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关于面试的博客,里面有提到一个关于IIFE的题
(function () { return 1 },
function () { return 2 }
)()
// 返回的结果?
// 结果为2
这道题乍看之下,是一道关于IIFE的题目,用将圆括号将匿名函数包起来,通过最后的圆括号执行前面的匿名函数。
问题来了,如果是两个匿名函数用逗号分隔呢?
最初我的想法是执行后会报错,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对象中使用逗号分隔对象的属性,如果使用;
,或其他符号都会导致报错。
然而在控制台执行一次后发现,居然正常执行,而且返回的结果是最后一个函数,这就让我疑惑了起来,并做了多次尝试,例如:
(() => 2,
()=> 3,
()=> 4)()
// 4
(() => 2;
()=> 3;
()=> 4)()
Uncaught SyntaxError: Unexpected token ;
多次尝试后,去GOOGLE了很多关于IIFE的文章,看看是否是IIFE的特性,又猜测是否是圆括号运算符优先级,但依然没有找到为什么通过圆括号形成的IIFE可以使用逗号分隔。
直到搜到了知乎上的问题:JavaScript中圆括号() 和 方括号[] 的特殊用法疑问?,才找到了答案。
我们回来看一遍MDN上逗号操作符的第一行。
The comma operator evaluates each of its operands (from left to right) and returns the value of the last operand.
其实在搜索关于IIFE的解释时有查看过关于逗号操作符的文档,但只看了下面的描述和示例,忽略了对于逗号操作符最重要的解释:返回最后一个运算对象的值。
也就是说,对于逗号操作符,多个操作中最后一个操作的值会被返回,在前面的IIFE题中,就是返回了最后一个匿名函数,最后由外层的圆括号执行,因此结果是最后一个匿名函数的返回值。
说到这里,其实是想提醒自己,不要觉得已学过的知识,就完全搞清楚,这样往往忽略了一些重要细节,有时文档中已经说明的部分,只要静下心慢慢读一遍,会扎实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