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摘抄小波同学的《黄金时代》……
先写个序:
一直以来,我觉得我很正经,甚至有点轻度强迫症,慢慢我发现,我骨子里有股子赖皮劲,它只有时不时出来透透气才算舒服,不然我就会烦躁、压抑。看来我有点“假正经”,就因为我是个女的,就因为我所在的环境吗?很有可能,无数次在脑子里幻想,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没有一个人认识从前的我,我会是多么释放天性!我可能是舞台上的肚皮舞女;可能是酒吧里的调酒的女酒保;可能是某明星的得力经纪人;……反正不是现在一本正经的我。哈哈,光是这样想想,就觉得有趣!一生恋爱无数,不婚不育,攒了许多钱后,全部捐给公益事业,最后无疾而终,寿终正寝。
就用我这幼稚可笑、无厘头的“序”来作为今天摘抄的开头吧!
陈清扬后来说,她一辈子只交了我一个朋友。她说,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在河边小屋里谈到伟大友谊。人活着总要做几件事情,这就是其中之一。以后她就没和任何人有过交情。同样的事做多了没意思。
我对此早有预感。所以我向她要求此事时就说:老兄,咱们敦敦伟大友谊如何?人家夫妇敦伦,我们无伦可言,只好敦友谊。她说好。怎么敦?正着敦反着敦?我说反着敦。那时正在地头上。因为是反着敦,就把两件蓑衣铺在地上,她趴在上面,像一匹马,说道:你最好快一点,刘大爹该打针了。我把这些事写进了交代材料,领导上让我交代:
1.谁是“敦伦”;
2.什么叫“敦敦”伟大友谊;
3.什么叫正着敦,什么叫反着敦。
那时雨季刚过,云从四面八方升起来。天顶上闪过一缕缕阳光。我们有各种选择,可以到各方向去。所以我在路口上站了很久。后来我回内地时,站在公路上等汽车,也有两种选择,可以等下去,也可以回农场去。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
很不坏之后,她还说这不是罪孽。因为她像苏格拉底,对一切都一无所知。虽然活了四十多岁,眼前还是奇妙的新世界。她不知道为什么人家要把她发到云南那个荒凉的地方,也不知为什么又放她回来。不知道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把她押上台去斗争,也不知道为什么又说她不是破鞋,把写好的材料又抽出来。这些事有过各种解释,但没有一种她能听懂。她是如此无知,所以她无罪。一切法律书上都是这么写的。
陈清扬说,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了这一点,一切都能泰然处之。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缠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黄金时代》这本是书我在一个黄昏时路过的书店买的,一个名叫“缱绻”的书店,店主是个精明小伙儿,一进去我就问他:“请问,在你最不想看书的时候看的是什么书?”店主楞了一下说:“《黄金时代》吧!很有趣!”
之前,零星读过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里的几篇随笔,比如,比较出名的那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了《黄金时代》才发觉,有些书需要到了一定年龄才读得懂,里面的隐喻,幽默,只有有过了一些经历之后才会领会,会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