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柚子露开始练习写作的第一天,脑海中突然冒出了个想法,可以写一个自己学习写作之心路历程系列,应该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要说和写作结缘,回想这最初的缘分应该算是高中的语文考试了吧,那时候自己在所有考试中最不用害怕的算是语文考试了,因为自己知道只要自己写的答案够长够多就分数就一定不会太差。那时的自己在同学中不聪明、不优秀、不漂亮,是那种普通到以后同学聚会大家可能都不会想起来的女同学。唯一稍微算是优点的就是语文成绩足够稳定,其实只有自己知道自己语文成绩不是因为自己有多么深厚的写作功底和文学素养,只是在用自己的笨办法就是多写一些再多写一些,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写到最多。当时的自己对这件学习经验其实是羞耻的,当同学问起如何才能提高自己的语文成绩时,自己总是含糊其辞,当时的自己就像一只又笨又慢的蜗牛,蜗牛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告诉别人自己那仅有的一点闪光点,不是靠自己的知识和聪明而是靠自己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多爬一些再多爬一些而获得的。
后来作文写多了之后,自己有时候会被自己写文字而感动,并且开始意识到写作的力量。自己知道当你写的文字表达了自己真情实感,并能感动自己时那它就有可能会打动老师,因为在作文中投入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来的文章一定是动人的,虽然它可能依旧没有华丽的修辞和高超的写作手法做辅助,但它却一定是朴实而又美丽的。语文考试中的作文应该算是我和习作的最初结缘。
再到后来上大学无意中在众多社团中报了记者团,并通过写作顺利的进入了这个社团,再到后来自己的一篇文章登上了学校的校刊,自己也机缘巧合的成为了记者团的团长,开始作为学姐筛选新的团员和文章,带领学弟学妹组织编辑校刊。但这一切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只是被机遇推着向前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写作于我之重要性。就这样我依旧普通的大学生活就结束了。
我被生命的大手推到了工作岗位,我算是一个虽然普通但运气还算不错的姑娘,毕业后的我就职于一家很不错的三甲医院,周围的同事也都很nice,自己开始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独立生活的日子,那时候记得自己很喜欢听喜马拉雅的节目,基本每天下班后都在听,那时的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和生活环境中有些自卑和敏感,所以在新环境也基本没有什么盆友。
想想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喜欢看书的呢?说出来大家可能会觉得有点奇怪,自己人生中第一本完整读完并给自己带来深深震撼的书是李笑来的《把时间当做盆友》,记得自己当时读完某一章节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从内心感叹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有智慧的人。虽然现在的我早已忘记书中的内容,但这本书确实是打开自己自我探索之旅的钥匙。
好啦关于自己与阅读和写作的成长之旅今天就写到这儿啦,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