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闺蜜去见了离婚律师,结果半天咨询,闺蜜哭着回家了。也让我对婚姻的法律上理解来了个认知颠覆。尤其是新婚姻法的出台以后,本身在婚姻双方关系中处于弱势的那一方,维权更加艰难 ,逼迫弱势方要么捱要么回到起点重新来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就像是人生中的橡皮擦,不但最终什么都会被抹去,而且还会留下难堪的印记。离婚官司,在我朝,目前法官还是端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态度来判。最近补充了家暴法,特别还涉及精神虐待,感觉给了婚姻弱势方一些法律支持,然后可以有司法保护,然并卵,这种条例约等于精神支持,心理安慰。除非打到你进医院可以留下纸质公文,家长里短,哪会上升到家暴的程度,就算对方时常问候你祖宗十八代,让你深感羞辱,上纲上线去报个警,说他精神虐待?就算报了,警察也不干呀,来了两边各打五十大板作家庭纠纷调解,别指望还来给你做个案件记录发个警告单,他又不闲的蛋疼。普罗大众往往会以为法律如金科玉律,怎么规定的便是怎么判例的。其实不然,等你真正需要运用到法律条例来维权时发现,法律也很微妙,这种微妙主要体现在举证和司法操作。基本上,一个正常人是不会在意平时这些细枝末节的证据上的收集。
举个栗子,闺蜜问: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两年已经构成判离的条件,我们已经分居超过两年,我起诉会一次判离吗?律师笑了,那你得举证双方这两年没有见过面没有通过电话。你看,这条例律,是逼人抛家弃子玩失踪。
然而现实是,闺蜜走到分居这一步,两人婚姻已经出现不可逾越的沟壑,夫妻缺少对共同生活的规划以及交流,同时对对方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从失望到绝望,这已经称得上形婚。闺蜜说自己就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再把自己的童年体验一遍。
像闺蜜的这一位,典型的直男癌,极强的控制欲并佐以喜怒无常的脾气,崇尚婚姻民主平等笃信爱与自由,疆界论的闺蜜,也觉得到了该让双方都面对现实承担后果的时候了,果断辞职带娃回娘家。然而没想对方根本把这种行为视为挑衅,索性把自己对家庭的责任定位在支付不足以支撑家用的微薄生活费以及周末半天单独和孩子相处。他几乎已经摆明自己对家庭的态度了,其实就算离婚,父亲的职责也不过如此。不管这位父亲有诸多理由,什么工作太忙,花销太大,心情不好等等等等。。。这种借口我们在工作中司空见惯,不履行职责的理由一定是冠冕堂皇,比如我迟到是昨天路上发生车祸今天闹钟坏了昨天我加班到凌晨。就算有一百种解决的方法可还是决定消极怠工,因为真实的声音是:我就不想干!这种不乐意进入家庭生活,那么自然而然地表现为拒绝交流,回避见面,分居失联。
闺蜜泪崩如怨妇:“那个极品消失一周后要求单独带孩子活动,罔视我抗议,见到我面就朝我大发脾气,指责我不体谅他工作辛苦,指责我不服从他的命令,说不想看到我,看到我就烦。而当这种平时失联,见面就发难的情况,昨天不是第一次,以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而且每次都是当着孩子的面。这一次两岁的孩子已经有了反应,不停喊:爸爸!爸爸!想让他闭嘴。在这种情况下,我仿佛能一眼到头看尽这段婚姻的本质,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无法满足一个对你不满意的人。”
所以放过自己,也放过对方,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但是律师给我们的图样图森破啪啪啪打脸。
这位三十五岁单身离婚律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实践课。
新婚法关于婚前财产规定很明确了。不要有任何现金来往,因为很难举证。一般有点心的,婚内转移个财产也是分分钟的事。
出轨,嫖娼,找小三,包养情儿,不算犯罪,算是情感纠纷,有证据起诉第一次也不一定会判离。判离后顶多算过错方多要点经济补偿。
同样的,只要被告不吸毒家暴,违法犯罪,不管被告同不同意,首次不会判离,半年后重来。双方同意离的情况下,可以司法调解离婚。
哪怕天天把你骂成臭狗屎,精神虐待这种东西只是理论,实际很难操作。
保证书可以作为家暴施虐证据之一,但是得写清楚责任后果才有效,例如若再犯放弃抚养权。
女方如果是家庭主妇,对抚养权争取是弱势方。法院会判给有利于小孩成长一方。主要考量依据有四:经济实力;平时主要是谁带;双方祖父母带孩子的意愿;孩子小男孩归男方,女孩归女方,孩子大于五岁考虑孩子自己意愿。
……
最后这位律师说,瞧,见得多了,也许这就是我或多或少排斥婚姻的原因。
闺蜜如果坚持,那么这是一场对她很不利的官司。男方付首付买的房,要求女方陪车子家电,婚前男方有积蓄有银行卡记录举证这部分是婚前财产,结婚没有彩礼但婚后却又举债,婚礼及婚后大小开销一律和女方平分,婚后分居朋友辞职,更是勉力承担自己和孩子大部分生活费。而律师认真地告诉我们:最坏的结果,折腾一年后,可能是失去孩子,还没有经济补偿,带着贬值的嫁妆离开。这等于数年婚姻一场空,一切重来。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何其残忍的事。如果还是想要孩子,得做一万分努力,还得有一万分忍耐。
男方不同意离婚,孩子还小,还没到幼儿园的年纪,没人照顾,朋友没法找新工作,要想争取抚养权除了忍耐维持形婚拖一拖,似乎暂且别无他法。这样一个困局,难怪朋友哭成泪人儿了。。。。
咪蒙在《精神上的门当户对,才是最好的婚姻》里写:比出身更重要的,是两个人在“如何看待婚姻”、“如何看待钱”、“如何看待成功”等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没有分歧,三观上很接近,这样的婚姻才能更长久。不能再同意更多了,每对相亲男女都应该自己先好好想清楚这三个问题,再问清楚对方这三个问题,再从实际行动上考察对方在这三个问题上是否言行一致,然后再决定要不要结婚,要知道,这三个问题就是以后日日夜夜里的鸡零狗碎鸡飞狗跳的根源所在。一纸婚书可是一段人生,好的是共同成长坏的就是狗血人生,而法律已经不保护野心家的同时也保护不了为爱奉献的受虐狂了。
然而我又特别不能认同传统婚姻观,要让女人头破血流和血拌泥地牺牲自我,只为迎合对方的要求,勉强凑成一个完整的家,然后在漫无边际的人生岁月家庭生活里,一点点打磨改变控制男人,等到男人也不再挣扎,就算换来了一世安稳,成就旁人惊羡的目光,再以过来人身份劝导年轻人:这就是婚姻~
我想说,恭喜她成功了。我相信她无比幸福,也相信这段婚姻中收获了最好的自己,成就了她所谓的家庭价值观。
这种只为在一起,结果导向式婚姻也无可厚非,就是最好不要生小孩。以免荼毒下一代,彻底扭曲小孩的婚姻观。等到小孩长大了立志吃狗粮,或腐或基,也别哭天喊地,说什么我为这个家牺牲这么多你就这么回报我?
其实从她立志要放弃追寻自我实现的道路,将自己捆绑在一个明显不爱她的男人或者没有希望的婚姻里时,我相信她满脑子只有执念与报复,或者害怕和胆怯。
两个三观相近,血灵契合的伴侣会安然处理好分歧,就算是一方强迫一方妥协,也不会有怨念。一个有悟性的伴侣,不需要打磨。一段高品质的婚姻,不会有极端情绪,更不会有低幼行为。
一个动不动会让离婚脱口而出的婚姻,还是早日好聚好散。
我一直是支持闺蜜离婚的精神力量。然而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也开始怀疑人生了。
所以当婚姻走过蜜月期进入冷静期最后进入权利争夺期的夫妻,就是一场人品与责任心的较量。尽量成婚前,就把这些品质考量完毕,不要让自己有朝一日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然而,真正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婚姻不是弱者的保护伞,人生中的另一半从来不是归宿也不是依靠,直到发现自己一个人过得也可以如此圆满。
好好吃狗粮,和孤独和平相处,才有遇见另一个圆满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