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命,由读书写作给养

若你看到题目,请不要讶异;

若你看到措辞,请不要惊奇;

这,就是真实的我。

麦朴

正文

不管你信不信,我的生命,是依赖读书、写作才开始有了希望,有了活着的动力。

我印象中记得:我看书开始得特别早,早得我都不记得究竟是五岁,还是几岁。

记得看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图书是以插图为主,文字为辅,而给我当时没什么幸福可言的总是阴天的童年,带来无限慰藉的,正是出自这本书的《丑小鸭的故事》。

我想几乎所有人都看过这篇经典的童话,大可不必再讲,但就当是我自己在回味,还是想在这里概述一下:

当鸭妈妈生完所有宝宝后,只有相较同期的蛋大很多的那一只,还加时用了一周之久才孵出来。那是一只又大又丑的灰鸭子,它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于是,总是被欺凌,久而久之,连自己的兄弟姊妹们,还有鸭妈妈,都让它赶紧离开。于是它一路流浪,在灌木丛里,目睹着热情的大雁们被猎杀,自己竟然因为丑被猎狗放过;再一路逃离,到了牧场,可是它想游泳的内心,还是不被家里会拱起背迸出火花的公猫和会孵蛋的母鸡还有主人理解。于是,丑小鸭又去到外面的世界,经历一番孤立和极寒的冬天,最后终于游不动了的它与冰结在一起,差点被冻死。我想,被农夫救起时的它,已经变成了白天鹅,因此,农夫才会救它,用来献给自己的妻子,也因此,孩子们们才会喜欢成为“天鹅”的它,只是丑小鸭自己不知道,还以为,他们对自己的靠近是为了取笑伤害自己,所以才又会逃离,碰巧遇到了它所羡慕的那群有着洁白长颈、优雅舞姿的白天鹅,在自卑中终于低头,看见了湖面里,已经变成天鹅的自己,自此,得到颇多赞美与喜爱,过着“幸福”的生活。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估计大家都会希望自己也是那只丑小鸭,不管自己所处的境地是如何样,最终,都可以蜕变成一只美丽而又优雅的白天鹅。

五岁的我,就是这么想的。

在寄人篱下的童年里,我就是依靠书籍过活,似乎只有看书的时候,才让我感到幸福,让我感到希望,让我不觉得太过孤独,尤其是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看着的时候,总会觉得世界不论当前是如何,将来都是美好的,包括我的处境(那时,我食用过红砖磨出来的粉末,因为不知道在哪里听说,这样就可以死掉;也因为被误会偷钱,把自己关到小房间里往墙上撞等等)。

然后,我给自己虚构了一个童话。

等我长大了,就会出现一个王子来找我;等我长大了,就会有家然后住进一座城堡里;等我长大了,就可以和弟弟生活在一起了;等我长大了,我就会再见到爸爸了;等我长大了,爸爸妈妈也就会再在一起了……

随着时间的延伸,我读的书也早已不限于童话故事。

那个时候,舅舅给表哥买的插图版的四大名著,他总是不看,就被我借走,在他索回之前就抓紧时间阅读完毕。那时,手边总是放着一本巴掌大小的红色封面的新华字典,口袋里装着一个小小的本子,遇到不会的字就查,就记,倒是读的也是津津有味,一点不亚于读童话的趣味。哦,后来还看了表哥的《三毛流浪记》、《福尔摩斯探案集》等,反正他也不怎么经常看,我就厚着脸皮去拿来,自己享用。这,大概是我14岁以前最勇敢的一件事了。我从来不管是谁的书,别人是否讨厌我、是否喜欢我,只要看见了,就会问询、求看,然后回报给别人的,是帮忙值日或者帮别人抄作业、抄板书。

我总能静静地待在一处看书,忘记了时间,直到被别人叫起。

记得小学四五年级,暑假去西安陪妈妈的时候,她去上班,就带我一起出门,然后将我放到华润万家超市三楼后就走了,走的时候,她会给我一块五毛钱,说是午餐时间,自己去一楼食品区买点吃的,但是,那一块五毛钱,我总能揣在兜里,揣很久,每天一块五,一段时间下来,就攒了不少。

这还真不是我不想吃,而是我看书,看着看着就忘记了,就是真饿了,也懒得动弹,就那样盘坐在超市的地板上,翻着一本本我感兴趣的书,《简爱》就是那个阶段看的,后来,这本书,也再被我看了不下10次,成为了我最爱的两本书之一。

我,常常想,要做一个像简爱那样的女子,可以平凡,可以贫苦,可以被欺辱,但从不被打倒,我也要像简爱一样,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克己爱人、庄重从容、不屈服于现状,又有一身的学识。我也的确这样做了,也的确这样要求自己了,至于究竟我成了什么样子,将来会如何,我不予置评。

后来看了老舍的文集、沈从文的散文、舒婷北岛等人的朦胧诗集、鲁迅的小说,还有《鲁滨逊漂流记》、《茶花女》、《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悲惨世界》、《红与黑》、《荆棘鸟》(这就是我的唯二最爱的书了)、《追影子的人》等等,不分国界、不分时代、不分类型,直到高中毕业前,我看过的作品书籍已不下300本。

记得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那一年,我读初二,在第一次震感的时候,大家都是迷糊状态、不知所以然的样子,我们还坐在位置上上数学自习,直到老师在窗口喊:“全体同学,快速离开教室,往操场散去,地震了!”大家这才听从指令往出跑。第二次震感的时候,是在下午,我正抱着《暮光森林》看得入迷,又感到晕眩,好像大地有点儿摇晃,我抱着我的书,就蹲到了桌子底下,眼睛一下也舍不得从书页上离开,然后老师过来怒道:“你不要命了,赶紧出去,没看见大家都走了!”我还真没有看周围,只是清楚又来余震了,只是觉得我这样躲避更快,不是有人说,地震得时候可以躲桌子下面的么,而且这样还不耽误我看书,两全其美!

搞笑吧!

其实,我的家人一直以为,看这些书,是不务正业,耽误学习,总是会训骂我,甚至要收走我的宝贝,并没有因为我喜欢看书而得到表扬、赞许和支持。

我的读物主要来源于三处:

1.从别人那里借来,这样无疑是最节省的投资,而且,小时候的“人情”,都很容易就可以还掉,只需要能磨一点,能舔着脸一点,就好了。这,对于我当时的处境,也是最有益的,但就是不能归为己有,这一点,很是遗憾,尤其是我要还书的时候,甚至老巴望着,主人能够忘记,或者我还的时候,能够送给我;

2.没事就去逛每一处废品回收站,尤其是寒暑假,我估计西安南郊、北郊的二环以内,好些废品回收站都有被我淘过了那么几次——只需要给老板五块钱,就可以挑来三本还算不错的书,每次这个时候,别提有多开心了,抱着书回家的时候,简直脚底生风,像是抱着一堆宝贝似的(全文字版的《红楼梦》就是在那个时候淘来的);

3.逛那些要拆迁的地方,真的要庆幸,我们还生活在一个随处都可以找见书店的城市,所以,我只要听说哪里要拆迁,就赶紧背个书包,塞点钱,就去寻了,一般拆迁的书店,都是五折左右,也是一笔非常大的收获,当然,这也得是我经济还算宽松的时候,每周抽点生活费,存进字典里,攒来的小金库。这里,是有个小插曲的,是2014年的春节,我陪妈妈一起去采购年货,路过新城区的时候,看到一家书店拆迁,就拉着她进去开始淘书,书,是淘了八本,就是我刚买没多久的小米3不小心被偷了,气的妈妈足足有两周不理我,那两周里,我们母女两个都在念叨,只是妈妈念叨的是:又要白花钱了;我念叨的是:又损失了多少本书啊。也就在那一天淘来了《莎士比亚悲喜剧》、《徐志摩诗集》、《海子诗集》、《林清玄散文集》、《半生缘》等。

以上3点,是我二十多年里所采用的书籍获取途径,再后来,也开始了在网上淘书,但却最为回味的,还是以前除了第一点之外的两个途径。

其实,我常常是形单影只的,除了高二高三的一段时间,其他的20多年,我基本都是独来独往,并不是我不想和大家交朋友,而是我,常常融不进去他们。小的时候,融不进去寄人篱下的村庄;住校后,融不进去大家的讨论话题;大学后,因为我做兼职,融不进去室友的出玩;研究生后,融不进去大家的八卦玩乐……

我,总是融不进去,于是,总是孤独。

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沉浸在书籍里面的时候,我才不觉得孤单,才不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读过我前面文章的朋友一定知道,我的一点点成长背景和前面抑郁的一段时间。

在我从2015年考研、读研到现在的三年多以来,我逐渐脱离了书籍,开始忙碌的看书、实习、做课题、看文献等等,我抛弃了我的我的爱好——打羽毛球、摄影、听着电台散步等等,却唯独,没有抛掉对书的热爱,虽然,看的已很少,虽然,几乎不再写文章。

三年里,我只看了《平凡的世界》、《1Q84》、《仓央嘉措传》和零零散散的三毛散文集,而除了第一本,其他的都是这三年里每年生日,朋友送我的。向来我收到的礼物,也是以书籍为主,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礼物品类。大概是因为大家都习惯并知道了我的喜好,便随我的胃口,而凡是别人送的书,我都会以最快的速度看完,然后写一篇读后感,不管我有多忙。然后,再珍藏起来,等待时机,又拿出来翻来读看。

不看书、不写作的三年里,我过的没有太多快乐可言,尤其是在今年伊始,我发现自己在医学的道路上走不了多远,我发现未来的生活要趋于平庸;我发现,爱情是只可远观却不可得之时;我发现,自己的梦想在一个个破灭时……我终于认识到,现实的残酷。

在我实在忍受不了时,告诉了一个朋友,他说:“你这才算是踩在地上了,这就是现实世界,欢迎你来到这里。”

或许是,可他们无人会懂,我这一颗追梦的赤子之心。

这周围,千千万万的人,每天擦肩而过的无数人,无一个人能懂,无一个人能说,无一个人理解我的追求。

早在我文理分科时,早在我选专业时,妈妈说:读书写作,养活不了你,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作家,你要先挣钱,养活好你自己。

于是,我在挣扎了一番后,听从了她的话,学了医。这是我非常不喜欢也非常不适合的领域——我的心地太过柔软,很容易感怀,很容易伤情,很容易被周围环境影响,但我还是继续坚持,坚持着一路走来,只为了将来,用我的专业给养我的文学梦,给养我这一生,唯一未曾改变的热衷。我是那般努力、那般拼搏,却突然发现,我不是丑小鸭,我也变不了白天鹅,我也和身边的人一样,别无二致,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到老。我无法接受,无法忍受,无法在这个纷纷扰扰、物欲横流的社会生存。

我,是如此的孤独,如此的心灰,如此的不想活着。

我想到了一个过世的朋友,突然羡慕起他,竟觉得在青春的岁月里离去倒未尝不是一种幸福。一切,结束在美好的时候,一切,停止在未被洗染的时候!似乎,这才是永恒!几个月来,我无数次的想到他,无数次的想追随他而去,无数次……

这是我无法承受的那一天,发给自己最好闺蜜的一段话

直到再度读三毛的《雨季不再来》(这个,在前面文章已经讲过了,就不再赘述了),直到一个梦醒,直到不小心再打开简书APP,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三毛冬季里穿着每天要粘胶带的鞋,在德国求学,省吃俭用,然后又投资到自己的艺术追求和旅途中,追寻自己的梦时,我突然醒悟了,从自己难言的哀痛里,走了出来。我,想继续写了。虽然简书下载是在去年,上面也有几篇文章,但实际上,那几篇都是复制粘贴以前存下来的,真正开始着笔,是在最近的时间里。

2018年5月31日,我开始发布自己的新写的第一篇文章;6月17日,发布自己的第一首新诗;7月13日,开始着笔第二次,也是第一次公布连载的小说--《为你写信寄云霄》,一直到今天,并且还将持续下去……

为了给文章配图,我开始重新捡起摄影--为那些有意思的所遇拍照,我也开始寻找以前自己喜欢的音乐,喜欢的感觉。

为了写的更好,尤其是这本小说,为了使男主有些中国化却又保留他原本的特点,我找来英国文化类的书籍,找来以第一人称叙述展开的小说,不断地看书,不断地查找。

我常常熬着夜,口袋里总是带着小本子,记录着,打字着,思考着……

最夸张的两天,合起来只睡了四个小时左右,凡是醒着,就是蓬头盖面地坐在书桌上,忘了时间,忘了饥饿,忘了洗漱,那两天,我只喝了两杯水、一碗麦片度过的,在写完起身的时候,我全身几乎没了知觉。

但是,我终于感到幸福,感到满足,感到,这才是我,我又想到了以前看书着迷的时候。

对的,这才是,真正的我。

这一个月多,我终于活成了我想成为的样子,我的脸上脸也常常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是来自灵魂深处的。

我是一个没有梦想就活不下去的人,而文学梦,是我最不可动摇的梦想。如果,我离开了书,不再去写,那么,我将是一具行尸走肉的形体,我的一切,都将无处安放。


此时此刻,我刚出实验室,手里拿着手机,边走路边打字,这,是我最近的生活常态--无论身在何处,总是背着电脑,凡是能在电脑输入,就在电脑,凡是走在路上,就改换手机输入,将我的情怀,将我的情感,流淌在一个一个又一个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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