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操练90天——07《火从天降》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俯伏在地。(利未记9:24)
这节经文是《圣经》中第一次慎重谈到欢喜。《利未记》读来似乎枯燥,但是那些沉闷的仪式与献祭的结果却是人们“欢呼,俯伏在地”。怎么如此?因为他们突然领受了一切信仰的目标——与神同在。火从天而降,而且吞噬了他们所献的牺牲,烧去使他们与神隔绝的一切,让他们相信自己的罪已经得到赦免,自己是圣洁的。
喜乐是对上帝同在的回应。人们欢欣鼓舞是因为上帝回应他们,点燃了他们的献祭。神的火是否从天而降,烧去了你的献祭?你的敬虔,你上教会,你悔改,你努力从善——这些是否让你欢呼?如果没有,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错;你的献祭并不完全。
悔改包含两个部分,但许多人勉强接受的只是第一部分。悔改代表回转,但许多人困在半途中。悔改的第一部分是恨恶罪、弃绝罪,第二部分是接受上帝换给我们的美好事物;拒绝贪婪却不转向慷慨,摆脱情欲却不开始爱,脱离苦毒却不全心来颂赞,这些的确都是不可能的事。
往往我们容许神的律法来定人的罪,却难容他的福音来释放人。罪恶感与积怨是迈向喜乐的两大障碍;我们若不是因为自己的罪而内疚,便是对别人怀抱怨恨。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们都未能理解福音的真义。福音教导我们,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必要的,因为两者都能借着宽恕得着医治——不是我们得到宽恕,便是我们宽恕他人,而宽恕的先决条件是我们的忏悔。
《旧约》中献祭制度的目的何在呢?难道宰杀动物令上帝满意吗?不是的,正如大卫的祷告:“番记你也不喜悦。”(诗51:16)那么,从那些脏乱的祭物中,神期望得到的是什么?
他要自己的子民快乐。他要他们知道自己的罪已除尽,不会再回来纠缠他们,所以当离开这些祭典时,感到快乐、自由。未经忏悔的罪阻碍喜乐,因此献祭制度那些复杂的细节用意在使人承认特定的罪,并表达因这些罪而忧伤。不过,真正的目标并不在于使人们忧愁,而是要使他们快乐。因为罪恶已经彻底洁净,所以他们可以轻快地走入他的觐见室,神要他们知道这种极致的快乐。动物的血无法完全达到这个目标,但耶稣的宝血却已达到,如今我们不需任何仪式,“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10:19),这比从天而来的火更好。
悔改是化黑暗为光明的关键,毕竟,我们基督徒的生命是借此开始,主的喜乐也是借此第一次临到我们——借由认罪与归向基督。如今你对自己身为罪人有何感觉?明白自己的真相令你羞耻或是激怒你?还是让你有完全、欣喜的释放之感?许多人因为认罪并没有使他们快乐,便对认罪感到厌烦,然而彻底悔改本身便是充满喜乐的举动。如果我们不欢喜,我们便还没有悔改。彻底悔改的迹象是快乐,犹如神烧毁我们忧伤的献祭,把喜乐换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