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门孤独的手艺,意义却在于分享。
我注册简书一年了,除停更的半年外,其它时间断断续续地写了19篇文章,其中只有一篇上了《首页》,可以说成绩惨不忍睹。长期被拒稿,人容易动摇,开始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适合写作?我开始迷茫,徘徊,甚至放弃过。可内心始终隐隐有个声音在提醒自己:真的不再试一试吗?
昨天整理书柜无意中翻到一篇曾经的读书笔记,其中有这样一句话:“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于是我重新回来,再次出发。这次我决定以十年为轴,来磨练这门手艺。十年后,无论我的技艺如何,我想我应该都会感谢从现在起的每一天的磨练。
在简书上,我关注了一位签约作者,因为他写的文章自然流畅,朴实无华,接地气,这在浮躁的当下,尤为难得。细细从他的第一篇文章开始读起,越读我越喜欢。通过他的文字,我了解到他高中毕业,从事空调维修服务工作,没有电脑,是在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下文章。那一刻,我除了佩服他,更为自己汗颜。我有比他更高的文化,也有电脑,可却没有像他一样真正地热爱写作,并且持之以恒。心情好时,我写几行;心情不好时,我就不写;有人约饭或逛街,我就更没精力写;刚写几行,又惦记起上次还没刷完的剧......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怎么可能会写出好文章。可是他一般两三天更新一篇,即使最近手受了伤,他还在坚持以这样的节奏在写。他能成为简书签约作者真是实至名归。只有知道他努力的程度,我才明白我与他相差的不是智商,而是努力不够。
别山举水,我向你致敬!
几天前,我看了李蕾的《藏地情人》,她在书中描写了一个卖雪莲的男人,他向往远方,却不敢出发,一直在巷子里。她写道:“一个人下定决心实现愿望,总是有办法的,可是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未品尝过愿望成真的滋味。人们假装没有钱,没有时间,没有愿望,没有不顾一切的决定,直到真的一无所有。卖雪莲的男子渐渐老去,因为他根本不相信自己的愿望。”我不想成为那个卖雪莲的男人,我想试一试。
《飞越疯人院》这部电影我看了很多次,每次看都会被其中的一个场景深深感动。
麦克默菲,搓了搓手,使劲抱住那个水泥墩,没搬起来;再一次用力,还是搬不起。他只好退下。突然,他大声叫起来:“无论如何,我总算试过了,起码我试过了。”
我也想向麦克默菲一样,试一试。
我要练一练写作这门手艺,那就需要耳濡目染,花时间,花精力,花心思,去泡、去琢磨、去提炼。我喜欢写作,也就意味着我要坐得下来、写得下去,有无读者我都不会动摇自己想把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爱过的人、感受过的事付诸笔端,一一记录,用心呈现。
我来简书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多看、多练、多提高,即使最终成不了简书的签约作者也没有关系,因为我知道“小不是美,大不是美,从小到大才是美”,我愿意在这个平台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走下去,跟着简书一天一天地成长!我相信文字的力量日积月累最终会让我收获到我所想要的一切。
胡适先生早就说过:进一寸便有一寸的欢喜!
十年后,如果手艺学成,梦想成真,人生该多么美好;如果手艺拙劣,至少我也记录了自己的生活。
谨以此篇献给再次出发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