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远离生命的茂盛,不问前程”
我费劲巴拉的终于把绕成一团的耳机拆开,刚捋了捋线塞进耳朵里,紧接着就发现其中一只耳机没有了声音。我低头扯着线研究了一会还是无果,不免有些气。
我这个人,离不开耳机。
但距今为止,我的耳机的使用寿命平均是,一个月。
我有些惆怅的抬头看了看天空,雨嘀嗒嘀嗒的落在我脸上。三五只燕子飞得特别低,仅高于地面。有几只喜鹊在我头顶一直叫,我怕它拉我脸上,急忙低下了头。顺手,把坏掉的耳机又重新塞回耳朵里。
到学校的时候,雨下的有点大。但我有个习惯,我不怎么打伞。除非,是暴雨,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但是下暴雨哪有人会出门啊,神经病才会暴雨天闲着出门溜达。若非不得已,我是不会打伞的。
高中的时候,我总是背着书包戴着耳机晃晃悠悠的在路上走。不管雨下成什么样,我都没打过伞。那时候念高一,学校还没封校,每天放学能够自由出入校门,没人看管。我跟小黑中午放学以后去步行街买东西,大概从学校到步行街要二十分钟左右吧。那天阴沉沉的,她忽然转身跟我说,她可能有病,她喜欢下雨天。我白她一眼,道:“怎么喜欢下雨天就有病了,我还喜欢下雨天呢,我可没病。”然后我们俩就乐呵呵的出门了,终于在走了一半的时候,雨下大了,我们俩回过身开始往回走。雨越下越大我们俩却没怎么跑,车辆来来往往,我们俩穿着校服,很快浑身湿透,别人都跟看傻逼似的看着我俩。但我们俩却不以为然。很快,雨点大的我睁不开眼,我搓了搓脸,模糊间看到她那丑不拉几的头发,我弯下腰笑开了。她见我笑,特无语的说:“你笑谁呢,你看你都成什么样了,你还笑我呢。”最后我俩在大雨中,看着对方,笑成傻逼。
白驹过隙,时光荏苒。
太多人不知去向。太多人下落不明。
我本来打算今天去书店看书的,可我丫的还要去上班。我还要去学校,我还要误人子弟。本来我特没劲,但一想到误人子弟,我就来劲了。上午我戴着我的坏耳机去校长办公室签到,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忽然从后面拍了拍我,吓了我一跳。她说我不能老戴着耳机,不然对听力不好,我说我知道。她问我听的什么歌,我说坏了,没有声。她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了我一眼,说,那你戴个屁。我一下就乐了,回道:“为人师表,注意形象。”
然后我们这两个没吃早饭的人,去校门口转了半天,最后她买了份胡辣汤,我买了张饼。回去的时候我在小卖铺买了一瓶水,我从阿姨手上接过来,看着它跟怡宝一样的包装,我拿胳膊肘捅了捅她说,你看哈,怡宝她哥,润宝。她说,我靠。然后,我们俩笑成一团。
我发现一个人待久了,有时候把自己活的跟个男的似的。不管说话还是行为举止都有些糙。有时候我也想着,要是我是个男的,我就去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当然我是天秤座,颜控晚期,所以前提是我就算是个男的我也要是个好看的男的。然后才有资格每天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魏小莱说我骨子里的叛逆没有释放出来,想自由想疯了,有点神经病。但如果有来生,我真的挺想成为一只鸟的。不不不,算了,不要有来生了,我这辈子已经活的够够的了,还要什么下辈子。
以后你要是遇见一个人,戴着耳机,不开口说话,脸上没什么表情,到处瞎溜达,看到感兴趣的东西会停下站一会,又从不去人多的地方,那有可能是我。到时候,不要问我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因为我一定会说,打来处来,到去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