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图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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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过的男生发了一张自拍照在朋友圈,不能否认或多或少依旧会被他吸引。

初中对感情一知半解,半只脚踏进了爱情的神龛,以为喜欢上他就觉得这辈子都是他。高中成熟了些,总结出喜欢是在迷宫里蒙眼乱冲,方向不可预知,目标毫无头绪,没有逻辑可依,断无章法可循。或许是一眼万年的惊艳,又或许是朝夕相处的依恋,唯一的共同点是都超出那个年纪掌控之外。那个人出现之前,任你浮想联翩,条条框框列一大堆,最后的结果却往往让自己大吃一惊。

这个观点直到现在才有所改变,悉数喜欢过的男孩抑或是男人,发现其实每个人会喜欢上哪类人还是有迹可循。

向往光,便会被光引诱。欣赏某些特质,便会被带有这些特质的人所吸引。成长是一个越来越了解自己的过程,这趟列车只能无限接近却无法到达终点站。年幼时我们多坚定地偏爱着爸爸或者妈妈,嘴馋的小孩永远有最喜欢的一道菜,长大后我们却说不出自己最渴望实现的梦想,也不确信有没有最喜欢的人。不是什么地方变了,我们只是更清楚自己追求的那份特质是什么,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最喜欢,可替代项永远存在。喜欢肉菜的人,即使没有红烧肉,也一样会喜欢红烧排骨。那些执着于“最”的孩子,只不过是见得太少,才会这么容易就以为那是这世界的全部。

社会人的感情都是明明白白的明码标价,要想走得远且和谐还是得什么锅配什么盖,爱情更多时候是红油火锅里的绿菜,无则无伤大雅,有则锦上添花。

北京女图里陈可和于扬分手后有句台词,“他不是不愿意结婚,他只是不愿意跟你结婚。如果你还爱他就请你成全他;如果你能做到你不爱他,几一定要成全自己。谁都想过得舒服一点,得到更多一点,然后自己少辛苦一点,我们都是这样的人,请你允许他也是。”

在看到这句台词前我就已经实践明白了这个道理。

几个月前我经历了一场暧昧,一开始我就是受宠若惊的仰望姿态。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亦若惊。失去的时候痛过,但很快想明白了解脱了出来。我为对方的行为所不齿,但其实我理解他,所以我体谅,微博大小号全部改了名,全身而退以示成全。

越了解自己就越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即使偶尔也会觉得可惜,终究还是过了喜欢他不撞南墙不回头,一见杨过终身误的青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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