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是一个警察,在一次执行任务中,罪犯两口子双双跳楼身亡。
可他们女儿才八岁。
老王看着孩子可怜,就跟媳妇商量,领回家养在身边,起名字王甜甜。
老王的女儿芳芳,比甜甜小一岁,刚好俩人是个伴儿。
她们一起上小学三年级,在一个班里。甜甜一副乖乖女的形象,芳芳常常慌慌张张,像个男孩子。
有次,甜甜把一个同学刚买的铅笔盒,悄悄放进芳芳的书包,然后又对这个同学说:“我能看看你的铅笔盒吗?”
同学就去书包里拿,翻了半天,甚至把书包倒了个底朝天,都没有自己的新笔盒。
最后,老师让每个同学都把自己的书包倒出来检查。芳芳豪放的说:“我先来。”
她先提起书包,哗啦啦,书和本子一股脑散在桌子上。全班的同学们跟老师,都瞪大了双眼望着芳芳。
那个丢失铅笔盒的同学,快速的从一堆书中拿出来崭新的笔盒,捧在手上象宝贝。
众目睽睽,没有人相信芳芳。
老师叫来家长,要求回家好好教育教育芳芳。回家后,老王跟爱人又是吵又是哄,芳芳就是不承认。
甜甜则柔声细语,劝爸爸妈妈别生气。
接下来的日子,芳芳越来越出现状况,在家里,不是打碎茶杯就是不写作业。在学校里,同学丢了东西,总能从她的书包找到。
甜甜仍然是那个乖孩子。
在那样的环境下,两姐妹渐渐的长大了,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而芳芳却变得不怎么说话了。
老王的爱人,经营着一个公司,买了好几套房子,两口子待甜甜胜过亲生闺女。
他们已经打算好,等甜甜结婚时,陪送她一套房子一辆车。他们不准备提前说,想到时给甜甜一个惊喜。
芳芳大学毕业后去了银行工作,甜甜则被妈妈安排进自己的公司上班。
甜甜跟公司里的同事,都相处的很好,每个人都喜欢她。
妈妈不在的时候,公司的一切事务都交给甜甜打理,甜甜都能做的井井有条。
渐渐的,甜甜在公司悄悄的有了一些自己的心腹,她在各个部分都安插了眼线。
老王跟爱人商量,将来把公司的股份分成三份,夫妻一份,芳芳甜甜各一份,他们决定,也当成嫁妆送给甜甜。
两口子的心里,恨自家闺女不争气,从小都不省心,如今长大成人,也帮不了自家的公司。
甜甜很在意人家说她是养女,她做梦都想成为真正的王家女儿,她掏钱联系上了一个混混,要他去勾搭芳芳。
下班路上,上班途中,那个混混死皮赖脸的纠缠芳芳。他的出现让芳芳痛不欲生,甜甜这时候,就给芳芳出主意,要芳芳身上备把刀,如果那个男人再走近她,就拿出来吓唬他。
芳芳不说话,深深的注视了甜甜足有两分钟,看得甜甜心慌。
芳芳曾跟自家爸爸妈妈提到过,甜甜的一些事,可是,她的爸妈根本不信她的话。
甜甜又联系上那个混混,要他吓唬吓唬芳芳,这次之后她答应给他二万块钱。
那天,芳芳下班有些晚,她刚想上楼,从黑影处窜出来一个人,芳芳就使劲的大声喊:“快来人啊,快来人啊,救命啊!”
芳芳并没有听甜甜的话,随身带着刀子,而那个混混也没想到芳芳这样做,他一时竟是愣住了。
这时,老王下班刚到楼下,旁边的邻居也从各自的家中跑了出来。
老王箭步走上去,一把抓住了混混,厉声问他:“我是警察,你想干什么,实话实说,否则我就送你去公安局。”
那个混混一害怕,说了实话:“是一个女孩子雇我做的,她说让我缠着芳芳,最好能刺激成精神病。”
此时,芳芳的妈妈听到喊声,也从家里跑了出来,刚下来楼就听到了混混的话,她的心突然就疼痛的不行。
邻居们都知道,甜甜是老王两口子救下的女孩,平日里待她如亲生,并为她备好了嫁妆,跟芳芳同样的嫁妆。
老王也被扎心了,有些欲哭无泪。
两口子此时才想到女儿芳芳曾说过的话,怀疑小时候的别的同学丢失的东西,是甜甜放进自己书包的。
可是,他们却没有信自己的女儿,因为小学时发生的事儿,使得芳芳渐渐的变得精神不振了。
怪不得甜甜让混混刺激芳芳呢,一旦芳芳住进了精神病院,那这个家里,就只有她一个女儿了,她就可以独享父母的爱跟全部的家产了。
而甜甜没想到的是,她的养父母,已经给她悄悄的备好了嫁妆,最重要的是,从小还给了她家庭的温暖。
贪婪自私的基因,遗传了她的父母,把别人的恩情肆无忌惮践踏着。
老王跟爱人商量,还是决定送给甜甜一套房子,让她搬出去住,以后,他们家不再欢迎这样的一个,人面兽心的女孩子。
而公司里那些所谓的眼线,也都良心发现,主动向老王的爱人请辞,并说出了甜甜指使他们所作的点点滴滴。
从此,当人们一提到那个叫甜甜的女孩子,就会想起农夫与蛇的故事,让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