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几天贾浅浅的诗在网络走红,诗坛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这段时间的网络热点真多啊,不过与我相关的就是这个了。因为涉及到诗歌,所以已经多次被私信问看法。
实际上个人对现代诗、现代诗人不是很感兴趣。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对不感兴趣的东西就很少关注,换句话说就是对现代诗歌动向缺乏敏感和关注,所以也只能说一些肤浅的个人看法。
有很多年轻朋友很激动,总认为不感兴趣就是有些看不上的意思。那么每当现代诗出现各种状况的时候,像我们这些喜欢旧体诗的人就应该出来踹上两脚,吐口浓痰,才合得上文化斗士的身份。也确实有很多朋友是这么做的,看看这几天自媒体的狂潮就知道。
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
食草动物完全不会因为食肉动物中出现吃屎的状况而幸灾乐祸。

已经有很多朋友拿余秀华和贾浅浅的作品对比,因为在当年食指和余秀华爆发冲突之后,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讨论过关于诗歌的情怀和情调的问题——虽然这都是“食肉动物”的事情,但毕竟都是“吃”嘛,所以现代诗和古诗词在格式之外,内核和外延其实都是相通的,无非就是社会大情怀,个人小情调。
而当时食指和余秀华的冲突是明晰的,可辨的,发表些对“吃”的看法也无所谓。但依旧遭到了大量辱骂,所以很多这类热点后来就懒得表态了。
这几天的情况是有些不同的。
相同的就是个人对她们的作品都不感兴趣,不管是余秀华的,还是贾浅浅的。
而不同就在于以前要么是古诗词和现代诗之争,要么是内容上的大情怀和小情调之斗,今天的“贾、余”对比实际上是在小情调下肉欲系和屎尿屁系之间的乱斗。
还是那句话,不感兴趣,并不代表看不上。
其实从诗歌创作者角度来说,无论余秀华还是贾浅浅,都是值得尊敬的。

我大概看了下朋友们发过来的图片,就是贾浅浅的《郎朗》和描写男女两腿之间的《日记独白》,余秀华的《穿过中国去睡你》以前在写文章的时候也看过。
我个人不认为《郎朗》是诗。
因为我有自己的诗歌判断标准,这个标准很多读我文章的朋友是熟知了,那就是诗歌三原则:高低起伏、节奏感、押韵。
并非只有古诗词如此,西方诗、现代诗、当代诗,都是或明显、或隐含、或紧密、或稀松地遵守着这三个原则。
这其中高低起伏是吟诵体的标准,表现到古诗词中就是平仄音调,表现到现代诗歌就是顺畅朗读;押韵其实是文字形式上对节奏感的加强,也就是说诗的根本条件是语言的节奏感,最终节奏感的表现之一就是文字韵脚的合理使用。
诗歌三原则在古诗词细化升级下形成平仄格律,而在现代诗反叛格律之后,依然保持着能够大声顺畅流利朗读和带出有情绪的节奏感这两个基本要素。而节奏感最直接有力的表现形式就是押韵,虽然被忽略得很厉害,但是从来没有诗不押韵,即使是乱押、跳押、四五句再押,平仄互押、押得偏远——但终归是押韵的,否则的话节奏感无从寻找,一篇文字就流得稀碎,虽然你可以从内容情节上收拢它,但是这就不是“诗”了。
因为“诗”就是一种文字表达形式,是韵文格式。

有现代诗理论专家,提出诗的鉴别方法,是在现实中给人塑造迷离幻想,只要能在诗歌内找到不同的两个世界,就算是诗歌。也就是说只要有想象、有隐喻、有意义,我们就能称之为诗歌。
这当然也是对的,否则的话即使押韵,也不过是空洞乏味的文字。
但这是内容上的判定,是在形式上无法判定的情况下,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以精神内涵来判断一首作品是否为“诗”。
因此,在这些专家手中,就可以完全抛弃格律韵脚对创作的限制,全力追求意象表达。
再说一遍,我认同这种判断方法,我在鉴赏一首作品的时候,同样会使用这种方法,也就是对内容意境高下的判定。
但是我从内容上得出高下,基础是在形式上确认为“诗”之后,再判定这是一首好诗,还是一首乏味之作。也就是说内容意境,对于有形式要求的人来说,只是诗歌好坏的判断,而并非是不是“诗”的判断。

其实贾浅浅的《郎朗》(我不知道这是否只是其中一段,因为没有兴趣去发现),我们一看就知道,这属于赵丽华的“梨花体”。梨花体是不是诗?以前讨论过。以我的标准来看,当然不是诗,但是我不否认梨花体是诗歌创作上的寻路。
我不认同这些作品,但是我认同她们在表达方式上的创新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