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同事之谊,昨天下午驱车前往分宜法院参加了一场有关一位同事(受当地涉黑案件牵连)的宣判旁听。一来可以在第一时间大致获悉量刑结果,二来权当一场普法学习,对法律工作流程获得一定的认知。
步入庭审厅,大厅屏幕展示的遵从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的告示牌让整个法庭显得威严、肃穆。开庭后,对公诉人提出公诉、举证、法官询问、辩护人辩护以及法官敲锤宣布结束庭审整个流程有了大致的模糊印象,切实地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性。唇枪舌剑中,法律术语或表述用词须精准得当,表述不当容易成为对方反驳攻击的口实。譬如辩方律师在举证中只有"威逼"的情况表述成"威逼利诱",本能的职业反应随即纠正口误表述为"威逼"。又如从犯和协从犯在法律定义上有着本质不同,从犯违法犯罪不可以免于刑罚,协从犯在一定情况下(如身体受到胁迫)违法犯罪可免于刑罚。这样的旁听像我等非法律专业人士旁听时间一长就感到头昏脑胀。庭审虽然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更着重于人证、物证及供词,但也让人感觉堂堂法庭好像在玩着猫捉老鼠的文字游戏,就像曾国藩建立湘军之初屡尝败绩,在写给朝廷的奏报中,既要表述事实不能欺瞒朝廷,又不能使龙颜不悦,将"屡战屡败"四个字掉了个向改成“屡败屡战",同样四字语境截然不同,皇帝并无不悦批阅:为国尽力,精神可嘉,以示嘉奖。玩的也是猫捉老鼠的文字游戏。
庭审法官满脸严肃一丝不苟,心中猜度法官在工作之余的生活中是否也是如此职业性的不苟言笑?史书中记载的酷吏素以铁面无私冷酷无情的形象示人,这样的猜度油然而生。曾阅读过有关西汉酷吏张汤的书籍,史书记载:张汤的父亲从事刑律工作,张汤自幼喜欢随父听堂,耳濡目染。张汤年少时,有一次其父在厨房做了一盘熟肉以备午餐,中午下班后发现盘中之肉所剩无几,整个上午只有张汤一人在家,于是父亲斥责张汤偷吃,张汤极力申辩,其父根本不信,张汤饱受委屈,百口莫辩。其父上班后,张汤的刑侦天才展现无遗,积极搜寻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星点油渍一路延伸至墙边洞口,张汤恍然大悟:原来老鼠偷吃了熟肉。于是费尽周折掘地三尺将老鼠捕捉,五花大绑。待其父下班归来,张汤早已在家仿照公堂模样设好刑堂,并邀一同伴作随堂跟班,请父亲随听。张汤惊堂木一拍:“大胆老鼠,为何偷吃我家熟肉,从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然后与同伴长吼"呜喔"以示公威。老鼠吱吱叫,张汤又大喝一声:"还敢狡辩,鞭刑伺候"。可怜的老鼠被张汤同伴用备好的柳条抽得死去活来。"既然不招,剖膛取证"。随后老鼠的肚膛被剖开,肉食果然在肚内。刷刷刷张汤笔走龙蛇写好判词,将笔往桌上一掷大喊:退堂。并将判词面呈其父。其父目睹这一幕啼笑皆非,看完有理有据的判词后,摇头叹息:此儿在刑域内必有所成,亦罪及权贵,不得善终。史载称作“张汤审鼠"。可惜张汤担任廷尉(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部长)后,心中的法律天平左右倾斜,凡汉武帝刘彻疏远的人违法,一律严刑峻法相惩,凡汉武帝亲近的人违法则网开一面。誉满天下,也谤满天下,成为毁誉参半颇具争议之人。
东汉初期的董宣则是以秉公执法、不畏强权,铁面无私的形象示人。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早年丧寡,曾看中朝中美男子大臣宋弘,光武帝曾试探性地与宋弘交流试图为姐姐作媒,结果宋弘以"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拒绝,该句典故缘于此。)有位亲信奴仆草菅人命,无人敢去揖拿。董宣时任洛阳令,亲自守候在湖阳公主宫门前,待该奴仆随湖阳公主出宫时,亲自揖拿,为防止光武帝求情,当场棒杀,还受害人公道。这种不畏强权执法是不是很酷?
与孩子讲的执法故事有点扯远了,言归正传。参加了一场庭审旁听,对于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减少社会违法犯罪率,在这里粗浅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一、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加强法律知识宣传与教育,让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人们头上高悬。二、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生活富裕了没有人愿意付出高昂的自由成本挺而走险去违法犯罪。三、开放思想。"坑灰未冷天下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是对秦始皇毁书坑儒、重典治国无情的辛辣讽刺。禁锢思想,重典之下,更容易激化人们对法律权威的挑战。四、立法工作采取审慎,严谨原则,与道德相结合。法律是统治工具,道德是靠个人信念支撑,两者相互影响,离开道德的法律是无稽之法。并倡导社会新风,鼓励遵从公序良俗。公然践踏公序良俗的行为对法律是难以存有敬畏之心。
本人非专业法律人士,在这里纯属乱弹琴一通。曲有误,通者顾(前来指正)。见解肤浅,欢迎批评指正。