是感情的事,盈袖也做不了主。”
周围的行人聚集起来,窃窃私语。
有人点头,有人叹息,有人用谴责的目光看着我,仿佛我才是那个抢人未婚夫的恶人,仿佛我的大度只是装的,没人看得清谁才是装货。
我等她说完了,才开口。
“沈盈袖,你跪在这里,当着一街的人说这些,是想让我说什么?说原谅你?说祝福你?还是说我不恨你,让大家都看看沈家嫡女多大度?不然我就是装的,是伪善,是容不下你这个妹妹吗?”
她的哭声顿了一下。
“如果你真心觉得对不起我,就应该关起门来,在沈家的祠堂里跪在我面前忏悔,而不是跪在朱雀街上。你跪在这里,不是因为愧疚,是因为你想让全京城的人都看到你跪了。你哭不是因为难过,是因为你想让全京城的人都看到你哭了,来反衬我的不顾姐妹情谊。”
沈盈袖的脸色变了,被戳穿之后的忐忑。
“你从始至终没有变过。”我看着她的眼睛,“一个月前你爬上楚兰辞的床,是在赌。赌我会忍气吞声,赌楚兰辞会心软,赌沈家会顾及脸面捏着鼻子认了这门亲。你赌赢了。可你不满足,你还要继续赌,赌在秋宴上太子对你弹的琵琶一见倾心,赌我会在朱雀街上扶你起来,说一句‘妹妹快起来,我不怪你’,让众人觉得,你的错不多,你沈盈袖是那个陷入感情,不可自拔的可怜人。”
“你赌我不会戳穿你。”我笑了一下,“可你赌错了。”
沈盈袖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
“你喜欢演戏,我陪你演。你跪在这里,是你自己的选择,不是我的,你想跪多久就跪多久。”我转身上了马车,“春桃,走。”
马车重新驶动。我从车帘的缝隙里看见沈盈袖还跪在原地,周围的人渐渐散去,只剩她一个人跪在暮色中的朱雀街上。她的肩膀在发抖,大概率在气我不上套。
春桃小心翼翼地问我:“大小姐,二小姐她会不会……”
“不会。”我闭上眼睛,“她比谁都爱惜自己。跪不了多久就会自己起来的,再说她身怀有孕,如果那孩子被她跪出问题来了,永安侯府就不会要她了。”
果然,我们拐过街角的时候,春桃回头看了一眼,小声说:“起来了。拍拍裙子走了。”
我没说话,有些人天生就是演员,可演员最怕的不是观众喝倒彩,而是观众根本不看。
沈盈袖今天在朱雀街演这一出,无非是想在我大婚前再搏一把,搏我会当众失态,诱我说出对楚兰辞念念不忘,给太子退婚的理由。
可她不明白,从她选择跪在朱雀街而不是沈家祠堂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输了。因为真正的悔过不需要观众。
八
大婚前夜,我坐在窗前,把三颗莲子从茶盏里捞出来。
它们在茶盏里泡了几个月,表皮已经微微发皱,捏在手里还是硬的。春桃端着一碗燕窝进来,看见我手里的莲子,好奇地问:“大小姐,这就是您在秋宴上说的那三颗莲子吗?”
“嗯。”
“您真的要种啊?”
“种。”我把莲子包进一块帕子里,“明天带进宫去。”
春桃眨了眨眼睛,没有多问。这丫头现在已经学会了不多问。
我看着她忙前忙后地收拾嫁妆,忽然想起一件事。“春桃,你跟我进宫,怕不怕?”
她停下手里的动作,认真地想了想。“怕。但是更怕大小姐一个人进宫。”她顿了顿,又说,“奴婢听说宫里的规矩多得很,走路不能快,说话不能大声,笑不能露齿。奴婢笨,怕给大小姐丢脸。”
“不丢脸。”我说,“你记住一点就行。”
“什么?”
“你是我的人。谁欺负你,就是欺负我。”
春桃的眼眶又红了。这丫头眼眶浅,动不动就红,但这回她没哭,用力点了点头,把眼泪憋回去了。
这一夜我睡得很浅。
半梦半醒之间,脑子里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这回不是书本翻页的声音,而是一种更轻的、像是书页被风轻轻吹动的沙沙声。然后一行字浮现在眼前,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清晰。
“女主路线修改完善,全文完。”
我睁开眼睛。窗外的天色刚刚泛白,晨光从窗棂的缝隙里透进来,一眼便知道今天是个好天气。
春桃已经在门外等着了,手里捧着东宫送来的新嫁衣,正红的底子,金线绣的凤凰,比曾经那件并蒂莲花不知华贵了多少倍。
我起身,更衣,梳妆。
铜镜里映出一张脸。
眉目如画,眸光沉静。
这不是原书里那个咬着嘴唇流泪的沈蕴宁,也不是很久前那个盯着拒稿邮件咬牙切齿的网文作者。这是真正的嫡女大女主,看得透算计,还击干脆的沈蕴宁。
九
大婚那日,满城红妆。
太子娶妃的排场自不必说。
十里红毯从朱雀街一直铺到宫门口,沿途的树上都系了红绸,风一吹像满城的凤凰在振翅。我坐在花轿里,盖头遮住了视线,只能听见外面的喧闹声,鞭炮声、鼓乐声、百姓的欢呼声,混在一起,震耳欲聋。
春桃跟在轿子旁边,隔着一层轿帘小声给我报信:“大小姐,到朱雀街了。”
“大小姐,到宫门口了。”
“大小姐,太子殿下在阶下等着呢。”
轿帘掀开的一瞬间,赵嗣音就站在阶下,一身正红喜袍,腰系白玉佩,不是原来那枚,是一枚新的,上面刻着并蒂莲花。
他看见我,嘴角微微勾了一下,是一种“终于等到你”,心满意足的笑,他朝我伸出手。
我把手放进他的掌心。
他的手还是那么暖。手指收拢的时候,力道和秋宴那日一模一样,不轻不重,像是握住了什么终于到手的东西。这一次,他的手心里多了一样东西,我摸到了,是一颗莲子。
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目不斜视,牵着我一步一步走上台阶。只有握着我的那只手,把莲子轻轻按进我的掌心,然后用指尖在我的手心里划了两个字。
种花。
我差点在满朝文武面前笑出来。
十
婚后的日子比我想象中安静。
东宫很大,人很多,规矩更多。
赵嗣音单独给我划了一片地方,东宫东北角的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一方池塘,塘边有一小块空地。他说:“这里归你。你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想偷懒的时候就来这里发发呆,吹吹风,晒晒太阳,没人敢管。”
我把四颗莲子都种了下去,三颗是秋宴上的那三颗,一颗是他大婚那日塞进我手心里的。
春桃也帮我种别的花,松土、浇水、施肥,忙得不亦乐乎。
小丫头现在已经是东宫的掌事宫女了,手底下管着十几个小宫女,走路风风火火,说话也有了底气。她再也不是那个动不动就红眼眶的小丫鬟了。
沈家的消息偶尔会传进宫里。
沈盈袖嫁进永安侯府之后日子并不好过,楚兰辞的母亲本就对这门亲事不满,婆媳俩明里暗里较劲,楚兰辞夹在中间两头为难。
听说有一次婆媳吵架,沈盈袖哭着跪在楚兰辞面前,楚兰辞沉默了很久,说了一句话:“你除了跪,还会什么?连你姐姐都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这句话传到东宫的时候,我正在塘边看莲叶。春桃说完,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的表情。
与我无关的人和事,何须评判,我把手里的一捧水泼入池塘里。
原书里楚兰辞从来没有对沈盈袖说过这种话。
原书里的他永远在心疼她、保护她、为她撑腰。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我当着他的面退了他的婚,因为我让他看到了另一种女人,敢爱也敢放手,从不哭哭啼啼的女人。
人一旦见过更好的,就再也无法忍受以次充好的,这是人性。
而沈盈袖呢,那么迫切地想让我不好过,那只能说明她见不得别人过得好,她本身的日子就不尽人意。
十一
莲子发芽的那天,赵嗣音下朝回来,破天荒地直接来了小院。
他蹲在塘边,看着那几株嫩绿的芽尖,看了很久,夕阳把他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色,那双深不见底的凤眸里倒映着池水和莲叶,泛起波光。
“母后以前也种莲花。”他忽然开口。
我没说话,安静地听他讲。
“她种了好几年,一颗都没发芽。后来她病重了,把玉佩交给我,说,嗣音,母后种不出花来,可你以后要是遇到了和母后一样爱种花,要种出个结果来的姑娘,就把玉佩给她。”
他转过头看我,夕阳溜进他的眼睛,他的眼睛覆盖着一层琥珀色,将沉沉的阴霾扫尽。
“我等了很久。”
我伸手,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指微微收紧,反握住我的手。
塘边的莲叶在晚风里轻轻摇晃,嫩绿的芽尖顶着水珠,在暮色中闪着细碎的光。
十二
莲子开花的那天,是七月初七。
整个东宫都惊动了,宫女太监们挤在塘边,伸着脖子看那几朵初绽的白莲,春桃激动得满院子跑,差点一头栽进池塘里。
赵嗣音下朝回来,看见满塘的人,眉头皱了一下,然后看见了塘中的花,他的眉头舒展开了。
那几朵白莲开得极好,花瓣舒展,亭亭玉立。花蕊是淡黄色的,沾着清晨的露水,风一吹就轻轻颤动。
“四颗莲子,开了四朵。”春桃数了一遍又一遍,“大小姐,四颗全开花了!”
赵嗣音站在塘边,负手而立,看着那四朵白莲。阳光落在他身上,落在那枚新的白玉佩上,落在他微微上扬的嘴角上。
“第四颗,”他忽然开口,“算是你种的,还是我种的?”
“你给的种子,我种下去,我们一起守护它们,等待它们开花。”我说,“算一起种的。”
他侧过头看我。那双凤眸里盛着日光,盛着莲影,盛着我的倒影。
七月的风从太液池的方向吹过来,穿过东宫的飞檐斗拱,穿过回廊上的铜铃,穿过满塘的莲叶和莲花,最后落在我和他飘起的衣袂上。
远处有人在唱七夕的词,声音隐隐约约的,听不真切。但有一句飘了过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可我想要的就是朝朝暮暮。朝朝种莲子,暮暮看花开。
塘中的四朵白莲在风里轻轻摇晃,像是点了点头,也认同我的想法。
脑子里那个声音最后一次响起来,不是文档翻页,不是键盘敲击,而是一种更轻、更远的声音,像是有人合上了一本书,把它轻轻放在了书架上。
然后一切归于安静。
不是故事结束了,是故事终于开始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