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几天我不管写头条还是写小说,都是在平板上用机械键盘敲字的。用这种方法,现在对我来说虽然没有语音转文字快捷,方便,但我却很喜欢。
喜欢敲键盘时发出的噼噼啪啪声,像是在弹琴,是那么的悦耳动听。而且最近我发现手脑并用时,精神很集中,写出来的文字很紧凑,也很严谨,很少有错别字。
现在我在店里不忙时,每天大概写文两个半小时,早起在家写文半小时左右,上午在店里写半小时左右,下午写一小时,晚上回家没什么家务,不忙的话我还可以写半小时。
以前上午在店里没事时,用语音转文字的方法写文,不喝茶叶水就会犯困。现在在键盘上敲字,精神非常集中,根本不会困。
晚上回家写文也是一样的,根本不想睡觉,感觉可以写到夜里十二点,都不会困。每晚都是逼着自己九点半就断网睡觉的。
比起以前的语音转文字的方法写文,我更喜欢现在的在键盘上敲字。这种方法我更喜欢。
其实做事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是自己喜欢的,那么我认为,对于自己来说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