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发工资的时候了,小李和小于的工资应该有个明确结果了。小李和小于都是见习生,小李五月底到期,小于三月底就到期了,见习期到期后,相关部门就停发了见习期间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意向再用的话,用人单位就得按其他标准发给工资。因为二工资季度还没有发,也一直没有给他们定个再发的标准。
因为今年经费紧张,各项经费都减半,见习生到期,如果要用,他们就是一个临时工了,发多少?最低工资保障?但是由于经费不够,局长就计划给他们发原来见习期给她们发的那一部分,就是820元,小于已经多干了近三个月,她一边上班一边学习,计划考公考编,前几次考试都入围了,而且名次不赖,总在第二、三位次,就是面试不通过,在科室做事很利落,接受能力强,工作效率也高,科室的人对她评价很好,所以她对这个工资不满意,计划走人。小李工作能力也强,她所在这个岗位当前缺人,没有合适的人选,如果再和人社局要人,工作不能衔接,而且同科室小张还得重新重头指导业务。
小张是局里正式编制,工作有八年了,生小孩子前搞另一个专业,生小孩上班后她要求更换专业,就换到这个专业,这个专业工作强度没有原来专业强,但是比较啰嗦,日审周清月结,要求比较严格,还得下乡,有一点好处就是时间自己掌握,原来和小张一起工作的小胡因为乡村振兴工作被抽到市里下乡两年,所以才找个见习生小李来配合小张一起完成这项工作,所以对于小张来说,她原来依赖于小胡,小胡让做啥她做个啥自己不主动找事,属于比较清闲的人。小胡的离开给她工作有了压力,她成了小胡的角色,她得谋划全专业的事,和上级领导对接业务,指导下级完成任务,所以她觉得压力太大,小李继续在局里做事,她凑合着能承担下来,如果小李因为工资太低也不在局里干了,她说自己根本就做不了这项工作,而且如果重新来人的话,她不想继续一遍又一遍地教导了。
局长因此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小李成为辅调员,辅调员有专款专用,这样局里不用承担这部分费用,又有一个问题,让小李成为那个调查点的辅调员呢?三个社区五个辅调员,可以合并成一个辅调员,但是三个社区十五户,每个月记账的工作量不是小数,而且她还得兼局里的一些工作左想右想觉得不可以,而且有规定一个小区一个辅调员,这样的话就违反制度了,这个主意行不通。那从另一方面考虑,看看辅调员里面有没有年龄较大的,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左盘点右盘点,有两个小区的辅调员年龄超过五十岁了,而且其中一个还兼村里卫生员,要不解聘这两个人吧,小张说解聘的事谁说呢?为什么解聘呢?别人听起来是为了局里留一个人而做出这样的决定,其他辅调员是不是会议论纷纷,造成不必要的舆论呢?如果小李干这项工作不长久,这两个小区的辅调员还得重新选聘,造成工作的不连续性,局里的工作造成被动局面,这样的后果谁来承担?
经过小张一番争论,局长做出另一个决定,辅调员不解聘了,留下小李但是不给最低工资保障,只发1900元,再加一个数管的岗位,半年后工资再加到最低工资标准。
这件事经过半年时间的酝酿就形成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