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性的见到一些朝秦暮楚的人,他们的观点像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并且,你永远不知道他们的喜怒哀乐来源于哪里。虽然,在生活中我们要摒弃二元论看待问题,但是,我们内心中却要有一种不可动摇的标准。任何的人一旦达到这种标准就要得到我们相应的反应,不论这个人的出身如何、学历如何、甚至有没有违规的地方。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几乎每一个人都成为了专家,他们总会在相似的事件之下做出不同的判断,并且每一次都理直气壮的满是合理的理由。其实,唯有真正的专家才能在看似相同的事件之中发现其中的些微不同,普通人由于自身学识和能力的限制完全没有这种能力。
只要我们坚定的秉持自己的观点,无关乎外在的其他条件,即便犯了错误也是可以原谅的。人生就是如此,在不断的犯错中逐渐的成长,最终变得理智和成熟。这让我想起来商鞅变法是立在广场上的柱子。《史记》中的是这样记载的:“卫鞅又宣布“能把木杆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搬走了木杆,卫鞅当下就赏了他五十金,以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结果,当时的老百姓都对新法积极的响应,如果,这个搬走柱子的人是一个罪犯,我想,商鞅也会毫不犹豫的把赏金给他,然后再根据法律实施刑罚。
在正常的社会中是绝对允许钻空子的人好好生活的,能够保证钻空子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社会的正常表现。看到这里,可能要有人拍案而起,义愤填膺的指责钻空子的人扰乱了正常的秩序。对于这样的指责,我想用一个生物学上的现象作回答,天敌的存在让动物变得更加的强壮,并在合理的范围生生不息。那些钻空子的人犹如规则制定者的天敌,唯有这些天敌的存在才能够让发展源远流长。为什么钻空子的人有可乘之机,规则制定者的疏忽是显而易见的原因,换句话来讲,如果一开始就没有漏洞可言,那钻空子的人也就没有了市场,自然而然的会消失殆尽。对于正常的企业而言,你自己制定的规则无论如何都要负责到底,无论对方是否钻空子。
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商鞅立在广场的柱子是必须竭尽全力去捍卫的。否则的话,个人会成为精神分裂的怪物,公司则会成为不受法律约束的垄断者。最终,民众会因为自身的精神分裂变得狂躁不已,公司则会因为糟糕的服务成为众矢之的,总有一天会被另一个垄断者取而代之,正所谓悖入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