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前提是一用人单位为受伤员工缴纳了社保;二是经社保经办部门认定属于工伤。只有以上确定了才可以向社保和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保基金和公司分别负担,其中社保基金负担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负担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五级伤残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规定遭受工伤或者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待遇包括以下几个范畴:医疗费(要符合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近亲属享受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若员工是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因工死亡的,可以主张的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三项待遇】。因工死亡包括出事故后直接死亡、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两种。若是一致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两种待遇。根据我国原劳动保障部2004年实施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包括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根据河南省政策规定,
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河南即6X河南省统计局2020年6月19日发布《2019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7268元》一文,所以,丧葬费为33634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全国一致,即20X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统计局2020年3月9日发布的《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示,201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X20=847180元。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按照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该亲属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是由死者生前供养的)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每月30%孤寡老人和儿童增加10%。
根据《河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职工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2)关于因工致残的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中规定,受伤职工享受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包括:辅助器具、伤残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3)劳动合同的变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但是已经实际履行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不违法,视为变更有效。
二、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解除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补偿金。其他情形的解除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否则就是违法解除,需要承担赔偿金。
现实中常见的是公司的违法解除和公司逼迫员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属于公司合法解除合同,其他情形则属于违法解除。还有一种是特殊情况下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对员工不公平的情形,即第四十二条,包括职业病未检查或在观察期的、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的三期内、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逼迫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公司迫使员工先提出解除合同的,公司要支付报酬和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情形包括: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二)补偿金和赔偿金
1、公司主动合法的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提示:需要公司主动提出来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补偿金的标准: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主动辞退员工,要支付赔偿金。
标准为补偿金的2倍。
公司违法解除包括两种一是解除合同的理由违法;二是解除的程序违法,程序违法主要是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在无过失性辞退中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要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要条换岗位或者培训;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协商变更的。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补偿金与赔偿金不并罚。
(三)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公司破产、公司被吊销责令关闭和解散。其中,合同期满以后公司不同意续订和公司以原条件或者提高条件续订员工不同意的,此时公司要支付补偿金。以及因为公司的原因,比如破产、被吊销等,也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