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的功利和公益属性

数据流量的产生源于人们现实行为的信息指令,个人的信息指令点击进入某个IP的数量规模,形成所谓的数据流量规模。创造流量规模自然要回归到人性,因为人性直接影响行为。人性的底层行为逻辑是“趋吉避凶”,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人对吉凶的定义往往是相反的,A之吉可能是B之凶,B之吉又可能是C之凶。

因此,“趋吉避凶”这种人性的底层行为逻辑,决定了人的行为习惯,行为习惯又决定了数据流量。所以,所有人都一致的共识是:对我有利可图的事物自然挤进来,对我有危险的事物自然躲得远远的。由此可见,对单个人而言,“功利”是人类的一种共性。对一群人或者一个社会而言,“公益”亦是人类的一种共性。其实,功利是公益的最小化,公益又是公利的最大化。两者都是体现了“趋吉避凶”人性的本质特征。 商业流量天然存在功利属性,而社交流量天然存在公益属性。

功利性和公益性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有效引流方法。义乌小商品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批发市场,是因为其功利性在起作用。而国庆节日的天安门广场成为全球聚集人最多的广场,则是由于其公益性在起作用。但不论是功利模式还是公益模式,都是主宰流量产生的基本法则。 然而,功利模式导向“类资本”的发展方向,公益模式则导向“类权力”的发展方向。为什么会这样呢?原理很简单,功利一定是趋向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径发展,这和资本的品性是相通的。但是,公益却是趋向普惠大众的发展路径,这和权力来自于广大群众的原理也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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